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07-23 22:32 來源:澎湃新聞·澎湃號·政務
大沽燈塔位於渤海灣大沽口外的海面上,新港船閘東13.3海裡處。始建於1971年,1978年5月1日建成發光,是我國自行設計、建造的第一座海上燈塔,也是目前我國唯一一座有人值守的海上燈塔,現由天津航標處天津港航標管理站管理。
作為天津港的標誌性建築,大沽燈塔呈圓型,為紅白相間平行條紋外觀,塔頂部分有6面紅色的壁板,相間有金黃色的花格窗,莊重樸實。大沽燈塔共11層,塔高38.3米,燈高35.6米,塔頂所裝燈器的燈光射程可達17海裡,無論在夜間,還是惡劣的天氣條件下,大沽燈塔都可以起到良好的助航效果,素有「夜海明珠」之美譽。
大沽口處設置航標最早可追溯至元朝,隨著海運的興起,船進出大沽河(即海河)日漸增多,當時河口淺灘諸多,技術條件落後,時常發生海難。於是,船民在沽口淺灘處壘起石堆,點起狼煙篝火,指明危險地帶,作為航行標誌。
1878年8月4日海關在大沽攔江沙外設第一艘燈船,1958年12月,大沽沙航道被停止使用,燈船移位到新港主航道最南端的進口處,大沽燈船在大沽沙航道服役整整80年。
隨著海上運輸事業的發展,往返天津港的國內外船舶日益增多,而這艘燈光高度僅10.5米射程11海裡的清朝末年燈船的技術狀況遠遠不能滿足國內外海輪安全航行的需要,建設燈塔勢在必行。
1952年,華北航務局新港工程局的工程技術人員在新港南防波堤外打了幾根鋼樁作為建塔基礎,不料一天夜裡風暴突起,把鋼板樁衝得無影無蹤,建塔一事便由此中斷。
1963年,有關部門再提建燈塔事宜,交通部天津港務局的報告稱,大沽燈塔外海觀測站原系1958年前為了保證國內外海輪進出天津港的安全及科研單位現場勘測實驗研究之用,提出設計要求之後,在修改補充技術設計時,基礎部分已開始施工,卻於1961年停工,現因生產與科研工作急需重新建造。但因種種原因,建塔未能如願。
1968年,大沽燈塔由交通部中交第一航務工程勘察設計院設計,一航局一處施工,天津航道局負責燈塔定位、挖槽施工,上海航標廠承擔燈機、燈器製作及安裝,天津工藝美術設計院和天津家具五廠負責室內裝修設計和家具製作裝配。該工程1971年10月18日正式開工,工期六年,1978年5月1日建成正式發光。
1988年,大沽燈塔被天津市人民政府授予「最佳精神文明窗口」先進單位的稱號。2006年,大沽燈塔作為《現代燈塔》之一,被列為特種郵票在全國發行,向全國及世界展示了它的雄姿。
大沽燈塔的建成,填補了我國在海上建設大型孤立式建築物的空白。它以導航為主,兼供海洋水文、氣象測驗、港務監督等用。它標誌著我國水運工程的技術水平進入了一個新階段,為近海工程提供借鑑。
至今,大沽燈塔已經持續發光38年,始終保持著良好的運轉狀態。美麗的大沽燈塔以她的驕姿傲立在天津新港大沽口,為天津新港水域內各種水上活動提供安全的助航服務,為海洋強國建設貢獻著力量。
原標題:《點亮心中一盞燈 | 我國自行設計建造的第一座海上燈塔——大沽燈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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