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新疆維吾爾自治區市場監督管理局發布食品安全監督抽檢信息通告(2021年第1期)2021年 第 1 號。通告顯示其中有兩批次食用醋不合格,具體信息如下:
瑪納斯縣好宜多超市銷售的、標稱新疆莊子實業有限公司生產的紅花醋(釀造食醋)(規格:380ml/袋,商標:莊子開拓;日期:2020/04/01),總酸(以乙酸計)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檢驗結果為3.34g/100mL;標準值為≥3.50g/100mL。
呼圖壁縣百味佳海鮮調料店銷售的、標稱新疆柯味源食品有限公司生產的高粱香醋(釀造食醋)(規格:1.5L/瓶;生產日期:2019/03/14)總酸(以乙酸計)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檢驗結果為2.80g/100mL;標準值為≥3.50g/100mL。
總酸是食醋的品質指標,反映其特色的重要特徵性指標之一。對釀造食醋來說,酸度越高說明發酵程度越高,食醋的酸味也就越濃,質量也就越好。根據《釀造食醋》(GB/T 18187-2000)中規定,固態發酵食醋中總酸最小限量值為3.50g/100mL。總酸含量未達標的原因,可能是生產過程工藝控制不嚴,包裝不嚴,偷工減料或制假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