親愛的弟兄姊妹,平安。今天我們一起來讀創世記第27章。27章講到以撒已經年邁,他感覺時間到了,該把神賜給他父親亞伯拉罕的福,傳遞給下一代。我們一起先來回顧下神賜給亞伯拉罕的應許:首先要成為大國,萬族將因他得福(12:1-3)。其次是對後裔的應許,必多如天上的星,海邊的沙(15:5),並得著迦南地作為他後裔的居所(17:8)。最後是最重要的,神應許要作亞伯拉罕和他後裔的神(17:8)。神再次將這些應許賜給以撒(26:24)。
我們從創世記25章可以看到以撒從利百加得了兩個兒子,在他們未出生的時候,神就預言「將來大的要服侍小的」(25:23),在這裡我們可以看到,揀選是神的主權,因為在他們未出生前就已經決定。神主權的揀選不是根據雅各和以掃他們的行為,正如保羅所說「不是靠著行為,乃是靠著召人的主」(羅9:11)。神要憐憫誰就憐憫誰,要叫誰剛硬就叫誰剛硬(羅9:18),我們救恩完全是出於恩典,而不是憑我們的功德。神真的不偏待人,我們的揀選是唯獨是出於恩典。他們的大兒子是以掃,他生下時,身體發紅、渾身有毛,身體強壯,喜歡戶外生活,擅長打獵,擁有在野地生存的天賦。小兒子是雅各,他有好抓的性情,生產時是抓著哥哥的腳跟出來的。他為人安靜,是個喜歡在帳棚裡的人。這兩個孩子的差異導致父母的惡意偏愛。以撒愛以掃,因為他常打獵,並把食材帶回家做成以撒愛吃的美味,而利百加卻愛雅各。有一天,以掃打獵回來,累的發昏,而雅各呢,他正在熬紅豆湯,以掃就向雅各要碗紅豆湯喝。雅各沒有單因愛兄弟而把湯給他,卻是要求「你今日把你長子的名分賣給我吧!」而以掃他受食慾的驅使,為了暫時的享樂出賣具有永恆價值的事。他輕看自己長子的名分,用長子的名分僅為換取一碗「紅豆湯」。親愛的弟兄姊妹們,回想我們自己,我們是否還不願為天國的緣故,而離棄某些罪中之樂?我們是否會把某些喜好、某種短暫的享樂,看得比神國的事更重要?我們可能會看重美食、性、人的奉承和稱許或其他的,更勝於神兒女的身份。我們常會沉溺於私慾、驕傲、苦毒、或任何屬於我們個人的「紅豆湯」,而不願忍受飢餓,繼續等候神的供應。親愛的弟兄姊妹們,我們生命中的「紅豆湯」是什麼?
在26:35-36節又講到,以掃又妥協了神揀選的根本目的:創造一群有分別的、歸神為聖的子民。他沒有想到屬靈的事,沒有想到應許之地,也沒有想到憑信心在世上作寄居的外人。當他四十歲的時候,他與世界聯姻,娶了不止一個,而是兩個外邦妻子,而他們的父母也因此憂愁。
而在今天的27章,以撒要以掃去打獵做成美味,再為之祝福,利百加聽到以撒的計劃後,就為為雅各出謀策劃,為要使自己愛的雅各贏得祝福。她利用以撒的眼睛昏花,臨時拿以掃的衣服加上山羊皮,穿在雅各身上,好遮掩他身上光滑無毛。雅各就喬裝成哥哥進入父親的帳棚(27:6),並將利百加匆匆做好的美食給父親,來騙取父親要給以掃的祝福。在這過程中,雅各公然對父親撒謊,聽見父親問「你真是我的兒子以掃嗎?」他竟面不改色的回答:「我是」(27:24)。不僅如此,他甚至指著神的名撒謊。父親問他怎麼這麼快就回來了,他回答說:「因為耶和華——你的神使我遇見好機會得著的」(27:20)。雅各將父親蒙在鼓裡,得著了為哥哥預備的祝福(27:27-29)。以掃回來後發現這個騙局,就氣急敗壞,但為時已晚。祝福無法撤回(27:36-40),也不再有第二次的祝福。他怎樣看待長子的名分,祝福也怎樣離他而去。以掃就滿腔怒火,打算父親一死,就殺死雅各(27:41)。當利百加得知這個消息,便曉得雅各只有趕快逃命才有希望(27:44)。這是故事的論述。
在這個事件中,講到了四個人物:利百加、雅各、以撒、以掃。以下將逐一檢視每個人。
