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十二堂寫作課》是作者夏丏尊和葉聖陶先生合作的第二本關於寫作的書,第一本是《文心》。這兩本書都以中學生為對象,向我們講述作文的目的,以及如何作文。
在《文心》裡,兩位先生講解讀與寫的重要性,在《七十二堂寫作課》裡,他們說明讀與寫的原因,也講解關於作文的許多創作技巧。
我們為什麼要學語文?從開始上學的第一天起我們學習語文這個科目,原以為只是為了認識中國字,通過課文的學習教會我們做人的道理。
夏丏尊,葉聖陶告訴我們,學習語文,是為了學習閱讀與寫作,看到這個解釋,我恍然大悟,原來學會閱讀,學會寫作就是學習語文的目的。
《七十二堂寫作課》出於學習者學會讀與寫的基礎,而編輯而成的有關於作文形式的寫作書。
這本書通過授課的方式給我們講述語言用法、文章分類、材料的判別和取捨、三個人稱代詞的用法,以及散文、小說、隨筆等各種文章形式的具體寫作基礎。
下面我們就一起學習下《七十二堂寫作課》,怎樣寫出感人肺腑的文字,我們可以從書中學習這幾點。
學習作文,須得懂得作文的意義
就像夏丏尊、葉聖陶告訴我們為什麼要學習語文一樣,知道這個解釋能幫助我們更好地理解學習語文的目的,我們就知道如何把語文學好。
認識生字是是為閱讀時更通暢,更能理解文中的意思,做閱讀理解題目,是在教會我們如何閱讀,如何理解一篇文章的主旨和含義。然後我們能閱讀大量,跨領域,跨學科的書籍,我們可以飽覽群書,增長知識和見識。
在語文學習中,我們學習寫作,從看圖寫話,到寫日記,到寫成一篇800字的文章,再到一篇論述一件事或一個觀點的幾千甚至幾萬字的論文。
這些,正是一直以來堅持學習語文的成績。語文是在教我們閱讀與寫作的技能,如果我們早一些明白這個學習目的,就更清楚我們學習的方向,更好地掌握這門技能。
自媒體時代,許多人將語文的技能拾起,重新學習寫作,這時作文的目的是能夠博得眾人的眼球,閱讀量的增加意味著讀者的喜歡,更多讀者對於文字的喜歡就意味著更多的廣告費,能夠掙得更多的錢。
此時作文的目的是為了賺錢維持生計。就連寫小說也是這個目的,寫一部情節曲折跌宕,故事神奇玄妙,以能夠吸引讀者注意和閱讀為主要目的。
這樣雨霧朦朧的境況,讓我們迷失寫作的目的和方向。
我們以寫小說的目的來說明寫作的目的。
夏丏尊、葉聖陶在書中這樣描述寫小說的目的「引起小說家的寫作欲望的並不是早已存在、業經發生的某事物,而是他從許多事物中看出的、和一般人生有重大關係的一點意義。」
經典小說之所以流傳至今,仍被人們推崇和閱讀,就是他們蘊含著普通人的人生意義。
例如羅曼·羅蘭《約翰·克裡斯託夫》想要告訴我們積極向上的生活力量,列夫·託爾斯泰《安娜·卡列林娜》通過兩個女人婚姻態度對比,告訴我們如何維護好生活與婚姻的關係。
這些小說作品都有一個共同特點,就是它的生活和人生意義是普適的,給人啟發的,影響他人的,這就是作者創作小說的目的。
與創作小說的目的相同,作文的目的也是要寫有價值,對生活,對人生有幫助的文字。
能夠寫出影響世人的作品,是作者的寫作目的,也是寫作願望。
夏丏尊、葉聖陶這樣定義寫文章,「文章是記載世間事物、事理和抒發作者意思、情感的東西。」
從這個定義我們可以看出,作文的目的一層是記載世間事物,寫明世間道理,這樣可以影響他人,對他人的生活和人生有啟發意義;另一層是表達作者的思想和情感,好作品不僅對他人有益,對作者也是一種情感表達和思想輸出。
明白作文的目的,我們可以明確寫作方向。寫作是一門科學,只要保持寫作初心,堅持不斷地寫作,向著寫出對生活、對人生有意義的作品努力,就一定能寫出好文字,好作品。
寫出感人肺腑的文字,不僅在於文章內容還在於文章形式
《七十二堂寫作課》是有關於作文形式的寫作課。我們一直以為的文章內容是取勝的關鍵,其實不然,文章包括內容和形式兩部分,文章內容重要,形式也同樣發揮重要作用。
