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京報訊(記者 戴軒)你家的藥箱中,是否也有一根水銀體溫計?這種最常見的醫療器械,即將退出歷史舞臺。近日,國家藥監局綜合司發布關於履行《關於汞的水俁公約》有關事項的通知,提出對含汞體溫計和含汞血壓計產品的三條「禁令」。
對於已經取得醫療器械註冊證的含汞體溫計和含汞血壓計產品,原註冊證在證書有效期內繼續有效;註冊證有效期屆滿可以申請延續註冊,但限定其註冊證有效期不得超過2025年12月31日。
對於已經按照醫療器械受理的含汞體溫計和含汞血壓計產品,繼續按照醫療器械進行審評審批,準予註冊的,發給醫療器械註冊證,限定其註冊證書有效期不得超過2025年12月31日。
自2026年1月1日起,全面禁止生產含汞體溫計和含汞血壓計產品。
汞,俗稱水銀。這種閃亮的銀白色重質液體,是常溫、常壓下唯一可以以液態形式存在的金屬,常用於製造科學測量儀器(如氣壓計、溫度計等)。一位北京三甲醫院護士告訴新京報記者,目前醫院中使用的既有含汞體溫計也有電子體溫計。含汞體溫計易碎,碎裂後水銀會崩散一地,需要醫護人員將其收集起來、用硫磺粉包好才能扔進醫療廢物垃圾袋中,消毒也需要監管。相比之下,電子體溫計更加快速和安全。
國家藥監局發布的這一通知,是落實原環境保護部會同相關部委2017年發布的第38號公告和《關於汞的水俁公約》,其中明確,「自2026年1月1日起,禁止生產含汞體溫計和含汞血壓計。」
根據相關文件,還有部分含汞化妝品、高壓汞燈等將於明年禁止生產和進出口。
追問1
水銀(汞)的毒性有多強?
根據世界衛生組織(WHO)官網資料,汞是自然生成的元素,見於空氣、水和土壤中,屬於重大公共衛生關切的十大化學品或化學品類之一。接觸汞,即使是少量汞,也可帶來嚴重的健康問題,對胎兒和幼兒的發育構成威脅。
單質和甲基汞則會毒害中央和周圍神經系統。吸入汞蒸汽可對神經、消化和免疫系統,以及肺和腎造成損害,後果可能是致命的。汞的無機鹽腐蝕皮膚、眼睛和胃腸道,如果食入,可引發腎中毒。
不同的汞化合物被吸入、食入或表皮接觸後,可能觀察到神經和功能紊亂。症狀包括震顫、失眠、記憶力減退、神經肌肉的影響、頭痛和認知能力和運動功能障礙。接觸空氣中單質汞水平20μg/m3或以上達幾年之久的工人,可以觀察到中樞神經系統中毒的輕微亞臨床症狀。對腎臟的影響已有報導,從尿蛋白增加到腎功能衰竭。
一般說來,有兩個群體對汞更敏感。
第一個群體是胎兒。在子宮中接觸甲基汞是由於母親食用魚和貝類,可對胎兒正在發育的大腦和神經系統產生不利影響。甲基汞對健康的主要影響是損害神經發育。因此,如果在胎兒期接觸甲基汞,兒童的認知思維、記憶、注意力、語言,以及良好的運動和視覺空間技能都可能受到影響。
第二個群體是經常(長期)接觸高濃度汞者(例如靠漁業自給自足者或職業性接觸者)。在特定的靠漁業自給自足人口中,每千人中有1.5至17名兒童顯示了因食用含汞魚類造成的認知損傷(輕度精神發育遲滯)。這些包括巴西、加拿大、中國、哥倫比亞和格陵蘭的人口。
人們可能在不同環境下接觸任何一種形式的汞。不過,相關接觸主要是通過食用受甲基汞汙染的魚和貝類,或在工業流程中吸入氣態單質汞。
值得一提的是,烹飪不能消除汞。
追問2
除了體溫計,還有哪些含汞產品將被禁止?
WHO介紹,很多產品中含有汞,包括電池、測量器具(如溫度計和晴雨表)、電子表和繼電器設備、燈具(包括某些類型的燈泡)、牙科用汞合金(補牙)、皮膚美白產品和其他化妝品、藥物。
我國2017年發布的《關於汞的水俁公約》生效公告明確,「自2026年1月1日起,禁止生產含汞體溫計和含汞血壓計」。此外,記者發現,2021年1月1日起,我國還有一大批含汞產品將被禁止生產和進出口。
這些產品包括電池(不包括含汞量低於2%的扣式鋅氧化銀電池以及含汞量低於2%的扣式鋅空氣電池)、用於普通照明用途的高壓汞燈、含汞量超過百萬分之一的化妝品(包括亮膚肥皂和乳霜,不包括以汞為防腐劑且無有效安全替代防腐劑的眼部化妝品)、農藥、生物殺蟲劑和局部抗菌劑等。
此外,2032年8月16日起,我國將全面禁止原生汞礦開採。
追問3
其他國家如何限制汞的使用?
根據相關論文,美國從20世紀90年代開始在部分州通過立法手段遏制醫院汞汙染。截至2009年底,28個州嚴格限制或禁止含汞體溫計的銷售,13個州發布實施含汞血壓計銷售禁令。
2005年1月,歐盟制定應對汞問題的全面戰略措施,其中即包括禁止營銷和出售所有家用含汞測量儀器,禁止向醫療機構銷售含汞體溫計。
2008年,菲律賓頒布行政命令,在未來兩年逐步淘汰所有含汞醫療器械;2009年,阿根廷禁止醫療衛生部門購買新的含汞醫療器械,2010年禁止銷售含汞血壓計。這兩個國家在頒布相關政策法規後,分別在超過1700個醫院淘汰了含汞體溫計和血壓計。
2013年,各國政府商定了《關於汞的水俁公約》。《公約》共有包括中國在內的128個籤約方,於2017年8月16日生效,內容包括禁止建立新汞礦、淘汰現有汞礦、規範手工業和小規模金礦開採,減少汞的排放和使用,臨時儲存和處置汞廢物的相關機制。
新京報記者 戴軒
編輯 張暢 校對 李立軍
(責任編輯:張洋 HN08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