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貴州省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應急響應級別由省級一級響應調整為省級三級響應的公告,結合《省應對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領導小組辦公室關於分區分級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黔府辦發電〔2020〕85號)要求,為有序恢復正常社會秩序,統籌推進疫情防控和經濟社會發展,將疫情影響降到最低,畢節市人民政府決定,自2020年2月26日起,將畢節市突發公共衛生事件一級響應實行社會管控措施調整為三級響應,並對社會管控措施作相應調整:
一、七星關區、大方縣、黔西縣、金沙縣、威寧自治縣、赫章縣、百裡杜鵑管理區、金海湖新區全面恢復正常生產生活秩序
1.運用大數據手段,加強「五類人員」尤其是湖北、武漢等地方返畢來畢人員的跟蹤管理,開展核酸篩查、胸部CT檢查和病例監測等健康服務;加強對汽車站、高鐵站、火車站、機場、超市、酒店、商場、農貿市場、生產企業、辦公地點、銀行、養老機構等人員密集場所衛生管理,實施定期消毒,適度控制人員密度,引導群眾減少出行。
2.出現過確診病例、疑似病例、陽性檢測者和確診病例密切接觸者的村居(社區),加強排查巡查和人員管理,落實好進出登記、測量體溫等相關管控措施;未發生過疫情的村居(社區),全面取消各類限制居民出行的措施,做好公共場所清潔消毒、垃圾分類處理、環境整治等工作,引導社會公眾在做好個人防護的基礎上安全出行、返崗復工。
3.機關、事業單位和企業建立健康申報和工作人員晨檢等制度,為上崗人員提供口罩、消毒用品等防護物資,認真落實體溫測量、生產生活區域定期消毒、分批分時分散用餐等防控措施,並切實規範外來人員和車輛管理。
4.加強醫療機構發熱門診預檢分診,做好核酸篩查、胸部CT檢查和病例監測的發現、報告,加強流行病學調查和密切接觸者追蹤管理。強化防控保障,重點抓好醫療護理、流行病學調查和實驗室檢測隊伍建設,規範定點醫院、發熱門診、隔離病區設置,做好核酸檢測試劑、醫療救治設備、藥物和防護用品等物資保障調配。
5.恢復開通省際班車;有序恢復城鄉客運、城市公共運輸,保證交通運輸、城鄉公共運輸正常運轉,嚴禁封路封村、封社區、封市場,確保人員正常出行和生產生活物資正常流通,使人流、物流、資金流轉動起來。
6.支持和幫助企業解決用工、原材料、資金、設備等方面的困難和問題,指導企業在做好疫情防控前提下儘快復工復產。嚴禁設置條件和障礙影響企業復工復產、嚴禁採取審批、備案等方式延緩開工時間。
7.除活禽交易、花鳥市場、休閒娛樂場所(電影院、健身場所、KTV及歌舞娛樂場所、棋牌室、網吧、遊戲遊藝場所、足療洗浴場所、茶室、咖啡廳)、宗教場所(含民間信仰活動場所)、線下校外培訓及其他人員密集培訓繼續關閉以外,在督促經營單位、經營者落實防控主體責任,做好體溫檢測和個人防護,引導消費者做好個人防護措施的基礎上,有序開放市內文化、體育等公共場所(包括圖書館、博物館、文化館、體育館、社區文化活動中心等)、旅遊景區景點、鄉鎮趕集趕場。
8.暫緩舉行大型群眾性活動,引導村(居)民減少宴席聚會等外出活動;暫緩舉行各類文化活動、演出活動等人員聚集性活動。
9.暫緩各餐飲經營單位承接酒席宴會,嚴禁濫辦酒席,紅事延期、白事從簡,其他活動一律不準舉辦;餐飲經營單位、個體戶可通過外賣配送等方式經營,嚴禁在餐飲場所內聚集就餐。
二、織金縣、納雍縣堅持管點、控線、暢面,有序恢復正常生產生活秩序
10.在做好第4條的基礎上,做好醫務人員、醫療床位、醫療物資、隔離場所等方面的準備。對於確診病例,以病例發現、流行病學調查和疫情分析為線索,根據其生產生活接觸的空間和人員範圍,合理確定防控管理的場所和人員,實施針對性防控措施;對確診病例密切接觸者進行全面排查和隔離醫學觀察。
11.強化村居(社區)分類管理:「未發現確診病例」的村居(社區)做好村(居)民的組織動員、健康教育、信息告知,「五類人員」尤其是湖北、武漢等疫區返畢來畢人員的跟蹤管理、環境衛生管理和防護物資準備等工作,引導村(居)民有序返崗復工。「出現確診病例或暴發疫情」的村居(社區)在落實原有防控措施的基礎上,重點做好確診病例密切接觸者的排查,對發現確診病例的村居(社區)小區、樓棟單元或辦公室、工作間和疫點實施封控消毒。出現「傳播疫情」的村居(社區)嚴格實施網格化管理,在落實原有防控措施的基礎上,對出現「傳播疫情」的區域進行封控,限制交通,限制人員出入、限制人員聚集,對「出現確診病例或暴發疫情」和「傳播疫情」的村(居)民,嚴格實施隔離觀察措施,在未解除疫情封鎖前不得返崗復工或外出務工。
12.機關、事業單位和企業在做好第3條的基礎上,強化機關、事業單位和企業內部疫情防控,釆取「小班制」模式輪崗輪班,減少人員聚集,實行彈性上班制,減少會議等聚集性活動,大力推行網上辦公等。
13.在做好第1條的基礎上,繼續對疫情場所、「五類人員」落實原有的防控措施。
14.第5條中僅恢復開通省際班車,有序恢復城鄉客運、城市公共運輸,保證交通運輸、城鄉公共運輸正常運轉;第7條中僅有序開放旅遊景區景點、鄉鎮趕集趕場;落實6、8、9條。
各縣(自治縣、區)根據省級動態調整不同風險等級後,對應落實相關措施和要求。
本通告事項自發布之日起施行,終止時間由畢節市人民政府另行通知。
畢節市人民政府
2020年2月26日
推薦
閱讀
來源:微信公眾號「畢節市人民政府網」
監製:許學義 編審:黎榮
原標題:《畢節將突發公共衛生事件一級響應調整為三級響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