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新網】(實習記者 王夢陽 記者 單玉曉)申請信息公開不再完全免費。國務院辦公廳近日印發《政府信息公開信息處理費管理辦法》(下稱《辦法》),規定自2021年1月1日起,行政機關可以向申請公開政府信息超出一定數量或者頻次者收取費用。受訪學者認為,公民申請政府信息公開並非普惠式公共服務,由此產生的行政成本應適當由申請人承擔,收費不會抑制公民申請信息公開的積極性。
《辦法》規定,信息處理費可以選擇按件計收,也可以選擇按量計收,收費金額均按超額累進方式計算。按件收費標準是:同一申請人一個自然月內累計申請10件以下(含10件)的,不收費;同一申請人一個自然月內累計申請11—30件(含30件)的部分:100元/件;同一申請人一個自然月內累計申請31件以上的部分:以10件為一檔,每增加一檔,收費標準提高100元/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