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彈弓打鳥,在以前被認為是一種遊戲或娛樂行為,但現在,則很有可能會觸犯法律,構成犯罪。江蘇省淮安市盱眙縣日前就審理了兩起包括用彈弓等器具捕殺野生鳥類的案件,兩名男子因犯下非法狩獵罪,分別被判刑。
淮安市某畜牧公司員工董某龍,為了滿足自己的食慾,非法捕殺野生鳥類被判刑案,是盱眙法院2020年6月10日審結的一起非法狩獵案,董某龍在不到一個月的時間裡,捕殺野生鳥類34隻,一審被判處拘役三個月,緩刑五個月,並附帶民事賠償生態環境修復費用10200元,在媒體上公開向公眾道歉。
董某龍捕殺野生鳥類的時間都是在晚上,根據查明的犯罪事實,2019年11月26日晚,董某龍在清江浦區和平鎮齊湖村十組一小樹林內,自帶照明設備,使用彈弓,捕殺了8隻野生鳥類,包括7隻斑鳩和1隻黑水雞,這是董某龍的第一次作案。
2019年12月15日晚,當董某龍與另一人在清江浦區和平鎮齊湖村十一組一小樹林內,再次非法捕殺鳥類時被當場查獲,現場扣押了董某龍捕獲的鳥類10隻,以及包括手電筒和彈弓等在內的作案工具一宗。
2019年11月至12月期間,董某龍在未取得狩獵許可證的情況下,以食用為目的,先後四次在淮安市清江浦區和平鎮齊湖村境內,使用照明設備、彈弓捕殺斑鳩等野生動物共計34隻。經國家林業局森林公安司法鑑定中心鑑定,董某龍捕殺的鳥類,為被列入國家保護名錄的有重要生態、科學、社會價值的陸生野生動物(簡稱「三有」動物)。
無獨有偶,與董某龍一樣,家住淮安市淮安區建淮鄉的陳某友也因非法狩獵罪被判刑,與董某龍不同的是,陳某友捕殺的鳥類更多,所犯的罪也更重一些。
2019年1月份,陳某友先後多次夜間戴頭燈、持彈弓在淮安市淮安區建淮鄉馬甲村、鵝前村等地獵捕鳥類。其中,2019年1月25日夜間,陳某友在鵝前村持彈弓打鳥時被民警抓獲,民警從其處查獲已經死亡的鳥4隻,次日民警在陳某友住處冰箱內搜查到其此前獵捕的脫毛鳥類82隻。
經國家林業局森林公安司法鑑定中心鑑定,現場查獲的4隻鳥分別是珠頸斑鳩1隻、麻雀2隻、棕背伯勞1隻;而從陳某友住處搜查到82隻鳥抽樣20隻鑑定,其中珠頸斑鳩6隻、麻雀14隻;上述24隻鳥類均被列入《國家保護的重要生態、科學、社會價值的陸生野生動物名錄》範圍。
2020年6月5日,陳某友因犯非法狩獵罪,被法院判處有期徒刑八個月,並承擔賠償生態環境修復費用25800元,同時在媒體上向社會公眾公開賠禮道歉。
上述兩案只是今年以來江蘇省各級法院審理並判決的打擊非法狩獵犯罪行為的代表案例,在這些案例中,都會附帶有民事公益訴訟及賠償,需要普法的是,民事公益訴訟的賠償標準如何確定,用網友的話說,就是賠償的標準是如何確定的?
賠償標準當然是有法可依的。根據國家林業和草原局公布的《野生動物及其製品價值評估方法》第四條第(二)項規定:有重要生態、科學、社會價值的野生動物的整體價值,按照所列野生動物基準價值核算。比如:珠頸斑鳩屬於鴿形目鳩鴿科、麻雀屬雀形目文鳥科、棕背伯勞屬雀形目伯勞科,依據《陸生野生動物基準價值標準目錄》,該鳥類基準價值為人民幣300元。
這就是民事公益訴訟中賠償生態環境修復費用的依據所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