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南昌市青雲譜區人民法院成功地調解了一起因房屋漏水引起的鄰裡糾紛。籤訂調解協議後,原告廖某、被告周某都由衷地向承辦法官表達了謝意,說:「陳法官不顧酷暑去現場查看,反覆耐心調解,化解了我們這一起鄰裡糾紛,我們真心感謝。」
原來,廖某與周某系青雲譜區佛塔路某小區業主,廖某的房產在2樓,周某的房產在3樓,廖某剛將自己的2樓小居室新裝修完畢,準備入住,而周某本人也未入住3樓房屋。2020年4月10日,廖某突然接到鄰居電話,說你樓上在往你家跑水。廖某急趕回房間一看,整個房間地板、牆壁、家俱、家電都在流水,大量的水還在從樓上汩汩流下來,也不知道水已經跑了多久。情急之下,廖某拔打了110電話求救。110出警後電話聯繫到樓上業主周某,關閉了跑水水源。經調查了解,周某將自己房產交與老母親打理,老母親租與了一租戶入住。因受疫情影響,租戶2、3月份並未入實際入住,遂與周某母親商量要求減免租金,但周某母親堅決不同意,租戶遂不再要求減租與退押金,沒有與房東打招呼,自行搬離了房屋,離走前不知道是忘記關水龍頭還是因洩憤故意打開水龍頭,隨後就發生了上述漏水這一幕。漏水事件發生後,周某找不到租戶,甚至沒有租戶信息。廖某與周某多次就恢復原狀、賠償損失一事商談,但是周某覺得自己都沒入住,發生漏水也不知情,且擔心廖某虛報損失,最終雙方商談不下,廖某遂一紙訴狀,訴至南昌市青雲譜區人民法院,要求周某恢復其所有的房產原狀,並賠償損失5萬餘元。
受理案件後,承辦法官考慮到案件系鄰裡糾紛,且損失鑑定評估費用過高,遂走進小區到現場查看情況,發現廖某家中牆壁、壁櫃、地板已經發生大面積黴變,空調、電視、床墊都因為浸水已不能使用。現場勘察並了解情況後,承辦法官根據所見情況向雙方釋明了法律責任,並建議雙方請一名專業裝修施工人員提供裝修參考意見,讓雙方都心裡有數。在多次組織調解並借鑑專業意見後,最終雙方達成了一致調解意見,由周某負責請施工人員在2個月內進行包括牆壁、壁櫃、地板等在內的七項施工,並負責維修空調、電視至能正常使用,如果周某未能在期限內履行上述約定義務,則一次性賠付3萬元給廖某。至此,一起鬧心的漏水糾紛,在法官的耐心調解下,在兩位鄰裡的相互諒解下終於圓滿解決。
法官說法:因過錯造成他人民事權益損害的,應當承擔侵權責任。不動產權利人在對自己不動產行使佔有、使用、收益、處分權利時,不得對他人物權造成侵害。本案中,廖某雖然不是直接實施侵權行為人,但是其作為房產的登記所有人,對委託其母親出租房屋事項及相鄰漏水事件,應承擔法律責任。如果案中的漏水事件確係租戶所為,其本享有向租戶追償的權利。但因其出租房屋時,疏於審查與管理,導致本案事件的發生,並追償無望。
法官提示:不動產權利人應盡職管理好名下不動產,避免侵害到相鄰住戶權益,在出租房屋時應做好審查,保留好租戶相應資料。
【來源:上饒中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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