首先是利百加,她是一個想要為自己所偏愛的兒子贏得祝福,而出策略幫助兒子的母親。從我們的角度,可能很容易會譴責利百加,把她視為典型的猶太母親,雄心勃勃地要操控自己的丈夫,好實現她對兒子的計劃。但我們也要從她的角度來看,早在以掃和雅各在出生之前,她就領受了神的預言,得知將來大的要服侍小的(25:23)。這個預言(從人的角度看)此時即將遭到阻撓和破壞,此時非同小可。這並不是丈夫採取了一項不智之舉或作出一個她不能苟同的決定,而是,以撒即將阻撓神明顯的旨意。神預定雅各的血脈要承受那賜給亞伯拉罕的應許,以撒卻想要將這應許傳給以掃的血脈。那麼面對此情況的一位相信神的妻子和母親該怎麼辦呢?她就想要通過自己的方式來幫神一把,為要實現這個應許。親愛的弟兄姊妹們,我們是否也想利百加一樣,認為少了我們的幫助,神能否成就他的應許?答案是明顯的,但我們的內心卻會懷疑神不能成就他的應許,這種想法往往會轄制我的生命,使我們去做不該做的事,或是心裡懷著這些得罪神的情緒而忐忑不安?願我們能敏感於自己內心的想法。
其次是雅各,在這個故事中,他顯然是個心懷叵測的冷血動物。他起先猶豫要不要按著母親的計劃來行事,他的猶豫並不是因為他在任何道德上的顧忌,而是懷疑這計劃是否行得通(27:11)。他忽略了犯罪需要付代價,確實雅各在未來的許多年日中,必須付上極大的代價才能取得福分。親愛的弟兄姊妹們,人在墮落後有一個特質:也許就是相信自己擁有犯罪而不受傷害的本事。撒但也很容易讓我們誤以為,我們的罪不會被揭穿,就算被揭穿,也不會造成傷害。然而,聖經要我們防備這些自我安慰的假象,「要知道你們的罪必追上你們」(民32:23)。所有的罪都會造成傷害、破壞,叫人付出代價,人遲早都會自食惡果,而且往往是帶來毀滅性的結果。因此,我們要正視罪惡的真實性,認識自己罪惡的本性及那隱藏的罪,能打破我們的驕傲,也讓我們認識到我們自己需要福音。
再者是以撒,他明明知道神清楚的預言,卻反其道而行,想要把祝福給自己所偏愛的兒子。他到底做的是什麼?他並沒有好過妻子,至少利百加可以用神的預言來解釋自己的偏愛,而以撒他並沒有這樣的藉口。他順自己的渴望和偏愛,試圖忽略神的話,否則,他就不會在暗中進行這項祝福。以撒正如雅各那樣,心懷叵測,以自我為中心。他愛以掃,是因為以掃能滿足他的口腹之慾。遺憾的是,他最後也正是被這種私慾所矇騙。雖然他內心期待的祝福對象是以掃,這是抵擋神明白的旨意的行為,即便如此,他信心的方向搞錯了方向,但這信心在他心裡是堅定不移的。他相信有一天,神賜給亞伯拉罕的應許,會在他後裔的生命中結果。正因為這信心,他才會為兒子祝福。他眼前所見的只有兩個兒子,在這現實中去相信神所應許的多如星星、海沙的後裔,可見他的屬靈的眼睛是牢牢的定在那將來的城。他相信應許之福。並且在最後,他知道自己錯誤的意圖暴露後,他就馬上承認自己的過犯。最後,他沒有任何的祝福給以掃。他對以掃的應許是:「你住的地方必遠離地上的沃土,遠離天上的甘露。你必依靠刀劍生活,你必服侍你的弟弟;到你自由的時候,你必從你的頸項上掙脫他的軛。」(27:37-40,新譯本)。他們兩個領受的應許是完全相反的。
最後是以掃,我們是否會為他感到遺憾,因為原本屬於他的福分被騙走?然而事實上,他的處境是之前他與雅各交易名分所帶來的必然結果。他現在為這結果的號哭切求,不是他為失去長子名分和屬靈的福祉而懊悔,他只是為失去世上的好處而感到悔恨。在他的一生中,絲毫看不到他追求神,使自己與世界有分別。我們有多少人向以掃一樣為著自己錯失的一切傷心,卻從不思考,自己是否有分於神所賜的福分?以掃雖境遇如此,但他還是有機會尋求屬於他的福分,「為你祝福的···要因你得福」,這是神賜給亞伯拉罕和他後裔永遠的應許(12:3)因此,以掃可以放下驕傲,帶著眼淚走向雅各,尋求他的饒恕,並分享這福分,因為他認出那應許的後裔將從雅各而出。但是以掃最後的選擇是:他的心不但沒有軟化,反而是對雅各怒氣飆漲,並且想殺他。親愛的弟兄姊妹們,我們現今要仰望的是誰,乃是為我們的罪死的耶穌基督,他親自擔當我們的咒詛,好叫我們承受他的福分。
這是對每個人物的簡要分析。
願神憐憫我們,讓我們能夠明白神的心意並來到神的面前承認自己的罪,因他赦免我們的罪,並要引我們進入他的國度,享受那永遠的福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