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開了老顯的第 379篇文章
這是2018年我的第 42篇原創文章 | 本文字數:3077 字
文 | 老顯
昨晚,和老友聊天甚晚,動筆寫作時,已是半夜三更,迷迷糊糊寫了幾段文字,覺得不滿意,便按下delete。
前年,寫文章寫到一半,總覺得感覺不對,便棄置一邊另開新作,那時,我渴求一氣呵成。
你寫作時,感覺不對便會心生沮喪,於是停下來不寫了。久而久之,「寫作感到沮喪」成了你的一種感覺習慣。
一旦陷入這種不良節奏,它就會逐漸傳染到你的生活與工作,除了吃飯和睡覺這種人類本能,它幾乎無孔不入,影響著你。
你寫不出文章,說怕寫得不好,我說,你都沒動筆寫,怎麼就先怕了。
你動筆了,寫幾段,又覺不夠精彩,便刪刪減減,靈感在你屢次停筆中慢慢流失,最後寫出來的文章,味同嚼蠟,你自己都看不下去。
一次兩次如此,你開始對寫作失去信心,繼而變得不怎麼敢動筆,即使動筆,也總沒寫完全文。
後來,有個聲音從心底冒出,督促我:
「不管你寫得多爛,都要把它寫完了,這樣你至少知道自己爛在哪裡。」
從此,我便開始厚著臉皮敲鍵盤,堅持寫,從第一句話,到第一段,到這一篇,再到後來更新的每一篇。
以前寫文章,喜歡仗著靈感爆棚,文思如尿崩,一氣呵成,才感覺下筆如有神。兩年過去了,寫到現在,我有了新的寫作感悟。
能寫出真正的好作品,肯定不是因為一時的靈感衝動,而是源於長期堅持寫,不斷修改,嘗試多種寫作方法,刻意練習打造出的手感與思維。
前段時間,我看了一本極好的寫作寶典,史蒂芬金的《寫作這回事》,讀它前,它在我書柜上安靜地躺了一年半。
我一直沒有拿出來,連拆開書面上的塑料紙都沒有勇氣,我不知道這是不是因為跟你一樣,對自己寫作的恐懼,還是在內心抗拒這種故事體的寫作書。
然而,等我拆開,讀完一半,已停不下來,喜歡得不得了。
本以為史蒂芬金會寫得很囉嗦,現實是,他在書裡的遣詞造句都很簡短,時不時還露一把小幽默,讀起來的感覺,就像嚼剛出爐的小薯條一樣,十分酥脆。
我邊讀邊後悔,為什麼一年半前買來時,就不打開看看,裡面有太多寫作寶藏。
「1」
史蒂芬金推崇簡約語言,他很不喜歡副詞,在書中,他提出一個重要技巧:「少用副詞」。
副詞不是你的朋友,尤其是別用副詞修飾「某人說」。
舉個例子,你對比感受一下,
「你不是當真吧?」老顯說。「你不是當真吧?」老顯不可置信地說。
再感受下這一組,
「把它放下!」老顯叫道。「把它放下!」老顯威脅地叫道。
再舉例:
「把它放下!」她叫道。「還給我,」他哀求,「那是我的。」「別傻了,金克爾,」烏特森說。「把它放下!」她威脅地叫道。「還給我,」他悽慘地哀求,「那是我的。」「別傻了,金克爾,」烏特森鄙夷地說。
在史蒂芬金看來,如果非要用副詞才能把人物狀態表達到位,只能說明你對話寫得太爛了。記住,「通往地獄的路是副詞鋪就的」。
你平時所看到的大部分文章,濫用形容詞、副詞,文章非要追求文採,有時候卻丟失了本意。越多的敘述,反而將表達的途徑變得狹窄,沒有給讀者想像的空間。
如果你也覺得自己敘述太多,可能是你不自信。就像你在工作中,總想什麼事都做好,拼命給自己疊加任務,來給績效加分,但實際上,你可以自信點,試著做減法,把一兩件事做好做精,你的工作會顯得亮點突出,且更出彩,引人奪目。
所以,你可以考慮做減法,斷句、分段。
文章寫出來,要讓讀者覺得容易讀。寫完文章,你先放在讀者的位置上去重新讀一讀。
專業術語寫多了,讀者以為你在裝逼,跟不上思路,就會覺得你的文章不行,而通俗易懂的大白話,有時候反而會讓讀者聽得津津有味。你要把聽眾都想像成門外漢,要讓門外漢也能看懂你在表達什麼。
「2」
除了語言,史蒂芬金還在書裡講他的寫作3個重點。
不管你是寫作小白,還是寫作發燒友,我覺得想提升寫作能力,做好這3個點很重要。
它們分別是:
1、多寫和多讀;2、從故事開始寫;3、關門寫稿。
「3」
首先,多寫和多讀。
據我所知,要想成為好作家,別無捷徑,繞不開這兩樣。
你花錢去上各種寫作課,買各種寫作書,然後,卻沒動筆寫,與其花費時間來談論如何寫作,不如你先花時間去寫,然後再研究方法。
靈感和技巧不是看說明書學來的,而是在寫作的過程中發生的。
史蒂芬告訴你:
「如果你不準備拼命幹,玩兒命寫,你就根本沒打算試著寫出點好東西。」
還有,記住剛剛那句,把每一篇作品都寫完了。
體制內的朋友小秦,他的領導寫公文很強,出口成章,順手拈來,有次他請教領導,要怎麼做才能擁有牛逼的寫作能力?領導給出三個字,堅持寫。
小秦問,怎麼堅持?
