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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蘇省重大行政決策程序實施辦法》8月1日起施行
《江蘇省重大行政決策程序實施辦法》8月1日起施行將行政權力約束在法治軌道上運行《江蘇省重大行政決策程序實施辦法》經省政府常務會議審議通過,將於8月1日起施行。《辦法》規定,決策機關可以結合職責權限和本地實際,確定決策事項目錄、標準,經同級黨委同意後向社會公布,並根據實際情況調整。法定程序構築決策「防火牆」行政決策是行政權力運行的起點,也是規範行政權力的重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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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部門:全面禁止進口固體廢物 明年1月1日起施行
中新網11月25日電 據生態環境部網站消息,生態環境部、商務部、國家發改委、海關總署25日聯合發布《關於全面禁止進口固體廢物有關事項的公告》(下稱《公告》)。《公告》明確,禁止以任何方式進口固體廢物。禁止我國境外的固體廢物進境傾倒、堆放、處置。《公告》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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治安處罰法3月1日將施行 一個法字帶來八大變化
《治安管理處罰法》將於3月1日起施行,違反治安管理行為的名單新增124種行為,總共規定了五大類238種違反治安管理的行為。 一個「法」字帶來八大變化 3月1日起施行的《治安管理處罰法》,是對《治安管理處罰條例》的第三次修改。本次修改變化主要體現在以下八點: 變化一在法律名稱上,將「條例」修改為「法」,符合立法的規範性要求,同時,在體例上將《治安管理處罰條例》的五章45條,修改為六章119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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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1日起施行!《碳排放權交易管理辦法(試行)》全文
歡迎關注生態徐州碳排放權交易管理辦法(試行) 《碳排放權交易管理辦法(試行)》已於2020年12月25日由生態環境部部務會議審議通過,現予公布,自2021年2月1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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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險代理人監管新規明年1月1日起施行
2021年1月1日起,將實施新的保險代理人監管規定,過渡期只有30餘天。(文章來源:廣州日報) (原標題:保險代理人監管新規明年1月1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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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肅省中小學安全條例》將於明年3月1日起施行
《甘肅省中小學安全條例》將於明年3月1日起施行 2020-12-04 08:24 來源:澎湃新聞·澎湃號·媒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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危險貨物道路運輸安全管理辦法正式發布 明年1月1日實施
中新經緯客戶端11月28日電 28日,在交通運輸部11月份例行新聞發布會上,交通運輸部運輸服務司司長徐亞華表示,《危險貨物道路運輸安全管理辦法》已於近日印發,將於2020年1月1日實施。會上,交通運輸部新聞發言人吳春耕介紹,截至2018年底,全國共有危險貨物道路運輸企業1.23萬家,車輛37.3萬輛,從業人員160萬人,危險品(道路)運輸量佔危險品運輸總量的70%,還有一些是通過水運、鐵路等方式。為了進一步加強危險品道路運輸安全管理,我部聯合公安部等五部制定了《危險貨物道路運輸安全管理辦法》,力圖從源頭開始,全鏈條加強安全管理。該《辦法》今天正式對外發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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檢事|海拉爾區檢察院與海拉爾區司法局建立行政檢察和行政執法監督...
為深入貫徹落實自治區檢察院「基層行政檢察推進年」和「四個一」活動要求,切實增強行政檢察與行政執法監督合力,助力行政檢察提質增效,提高公正司法和依法行政水平,海拉爾區檢察院與海拉爾區司法局建立了行政檢察和行政執法監督銜接工作機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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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水市司法局關於公布2020年行政執法指導案例的通知
2019年12月10日,市市場監督管理局派出現場檢查組對該企業開展現場核查,企業現場情況符合標準通過驗收。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藥品管理法》、《藥品經營許可證管理辦法》、《天水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關於印發<天水市藥品零售許可現場驗收檢查細則>的通知》(天食藥監發[2017]113號),2019年12月16日,市市場監督管理局依法作出準予許可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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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年1月1日開始,免費!
