創立於1982年的丹麥時尚珠寶品牌 Pandora潘多拉,曾經一度成為行業神話。
自 2010年上市6年時間,股價增長了3倍以上,截至2016年下半年,集團市值一度突破1000億人民幣。
短短數十年,從一家夫妻店躍升成為年銷售達數十億美元的全球三大珠寶品牌之一,恐怕連創始人Per Enevoldsen和Winnie夫婦都意想不到吧。
更魔幻的是,有數據顯示,2015年,潘多拉賣出了1億件珠寶首飾,這在時尚領域堪稱奇蹟。其業績增長速度不僅讓施華洛世奇、Tiffany和卡地亞等一眾奢侈大牌震驚唏噓,妒嫉得夜不能寐,更讓消費市場颳起了一股「潘多拉風」,全球時尚女性似乎都被捲入這股「魔性」的風裡不能自拔。
有網友自嘲:一入潘門深似海,一顆一顆買買買。買買買的背後不能不承認,潘多拉的「鬼級材料、師級設計、神級思路、魔級營銷」組合套路的確成功。
除了在美國和歐洲市場的強勁表現,自2015年進入中國市場,由各種形狀的小銀珠子串起來的潘多拉Pandora手鍊即深受中國女性消費者的喜愛,使潘多拉迅速成為中國珠寶界的寵兒。
隨著Pandora進入中國市場帶來的珠寶消費輕奢化、個性化、儀式化,中國這個世界第一大珠寶消費國的市場格局也發生著變化。
巨大的市場商機下,模仿者、學習者、借鑑者、創新者兼而有之。因商標類似、產品類似、營銷類似等造成的所謂「侵權」行為也層出不窮起來。
2018年,Pandora以侵害商標權為由,將「潘寶拉」商標持有者深圳市潘寶拉珠寶有限公司告上了法庭,
此舉無疑是對潘寶拉的國家權威認可,並由此提振出潘寶拉的市場信心:潘寶拉商標可以放心適用!
據了解,PONA潘寶拉定位於將傳統概念上的單件飾品通過串珠的形式拆開零售,抓住消費者對「獨一性」的追求,通過讓女性「設計」自己的珠寶,表達自己的個性,因而大受青春少女和時尚白領的喜愛(這點倒是和潘多拉頗為相似啊)。
除了每件產品均為手工製作,以保持PONA潘寶拉的高品質標準之外,超高性價比讓潘寶拉在對比同行時更加具有先天優勢,也因此收穫了大量品牌粉絲。
或者此舉「侵犯」的不僅僅是Pandora潘多拉的名譽,還有更大的市場利益?
於是在狀告商標侵權無果之後,Pandora同時將目光瞄向了商品及其營銷板塊。一場持續了3年的智慧財產權糾紛官司由此展開.......
任何官司總有落幕的時候。日前,針對Pandora潘多拉公司起訴深圳市潘寶拉珠寶有限公司一案,廣東省深圳市中級人民法院作出了二審民事判決。
看到這裡小編「笑」了......Pandora潘多拉用了3年時間,各種方法使盡,終是贏了這場官司,但是18萬的賠償金大概還不夠他們請的律師費吧。
耗時耗力,贏了官司丟了面子,結果誰也幹不掉誰。
關鍵是,潘寶拉的商標是可以繼續使用的,只要以後在產品和營銷上不使用與潘多拉相似的標識即可。
通過此系列官司下來,潘寶拉公司已經意識到堅持原創產品研發、堅持品牌調性輸出、堅持連結消費訴求的重要性,同時加強商標保護意識也顯得至關重要。
於是,潘寶拉公司對「潘寶拉」字樣做了從1到45類的全商標類別保護。
不得不說,潘寶拉在市場競爭中得到了洗滌與磨礪,也付出了一定的代價。但令我們欣慰的是,它在被迫規範中有了成長與進步,也更堅定了前進的方向。
期待PONA潘寶拉的珠寶世界更加多姿多彩!
或許,Pandora潘多拉在中國真正的對手還在後頭?!
(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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