——本文系紅網第六屆全國大學生「評論之星」選拔賽參賽作品
近日,早尖峰時段,山東棗莊建華西路上,因前一晚灑水車灑水致路面結冰,市民接二連三滑倒在地。隨後,棗莊市中區市容環衛服務中心發布情況通報,為給群眾出行帶來不便致歉,會加強灑水作業管理,杜絕此類問題,誠懇接受社會監督。(11月30日 新華網)
誠懇的態度固然使我們看到了誠意,但大量網友還是會忍不住追問:為什麼要犯在結冰天氣進行灑水這樣常識性的錯誤?若未有先例還有藉口可言,但早在2016年,安徽阜陽城區就出現冬季灑水導致2個半小時內出現42起交通事故的事件;2017年,西安市蓮湖區也發生多起因灑水車灑水導致路面結冰而產生的交通事故。同樣的「劇本」,每年都在不同的地方輪番上演。為什麼不能提前出臺相關規定,或是看到其他地區出現的問題進行查漏補缺,而總是等「羊」亡到自己頭上才進行「補牢」?究其根本,還是僵化的教條主義在作祟。
我們知道,灑水車具有降溫除塵的作用,對於保護路面以及減少空氣汙染具有顯著的效果。在強調空氣指標的今天,灑水車幾乎成為市政的「法寶」,不少地區都對灑水車每日灑水次數有明文規定。這些規定的初衷是好的,可在犯了教條主義的官員看來,卻變成對上級負責,對考核負責的工作安排,層層下達下去,這些規定就變成忽視具體情況、需要環衛工作人員每日打卡的硬性指標。當為了改善環境而灑水變成為了工作而灑水,那結果只會是出現結冰天氣灑水車依然「辛勤」工作的滑稽場景。
棗莊市的做法值得質疑,但冬季灑水車進行作業有其合理性。北方冬天氣候乾燥,容易產生揚塵,霧霾天氣頻發,灑水車作業可以有效增加空氣溼度,減少揚塵和霧霾天氣,同時,灑水可以加速積雪融化,保障市民出行。因此,存在的問題不在於冬季該不該灑水,而在於如何正確地灑水,讓灑水車的水「灑」之有用。這就要求政府因地制宜,結合具體天氣情況,靈活進行變通。例如山東濰坊市就規定:進入冬季結冰期,不嚴格要求五次灑水作業,根據天氣狀況,各個縣市區按照要求,利用中午氣溫較高的有利時機,適當灑水降塵,低於4℃連續超過3個小時不再灑水。這樣的規定,結合實際,既保證正常環衛工作,又不妨礙市民交通,自然令市民滿意。
城市管理應該像繡花一樣精細。一流的城市治理,既是科學化、智慧化的,也是人性化的、精細化的。日常行程安排我們都要看一下天氣預報,那麼灑水車的作業我們為什麼不可以根據氣候、溫度甚至市民出行情況進行科學規劃呢?這就要求政府做好「繡花功夫」,將人民群眾的滿意程度作為工作的第一標準,精益求精。
冬季灑水與市民出行,本不應該有所衝突,關鍵在於政府沉下心、俯下身,用「繡花」功夫做好城市規劃,如此這般,方能破除「教條」之冰,辦人民滿意的政府。
文/冶雙良(鄭州大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