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 | 都市現場綜合人民網、湖南省衛生健康委員會官網
轉載請註明來源
北京、浙江、廣東、湖北、安徽、湖南、江西、重慶、天津、上海等地相繼啟動重大公共衛生事件一級響應。
什麼是重大突發公共衛生事件一級響應?一級響應與二級響應有什麼區?響應啟動後意味著什麼?相關部門會有哪些措施?
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怎麼分類的?
根據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性質、危害程度、涉及範圍,突發公共衛生事件劃分為特別重大(Ⅰ級)、重大(Ⅱ級)、較大(Ⅲ級)和一般(Ⅳ級)四級。
其中,Ⅰ級響應是發生特別重大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省級指揮部根據國務院的決策部署和統一指揮,組織協調本行政區域內應急處置工作。
一、特別重大突發公共衛生事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為特別重大突發公共衛生事件 :
1. 肺鼠疫、肺炭疽在大、中城市發生並有擴散趨勢,或肺鼠疫、肺炭疽疫情波及 2 個以上的省份,並有進一步擴散趨勢。
2. 發生傳染性非典型肺炎、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病例,並有擴散趨勢。
3. 涉及多個省份的群體性不明原因疾病,並有擴散趨勢。
4. 發生新傳染病或我國尚未發現的傳染病發生或傳入,並有擴散趨勢,或發現我國已消滅的傳染病重新流行。
5. 發生烈性病菌株、毒株、致病因子等丟失事件。
6. 周邊以及與我國通航的國家和地區發生特大傳染病疫情,並出現輸入性病例,嚴重危及我國公共衛生安全的事件。
7. 國務院衛生計生行政部門認定的其他特別重大突發公共衛生事件。
二、重大突發公共衛生事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為重大突發公共衛生事件:
1. 在一個縣 ( 市 ) 行政區域內,一個平均潛伏期內 ( 6 天 ) 發生 5 例以上肺鼠疫、肺炭疽病例,或者相關聯的疫情波及 2 個以上的縣 ( 市 ) 。
2. 發生傳染性非典型肺炎、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疑似病例。
3. 腺鼠疫發生流行,在一個市 ( 地 ) 行政區域內,一個平均潛伏期內多點連續發病 20 例以上,或流行範圍波及 2 個以上市 ( 地 ) 。
4. 霍亂在一個市 ( 地 ) 行政區域內流行,一周內發病 30 例以上,或波及 2 個以上市 ( 地 ) ,有擴散趨勢。
5. 乙類、丙類傳染病波及 2 個以上縣 ( 市 ) ,一周內發病水平超過前 5 年同期平均發病水平 2 倍以上。
6. 我國尚未發現的傳染病發生或傳入,尚未造成擴散。
7. 發生群體性不明原因疾病,擴散到縣 ( 市 ) 以外的地區。
8. 發生重大醫源性感染事件。
9. 預防接種或群體預防性服藥出現人員死亡。
10. 一次發生急性職業中毒 50 人以上,或死亡 5 人以上。
11. 境內外隱匿運輸、郵寄烈性生物病原體、生物毒素造成我境內人員感染或死亡的。
12. 省級以上人民政府衛生計生行政部門認定的其他重大突發公共衛生事件。
三、較大突發公共衛生事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為較大突發公共衛生事件:
1. 發生肺鼠疫、肺炭疽病例,一個平均潛伏期內病例數未超過 5 例,流行範圍在一個縣 ( 市 ) 行政區域以內。
2. 腺鼠疫發生流行,在一個縣 ( 市 ) 行政區域內,一個平均潛伏期內連續發病 10 例以上,或波及 2 個以上縣 ( 市 ) 。
3. 霍亂在一個縣 ( 市 ) 行政區域內發生,一周內發病 10-29 例;或波及 2 個以上縣 ( 市 ) ;或市級以上城市的市區首次發生。
4. 一周內在一個縣 ( 市 ) 行政區域內,乙、丙類傳染病發病水平超過前 5 年同期平均發病水平 1 倍以上。
5. 在一個縣 ( 市 ) 行政區域內發現群體性不明原因疾病。
6. 預防接種或群體預防性服藥出現群體心因性反應或不良反應。
7. 一次發生急性職業中毒 10-49 人,或死亡 4 人以下。
8. 腸出血性大腸桿菌 ( O157:H7 ) 感染性腹瀉在縣 ( 市 ) 行政區域內一周發生 3 例以上,或疫情波及 2 個以上縣 ( 市 ) ,或省轄市的市區首次發生。
9. 市級以上人民政府衛生計生行政部門認定的其他較大突發公共衛生事件。
四、一般突發公共衛生事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為一般突發公共衛生事件:
1. 腺鼠疫在一個縣 ( 市 ) 行政區域內發生,一個平均潛伏期內病例數未超過 10 例。
2. 霍亂在一個縣 ( 市 ) 行政區域內發生,1 周內發病 9 例以下。
3. 一次發生急性職業中毒 9 人以下,未出現死亡病例。
4. 腸出血性大腸桿菌 ( O157:H7 ) 感染性腹瀉在縣 ( 市 ) 行政區域內一周發生 3 例以下。
5. 縣級以上人民政府衛生計生行政部門認定的其他一般突發公共衛生事件。
什麼是重大突發公共衛生事件響應 ?
