徹底治療愛滋病或許還有點遙遠,這也基本上是專業的醫學人員的工作;但反歧視,是我們這一刻必須做到,而且每一個人都應該參與的大事。
今天是世界愛滋病日,按道理說,一個以某種單獨疾病命名的紀念日並不多,那是因為愛滋病,並不只是一個醫療問題。
作為一種疾病,愛滋病算是獨特的,並不在於它暫時來說是一種無法根治的疾病(治不好的病多得去),而是它產生了對人類社會道德價值的挑戰。
一般來說,人的同情心理會使得人看到他人在生病落難時,變得更加寬容,但在愛滋病面前,這種同情心彷佛打了折扣一樣,於是,我們出現了另一種更嚴重的疾病——「歧視」。
在前年,我國某中部省份裡,一名小孩因為母嬰傳染,出生時就染上了愛滋病,同村的村民於是對其排斥、驅逐。當時,《輕鬆一刻》頻道下的欄目《深夜暢聊》曾經做過一個調查,結果顯示,絕大多數網民都對村民基本無知所做出的冷血排斥表示不能接受。
這結果看上去還好?對嘛?但是。。。
可是,當這種事發生在我們自己的周圍時,投票的情況就逆轉了。
總的來說,愛滋病本身在中國並非是特別嚴重的疾病,這是數年前一份調查的數據,大家可以大概推算出目前的情況:
聯合國愛滋病規劃署的數據顯示截止2011年底,中國估計共有78萬名愛滋病病毒感染者(包含未發現感染者),佔總人口的0.058%。中國的愛滋病病毒總體感染率維持在較低水平,但總體人數還在持續上升,每年的新發感染者人數維持在約5萬人。
數據表明:中國在防止愛滋病擴散方面取得很大的進步,但是,愛滋病毒帶來廣泛的社會歧視仍然是一個重大問題。愛滋病患者不僅在社會上、工作上或者學校裡受到歧視,而且就醫問題也面臨挑戰。
也就是說,HIV病毒我們算是控制住了,但「歧視」病毒我們似乎仍然有點束手無策。歧視帶來對社會和諧破壞的後果,遠遠比一種傳染病來得嚴重得多,而且對愛滋病的歧視,反過來也會對防艾本身造成嚴重的負面影響。
(你身邊有認識的HIV攜帶者嗎?)
(你會排斥和HIV攜帶者相處嗎?)
徹底治療愛滋病或許還有點遙遠,這也基本上是專業的醫學人員的工作;但反歧視,是我們這一刻必須做到,而且每一個人都應該參與的大事。
【我們為什麼會歧視愛滋病?】
一般來說,對愛滋病患、HIV攜帶者的歧視,主要有三個維度:
1.恐懼
愛滋病是一種暫時無法根治的疾病,一旦染上雖然不會說是立即導致死亡,但染上或者害怕染上一種絕症,對人的威懾力也是足夠巨大的。這種恐懼往往使我們過分誇大了問題的嚴重性,使得草木皆兵,人與人之間的信任就會受損。
其實早就數十年前起,感染愛滋病就不等於死亡了。
常識表明,人體在感染愛滋病毒2年-10年甚至更久後,因為免疫系統受到毀滅性破壞,才會發展為愛滋病,出現感染,腫瘤等體徵。在目前,通過吃藥等手段,可以把這種潛伏期延長很久,甚至是終生,攜帶著HIV正常地活到預期壽命,也並非不可能的事。
1996年,華人何大一博士發明了「雞尾酒療法」,把多種HIV藥物合併使用來治療HIV,改變了HIV世紀絕症的面貌。感染者的平均壽命快速延長,活二十年、三十年都不再只是夢想,而是可以真正達成的,而且是有質量的活著,不但外觀正常,身體健康更能維持與一般人無異。
何大一博士
洛加尼斯是美國歷史上最偉大的跳水運動員,他包攬了1984年和1988年兩屆奧運會的三米板和十米臺金牌,而就在1988年,他被正式確診感染了HIV病毒,當時,他曾經以為自己活不到30歲,但到了今天,他通過積極的參與病毒控制治療,健康地活到56歲。
當然,像洛加尼斯這樣的案例還有很多很多。
2010年荷蘭阿姆斯特丹大學發表的研究,推估診斷HIV 時還沒有發病或免疫低下症狀、而且診斷半年內仍不需要服藥的 HIV 感染者,平均壽命跟一般荷蘭民眾相比,只相差0.4到1.4年。