明年1月1日開始,免費!>根據《通知》,自2021年1月1日起,在全市範圍內免徵「IC卡(磁卡)工本費」中「社會保障卡新制卡工本費」,保留補(換)卡收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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寶雞讓行政執法在陽光下進行
中國環境報訊 當事人擔心環境執法檢查不規範,處理不公?執法人員擔心當事人拒不承認,倒打一耙?這樣的擔心都是多餘的了。近年來,陝西省寶雞市生態環境局全面推行行政執法「三項制度」,讓行政執法全程在陽光下進行。 信息公示,確保執法公開透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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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1日起 有哪些環保政策要開始實施了?
【中國環保在線 政策法規】9月1日是莘莘學子開學的日子,是新學期的開始,而對於環保行業來說,9月1日又有很多新的環保政策標準和重大決定開始施行,內蒙古智慧能源網際網路服務平臺小編整理了一批9月1日起施行的環保政策和標準,其中涉及大氣治理、水處理及固廢處置等領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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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修改國旗法國徽法明年1月1日起施行】十三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
2020-10-17 17:09:20來源:FX168 【新修改國旗法國徽法明年1月1日起施行】十三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二十二次會議17日表決通過關於修改國旗法、國徽法的決定,決定將於2021年1月1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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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年2月1日起 武漢將施行「禁磷令」
楚天都市報訊12月28日訊(記者郭文杰 通訊員韓紅 實習生陳翔宇)2018年2月1日起,「百湖之市」的大武漢,將進入「禁磷」時代。今日武漢市人大常委會舉行新聞發布會公布,《武漢市禁止生產銷售使用含磷洗滌用品規定》(下稱規定)將於明年2月1日起正式施行,屆時在武漢市內將禁止生產、銷售和使用含磷洗滌用品。違反規定者,對個人最高可處五千元罰款。 磷是導致水體富營養化和水華的「元兇」,1克磷就可使藻類生長100克,而含磷洗滌用品又是導致水體總磷含量增加的重要原因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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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面推行行政執法「三項制度」工作推進會發言摘登
在省委、省政府的堅強領導下,在司法部的精心指導下,河北省堅持省級先行、市縣跟進,以點帶面、全面覆蓋,形成了一批「可複製、可推廣」的措施辦法,行政執法能力水平以及社會滿意度明顯提升,較好發揮了改革「試驗田」和「排頭兵」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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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年3月1日起 航空港實驗區行使省轄市權限
11月28日,河南省人大常委會通過官方網站發布公告稱,《鄭州航空港經濟綜合實驗區條例》已經河南省人大常委會第二十一次會議於2020年11月28日審議通過,並將於2021年3月1日起施行。根據《條例》,實驗區行使省轄市級人民政府經濟和社會管理權限以及省人民政府賦予的特殊管理權限,在人員任用等方面將更加靈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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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障農民工工資支付條例(全文)2020年5月1日施行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令第724號《保障農民工工資支付條例》已經2019年12月4日國務院第73次常務會議通過,現予公布,自2020年5月1日起施行。第十三條 實行月、周、日、小時工資制的,按照月、周、日、小時為周期支付工資;實行計件工資制的,工資支付周期由雙方依法約定。第十四條 用人單位與農民工書面約定或者依法制定的規章制度規定的具體支付日期,可以在農民工提供勞動的當期或者次期。具體支付日期遇法定節假日或者休息日的,應當在法定節假日或者休息日前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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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業領域安全生產責任保險實施辦法》,將於2020年4月1日起施行!
本市出臺《上海市危險化學品和工貿行業領域安全生產責任保險實施辦法》,將於2020年4月1日起施行!》點擊左下角「閱讀原文」(以下簡稱《實施辦法》),已正式頒布,將於2020年4月1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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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態環境部發《碳排放權交易管理辦法(試行)》2月1日起施行
2021年1月5日,生態環境部發布《碳排放權交易管理辦法(試行)》,並於2月1日起施行。重點排放單位對分配的碳排放配額有異議的,可以自接到通知之日起七個工作日內,向分配配額的省級生態環境主管部門申請覆核;省級生態環境主管部門應當自接到覆核申請之日起十個工作日內,作出覆核決定。第十七條重點排放單位應當在全國碳排放權註冊登記系統開立帳戶,進行相關業務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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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異地商會登記管理辦法》原文(2020年4月1日起施行)
2020年3月,深圳市民政局印發《深圳市異地商會登記管理辦法》。該政策自2020年4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5年;《深圳市異地商會登記暫行辦法》(深民〔2009〕115號)同時廢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