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間理論都是建立在空間和時間兩個坐標系上的,這兩個坐標系又都是以長度為基礎建立的,芝諾證明:人們建立的長度概念是自相矛盾的悖論:可分的長度不可分。
一,「可分的長度」只是人們分別出來的虛妄概念。人們認為長度是可分的。可分的長度至少是兩個長度,這樣就永遠找不到一個標準長度(長度本身),而如果找不到一個長度,就不可能組成兩個或兩個以上的長度,所以長度並非實際存在,只是人們假安立的一個虛妄概念。
比如,長度的定義是:長度是一維空間的度量,為點到點的距離。所謂「一維空間」和無維的「點」都並非實際存在,或說是只存在於人們的想像當中的一些概念,以此為基礎建立的長度也就只可能是人們分別出來的虛妄概念了。
二,「可分的長度不可分」。
但愚痴的人們又非要讓長度這個概念變成實際存在不可,因為如果長度不存在的話,就建立不了時間和空間兩個坐標系,就更不可能在這兩個坐標系上安立人們認為實際存在的世間一切法了。
怎樣才能讓長度這個概念變成實際存在呢?那就必須讓這個長度有一個離言自性,即有一個與概念無關的客觀存在的長度。而「可分的長度」只存在於人們的分別之中(見第一部分的分析),因此就只能建立一個不可分的標準長度,也就是人們說的不可再分的長度的最小單位,這樣就與「可分的長度」定義自相矛盾了,說長度既可分,又不可分,就是個悖論。
再來分析一下這個「不可再分的長度」是否可能實際存在?有長度卻不可再分,邏輯不通,本身就是悖論,更不可能有它所指的實際存在了。
綜上所述,人們關於長度的定義就是自相矛盾的悖論,所以「長度」只是人們分別出來的一個虛妄概念,更不可能是一種實際存在的客觀實在了。而在這個悖論概念上建立起來的世間知識大廈,就只可能是些虛妄分別出來的不可能實際存在的東西了。總之,芝諾悖論證明了世間一切法都是不能成立的,是互相矛盾充滿漏洞的,都只不過是裝在人們腦海裡的錯覺和妄想而已。
三,芝諾利用基礎悖論推理出很多荒謬的笑話
芝諾利用「長度」這個人們建立世間知識體系基石的悖論概念,推理出了很多極其謬誤可笑的結論,反證了人們建立的世間理論根本就是個巨大無比的大笑話,人們認為是真理的常識,實際上都是自相矛盾的胡扯。比如人們認為:一、任何一段距離都可分為無數段距離,二、人不可能跑過無數段距離。這兩個人們所謂的「真理」合起來就會得出一個極其荒唐的結論:人不可能跑過任何一段距離。芝諾就據此編了一個「阿基裡斯追不上烏龜」的段子形象地把世間理論的可笑謬誤表現出來。
再如芝諾編的「飛矢不動」的段子說,由於運動是位置的變動,而飛矢在任何一個時間單元(或時刻)都呆在一個位置上,即在任何時間單元(或時刻)它的位置都沒有變化,於是任何一個時間單元(或時刻)的飛矢是不動的,因此飛矢是不動的。
為什麼會得出這麼魔幻的結論?就是因為人們認為存在一個組成時間的不可再分的最小單位,實際上這個定義本身就是個悖論,根本不可能存在這樣的時間單元(或時刻),但愚痴的人們就非說它一定存在,必須存在,因為不這麼說就得承認時間並非實際存在,只不過是人們想像中的一個假安立的概念罷了。
人們非要說悖論概念定義的東西一定實際存在,自相矛盾的邏輯所指的東西一定是客觀存在,那芝諾據此推理出來一些笑話結論,又該埋怨誰呢?
芝諾悖論所依據的前提都是世間人認為的真理,可依據這些真理推理出錯誤結論的時候,人們不反思自己錯在哪裡,卻非要說芝諾推理錯了,真是愚蠢至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