按照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影響範圍、危害程度等,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響應分為Ⅰ級、Ⅱ級、Ⅲ級、Ⅳ級四個等級。
Ⅰ級響應
發生特別重大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省指揮部根據國務院的決策部署和統一指揮,組織協調本行政區域內應急處置工作。
Ⅱ級響應
發生重大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省指揮部立即組織指揮部成員和專家進行分析研判,對突發公共衛生事件影響及其發展趨勢進行綜合評估,由省人民政府決定啟動Ⅱ級應急響應,並向各有關單位發布啟動相關應急程序的命令。省指揮部立即派出工作組趕赴事發地開展應急處置工作,並將有關情況迅速報告國務院及其有關部門。事發地各級人民政府按照省指揮部的統一部署,組織協調本級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指揮機構及其有關成員單位全力開展應急處置。
Ⅲ級響應
發生較大突發公共衛生事件,地級以上市、省直管縣 ( 市、區 ) 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指揮機構立即組織各單位成員和專家進行分析研判,對事件影響及其發展趨勢進行綜合評估,由地級以上市人民政府決定啟動Ⅲ級應急響應,並向各有關單位發布啟動相關應急程序的命令。必要時,省衛生計生委派出工作組趕赴事件發生地,指導地級以上市、省直管縣 ( 市、區 ) 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指揮機構做好相關應急處置工作。
Ⅳ級響應
發生一般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縣 ( 市、區 ) ( 不含省直管縣 ( 市、區 ) ,下同 ) 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指揮機構立即組織各單位成員和專家進行分析研判,對事件影響及其發展趨勢進行綜合評估,由縣級人民政府決定啟動Ⅳ級應急響應,並向各有關單位發布啟動相關應急程序的命令。必要時,地級以上市衛生計生部門派出工作組趕赴事件發生地,指導縣 ( 市、區 ) 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指揮機構做好相關應急處置工作。
相關部門有哪些措施?
省級響應措施:當發生特別重大或重大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時,省應急指揮部採取以下措施:
( 1 ) 組織協調省有關部門和單位按照部門職責參與應急處置。根據需要,及時調集和徵用省內各類應急資源。
( 2 ) 組織開展醫療救治與現場調查處置:集中全省優質醫療資源,實行定點醫療機構救治,隔離、治療傳染病病人並做好院內感染控制與個人防護;組織醫療衛生人員,及時趕赴現場進行調查處置,包括現場流行病學調查、實驗室採樣與檢測、密切接觸者的追蹤管理、現場物品、環境及屍體的衛生防疫、疫苗應急接種和預防性服藥、風險評估等。
( 3 ) 劃定控制區域:甲類、乙類傳染病暴發、流行時,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報經上一級人民政府決定,可以宣布本行政區域內的疫區範圍;經省人民政府決定,可以對本行政區域內甲類傳染病疫區實施封鎖;封鎖大、中城市的疫區或者封鎖跨省的疫區,以及封鎖疫區導致中斷幹線交通的,報請國務院決定。
( 4 ) 強制控制措施:限制或者停止集市、集會、影劇院演出以及其他人群聚集的活動;停工、停業、停課;封閉或者封存被傳染病病原體汙染的公共飲用水源、食品以及相關物品等緊急措施;臨時徵用房屋、交通工具以及相關設施和設備。
( 5 ) 流動人口管理:加強預防工作,落實控制措施,對傳染病病人、疑似病人採取就地隔離、就地觀察、就地治療等措施,對密切接觸者根據情況採取集中或居家醫學觀察。
( 6 ) 實施交通衛生檢疫:組織鐵路、交通、民航、檢驗檢疫等部門在交通站點和出入境口岸設置臨時交通衛生檢疫站,對出入境、進出疫區和運行中的交通工具及其乘運人員和物資、宿主動物進行檢疫查驗,對傳染病病人、疑似病人及其密切接觸者實施臨時隔離、留驗和向地方衛生計生部門指定的機構移交。
( 7 ) 信息發布:組織有關部門依法依規做好信息發布工作,信息發布要及時主動,準確把握,實事求是,正確引導輿論,注重社會效果。
( 8 ) 維護社會穩定:組織有關部門保障商品供應,平抑物價,防止哄搶;嚴厲打擊造謠傳謠、哄抬物價、囤積居奇、制假售假等違法犯罪和擾亂社會治安的行為。
同時,市級及以下也採取響應措施。事發地市、縣級人民政府應急指揮機構,參照省級響應措施,結合本地實際情況,組織開展應急處置工作。
事發地之外的衛生計生行政部門接到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情況通報後,要及時通知相應的醫療衛生機構,組織做好應急處置所需的人員與物資準備,採取必要的預防控制措施,防止突發公共衛生事件在本行政區域內發生,並服從上一級人民政府衛生計生行政部門的統一指揮和調度,支援事發地區的應急處置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