文章形式具體指語言、文字和普通法式。例如文章的體制、詞彙的搜集、文法、修辭、鑑賞與批評、風格、章法布局等都屬於文章形式。
既然文章形式在寫作中發揮重要作用,那麼我們怎樣通過文章形式寫作感人肺腑的文字呢?下面我們通過三點來說明。
一、素材的判別和取捨
寫文章需要素材,素材來源於生活中的一切事物,即任何事物只要引發我們思考,有所感悟或聯想,都可以下筆成文。但其中哪些素材適合,哪些不適合,需要我們加以判別。
當寫作素材有三種內涵時,我們會有寫下來的衝動。這三種含義或象徵是,一是某種新的知識,二是某種新的情味,三是某種新的教訓。
我們的文章題材和文體方向,決定我們寫作素材的哪種內涵。比如,我們寫信息增量多的文章,選取的素材多偏重新的知識;如果我們的文章主旨是抒發情感訴求,引發共鳴,選取的素材就偏重於對於事物理解出的新的情味。
寫作素材的具體內涵也包括若干不同的細節,我們都可以運用,並寫出文章來。比如,同是知識,方面或領域分很多種,又可以從專業領域中專注某一模塊,也可以從知識的一小點出發牽引出新的知識。
任何微小的素材都可以運用到寫作中,只要運用適合,素材判斷和取捨得當,就是好素材,好文章。
二、直接經驗和間接經驗
想要了解文章中的直接經驗和間接經驗,首先需要了解什麼是直接經驗,什麼是間接經驗。顧名思義,直接經驗即是作者親身見過、親身經歷的事物或生活經驗;間接經驗是作者從別人那裡聽到,或者從書本中得來的。
當然直接經驗最真實可靠,我們見過許多的現場報導,親歷講述等相關文章是作者根據自己的直接經驗而做的敘述。但大多數文章,作者所寫的全部是間接經驗。
間接經驗的文章寫得就像作者親身經歷過一般,有的以事件親歷的第一人稱為主角講述,讓人感覺像是真實發生的是事情,具有代表性的比如小說就是利用間接經驗寫作的典型。
我們什麼時候可以運用間接經驗寫文章呢?
第一,當我們所敘述的事情或人物,經驗的來源不一樣時,比如有的從這本書得來的,有的從另一本書得來的,這時需要作者加以綜合和取材。
第二,讀者想要知道某一事件,或某一人物的主要經過,但不需要說明瑣碎的證據,出處等細節,這時需要將事件或人物以作者的角度敘述出來。
很多時候,我們會把間接經驗和直接經驗混合用在文章中,或者把間接經驗當作直接經驗來寫。
三、第三人稱的立腳點
寫文章就要涉及到角度,如用第一人稱,作者的立腳點就是自己親身經歷的角度,以當事者的立場講述經過。如用第二人稱,便於將所敘述的事情或情感告訴給對手。
第一人稱和第二人稱都有一定的角度限制,比如,「我」只能敘述到我所看到,聽到,所經歷的,不方便敘述旁人的想法或不在自己身邊發生的行動;比如,「你」只能告訴你,或者傳達有關於你的事情經過,敘述的對象不能指別人,這就限制了敘述對象。
而相對比較自由,也是運用最廣泛就是第三人稱的敘述角度。「他」的角度就寬泛且可以多維度敘述,比如「他」可以是人稱代詞,也可以是一個人名。
由於第三人稱敘述角度的多樣化,就決定我們用第三人稱寫文章時,可以出於客觀的態度,將事情的來龍去脈,各個角度所看到的情景全都如實敘述。即知道什麼寫什麼,看到什麼寫什麼,不加作者的思想和想像。
我們使用第三人稱寫文章,也可以出於全知的態度。這時作者不僅寫親歷的事情,還會將事情的全貌,想法,想像和預測等一系列全寫下來,讓人感到作者是全能的,能夠知曉文中每個人物的心聲或秘密。
運用第三人稱全知的態度寫文章,會非常便利。但需注意,全知的態度適合於距離作者較遠的敘述,如果敘述當前的事情就需要用客觀的態度寫文章。
綜上,我們通過作文意義的理解,明確寫作的目的,也通過文章形式的把控,掌握寫作技巧和需要注意的寫作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