荷蘭的另一項研究顯示,如果你是男生,在25歲附近診斷出HIV,預期可以活到77歲;如果你是女生,在25歲附近診斷出HIV,預期可以活到82歲。假如你在25歲診斷HIV,預期只會折壽0.4年。假如你在55歲診斷HIV,預期只會折壽1.4年。
2013年美國與加拿大發表的大型世代研究也有類似的發現。感染者的平均壽命預估可達70多歲,逼近一般國民平均壽命,男女沒有明顯差別。感染HIV的男男間性行為者,平均壽命則較長,推估大約89歲。
在我國深圳,自2012年起,推行的免費HIV母嬰阻斷服務,已經有300多位愛滋病媽媽誕下健康寶寶,其中200多位母親孕期服用高效抗逆轉錄病毒治療,沒有1例發生母嬰垂直傳播。
人會死亡不是只有得HIV一條路,除了定期吃藥外,HIV攜帶者該注意的保健習慣:戒菸、戒酒、多運動、注意血壓和體重等,都與其他想要活得長壽的人是一樣的。
2.無知
在當今中國社會,文盲已經幾乎絕跡,近年愛滋病的防治宣傳也是十分有效,一些有關愛滋病的傳染途徑應該是大家都耳熟能詳了:
HIV的三個傳染途徑為:性傳播、血液傳播和母嬰傳播。脫離人體的病毒較為脆弱,以下日常行為不會傳染HIV:撫摩、親吻、握手、共用碗筷、杯子、蚊子、蒼蠅叮咬等。
同時,男用乳膠安全套對愛滋病毒及其它性傳播感染的防護率達85%以上,是最有效的防治愛滋病的手段。質量好、正規廠家生產的安全套,完全可以有效隔絕病毒,大幅度降低性行為的危險性。
在知道這些常識後,你還覺得和HIV攜帶者相處時很害怕嗎?
3.道德
最常見針對愛滋病的道德指責,就是把這種病與「濫交」、「吸毒」等問題聯繫起來。
無可否認,濫交,還有吸毒,都是必須譴責的一種惡習,我們必須反對這些行為,但這並不代表我們因此就要歧視愛滋病患者。
也就是說,如果這個人濫交,吸毒,無惡不作,哪怕他沒有染上愛滋病,我們對這些人也應該是抵制的。但往往我們在實踐中,把所有愛滋病患,以及愛滋病本身都等同於這些壞習慣,這明顯是邏輯上的不對。
有些極端一點的人甚至認為:我們不應該投入資源去治療愛滋病,因為愛滋病是對濫交、吸毒等行為的一個巨大阻嚇力,可以用來懲罰那些犯錯的人。
我就想問一句:因為犯錯而不幸染病的,就不可原諒嗎?按照這邏輯,比如說你因為不聽媽媽的話,不去穿秋褲,天氣冷了你凍感冒了,這可以說是你活該和咎由自取了吧,然後你是不是會建議說醫院應該全面禁止治療感冒?
何況,感冒比愛滋病更容易傳染,你一個人因為自己行為不檢點(降溫了不穿厚衣服),而成為了單位裡傳播感冒病毒的源頭,按那些歧視者的想法,這難道不該打進十八層地獄?
上面這兩段反諷,我們應該是能夠明白的。對於任何一種疾病,我們都不應該與道德問題劃上等號。
【不要讓反歧視法只是「TXT」文本,應該成為「EXE」執行起來】
對於反疾病歧視的法律法規,我國是挺完善的,但執行起來,挑戰十分巨大。
《中華人民共和國傳染病防治法》第十六條指出,國家和社會應當關心、幫助傳染病病人、病原攜帶者和疑似傳染病病人,使其得到及時救治。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歧視傳染病病人、病原攜帶者和疑似傳染病病人。同時該法律也規定,疾病預防控制機構、醫療機構不得洩露涉及個人隱私的有關信息、資料。侵犯單位和個人合法權益的,有關單位和個人可以依法申請行政複議或提起訴訟。
此外,我國的《愛滋病管理條例》也規定,愛滋病病毒感染者和愛滋病病人及其配偶、子女的就業、就學、就醫和參加社會活動等權利受法律保護。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歧視愛滋病病毒感染者、愛滋病病人及其配偶和子女。
在法律得到有效執行的保障下,加上我們每一個公民都自覺不要去歧視,那麼愛滋病,再也不會是一個社會問題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