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線07月21日訊 瓶裝液化氣的價格頻頻上漲,牽動了不少市民的心。但有市民反映,瓶裝氣的缺斤少兩現象時有發生。近期,仙居消保委就接到了多起消費者投訴瓶裝液化氣存在重量不夠的現象,工作人員經過核查後,發現瓶裝液化氣缺斤少兩很嚴重。
一瓶液化氣會少2公斤
家住仙居市中心的李先生多年以來一直使用瓶裝液化氣,他發現近段時間以來液化氣的重量有點不對勁。他說,以前一瓶液化氣家裡可以用40多天,可這兩個月,一瓶液化氣都只用了30多天。於是,李先生多長了個心眼。他決定親自稱一稱,利用家裡的體重秤,給煤氣檢測重量。
「煤氣送來時我就稱一下重量,用完時再稱一下重量,二者相減就是實際所用的重量,在半年中我前後稱過3次,我買的是12.5公斤的氣,最好的是12.4公斤,最差的是10.5公斤,整整少了2公斤。」
工商突擊檢查,65瓶合格率僅1.5%
7月12日,仙居工商部門對仙居一家液化氣有限公司進行了突擊檢查,經對其現場已罐裝封口完成的65瓶液化氣逐一重新稱量,結果,64瓶15公斤裝的液化氣,實際灌裝量低於14公斤,合格率僅為1.5% 。
工商部門對該公司進行了立案查處,同時投訴者也已通過消保委的調解,獲得液化氣不足部分的雙倍價款賠償。
有關人士認為,根據國家質檢總局《液化石油氣鋼瓶充裝站安全技術條件》(GB 17267—1998)的計量標準,15公斤裝瓶允許的充裝量範圍是14.5公斤,正負0.5公斤之間,這是一個硬指標。也就是說,單瓶氣的充裝允許偏差±0.5公斤,即每瓶氣不得少於14公斤,也不能大於15公斤。需要指出的是,整批平均灌裝重量不得少於14.5公斤。
在此,工商部門提醒消費者,購買瓶裝液化氣時最好能要求現場稱重量,計算淨重,維護自身合法權益。空鋼瓶內殘液量超過1kg的應倒殘密閉回收,並退還殘液價款。
來源:台州商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