領導說,每天給自己一個小目標,或者給自己定個字數目標,然後開始寫,量夠了,會引起質變。
我很認同他領導所說,如果不是因為堅持寫文章,我現在的寫作水平,依舊如兩年前時一樣爛。
除了多寫,還要多讀。
讀好的作品和壞的作品都有用。
好書,除了能讓你知道優秀作家是什麼水準,還能從中學到有用的技巧和方法,找到某些寫作靈感。而壞書,除了讓你知道某些作者寫得差,還能點燃你的情緒,並因此大罵:「媽蛋,我一定都能寫得比這好」,然後,你就動筆了。
「4」
第二,一切從故事開始。
「從問題和主題思想開始寫,幾乎註定寫不出好小說。好小說總是由故事開始,發展出主題,幾乎很少是先定好主題,然後發展出故事。」
史蒂芬金這麼說,我很贊同。
小學生會遵照「每一個故事要先有個中心思想」的邏輯,但你已經成年了,有閱歷,有故事,你就先寫故事,別去管什麼中心思想,史蒂芬金寫初稿,核心就是寫個好故事。
寫完故事,通讀全文,你才騰出手,去考慮主題的事情。
僅就自己有限的寫作經驗而言,事先設想情節,會很有趣,但也會有不安全感,畢竟,你沒想好,就會一直不敢動筆,文章就出不來。
事先安排,還是邊寫邊想,這是兩種不同的寫作習慣。
不過,「事無巨細地構想」應該是個糟糕的習慣。
史蒂芬金構想主題,是發生在第一次寫完後的改稿時,他主張用快意、衝動、一氣呵成來主導初稿,這樣更有趣,也有利於維持寫作的動力,我認為這很正確。
有個技巧,寫初稿可以直抒胸臆,不必拘謹,甚至囉嗦,寫的過程中浮現的新故事和細節,可以放在後面的修改刪減中,詳細表述。
每個人寫作習慣不一樣,史蒂芬金寫初稿,追求「能寫多快寫多快,速度以自己能耐受、不難過為標準」。
靈感來的時候,我的寫作速度是半小時接近2000字,將腦海裡的故事原樣倒在文字上,可以保持住寫作起初的熱情,超越隨時可能襲上心頭的自我懷疑之感。
來,動筆寫。
「5」
第三,關門寫稿,開門改稿。
關上房門,把窗簾拉上,沉浸在寫作的世界裡。
初稿寫完,把它扔在一旁,最好等到重讀時記不太清內容,再開始改稿。這種狀態下,你才能重新發現故事,也會更容易接受他人的批評。
除非你寫完故事只打算把它扔到抽屜裡,不然最好聽聽別人的意見,他們可以幫你發現漏洞,告訴你讀者感興趣什麼。
你寫文章的時候,可能總想把每一句話都安排妥當了,再往下繼續,特別是全文第一句,你總想追求一開始就完美,對不對?
然後,你就停筆了,文章也就難產。
請你先寫完初稿,然後,開始刪。
史蒂芬金會刪去全文的10%。
這裡有一條史蒂芬金的寫作公式:
「每個故事,或是長篇小說,到某個程度都會站不住腳坍塌下來。如果你拿掉百分之十以後就不能保住故事的基本內容和氣氛了,那就證明你做得還不夠。」
本文初稿寫完,我花一小時做二次刪減,減去十分之一,包括所有無關緊要的形容詞和副詞,你現在看到的,便是完結文章了。
寫作,可以是說自己的話,寫自己的事,可以關起門來好好寫,但文章,需要幾度修改和完善,它是拿出來給別人看的,所以,稱之為開門改稿。
最後,祝你能以一顆真誠的心寫作,寫完自己開始的每一個故事。人人都有過去,其中大半都很無趣,那就留住有趣的部分,別在其餘部分上多費筆墨。
努力,並不能保證我們成為大師,但辛勤勞作、全力投入,還是能讓我們成為一名好作家。
共勉。
感謝從車禍中死裡逃生寫完此書的史蒂芬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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