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小編接到市民王先生的投訴,稱其1月1日下午開一輛裝有18箱食用鹽的電瓶四輪車在天中麗景小區門口遭到四個人強行攔截,並把車鑰匙強行奪走,問什麼人、什麼原因他們回答是鹽業監查隊的,要把車和人扣回局裡處理,並不回答什麼原因,在王先生的再三要求下,他們一直沒有出示任何執法證件,堅持扣車扣人到局裡處理,時間持續一個半小時。
根據視頻記錄,其中一名執法人員說自己帶有執法證,就是「不想亮」,這就令人費解了,如果是正常執法為何不能出示執法證?
對這種尷尬執法,您怎麼看?
編輯:關玲
研究組提醒, 公眾來要意識到「早預防、早發現、早診斷、早隔離、早治療」是防治新冠肺炎的關鍵。日常要進一步提高防護意識,外出一定要戴口罩,避免去人多的公共場所,特別強調減少家庭聚會;勤洗手洗臉,對於手機、公共電腦鍵盤要注意定時定期消毒;學會正確的咳嗽和打噴嚏方式,嚴禁隨地吐痰;對於使用過的口罩不要隨意亂扔,放入垃圾袋封口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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