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期的英國,燈塔設施的建造與管理是由私人提供的。由於海上航行經常出事故,為了滿足航海者對燈塔服務的需要,一些臨海人家自己出錢建設了燈塔,然後根據過往船隻的大小和次數向船隻收費,以此作為維護燈塔日常開銷的費用並獲取一定的利潤。經營一段時間後,燈塔的建造者逐漸發現,過往的船隻總是想方設法逃避繳費。他們繞過燈塔行駛,或者以自己熟悉海路為名乾脆就拒絕繳費。建造者們只能增僱人手加強管理,但他們又沒有執法權,就是真碰上不交費的人,他們也無可奈何。而且,增加人手也加大了建造者們的成本,慢慢地,他們就變得如不熬出了,於是,私人建造的燈塔逐漸從海上消失了。
可是,海上航行必須需要燈塔的指引,那麼燈塔就只能由政府出面來建設。過往的船隻從此不用再向政府交費,他們將免使用燈塔資源。這個故事說明,並不是所有的產品和服務都可由私人提供。政府和其他公共組織的重要職責之一就是要向民眾供給私人不願意提供的產品或服務—公共物品。
經濟學家認為公共物品具有非排他性和非競爭性。所謂非排他性,是指某人在消費一種公共物品是,不能排除其他人消費這一物品(不論他們是否付費),或者排除的成本很高。排他性是指一件商品我用了別人就不能再用,比如我吃了一口蘋果,別人就不可能再吃我已經吃的這口。所謂非競爭性,是指某人對公共物品的消費並不會影響別人同時消費該產品及其從眾獲得的效用,即在給定的生產水平下,為另一個消費者提供這一物品所帶來的邊際成本為零。競爭性是指我用了一件商品別人就會少用一件,我吃了一個蘋果其他人可以吃的蘋果就少了一個。
城市道路上的路燈照亮了我回家的路,並不妨礙照亮我鄰居回家的路,我得到了路燈照亮道路的好處,也並沒有減少我的鄰居得到相同益處的機會。路燈便是由政府提供的公共物品。可以試想一下,假如路燈有一天壞了,政府不去維修。你會去維修路燈嗎?對大多數人來說答案是否定的。假如沒有政府維修,我們的路燈多數會一直黑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