寧波新海電氣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屆董事會第十六次會議決議公告 |
來源: | 證券時報 | 發布時間: | 2011年08月10日 06:05 | 作者: |
本公司及其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保證公告內容真實、準確和完整,並對公告中的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承擔責任。 寧波新海電氣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本公司」或「公司」)第三屆董事會第十六次會議於2011年7月28日以電話和郵件的方式通知各位董事,會議於2011年8月9日在公司105會議室召開,本次會議以現場和通訊表決相結合的方式進行。會議應到董事9名,實到董事9名,本次會議召開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規定,公司監事會成員和部分高級管理人員列席了會議。 會議由董事長黃新華先生主持,以記名投票方式表決,以9票同意,0 票反對,0 票棄權審議通過了《關於發起設立慈谿匯邦小額貸款股份有限公司的議案》。 同意公司作為主發起人,與慈谿地區其他8位(法人或自然人)發起人共同出資設立慈谿匯邦小額貸款股份有限公司(暫定名,最終名稱以工商部門核准為準,以下簡稱「小額貸款公司」),同意授權公司管理層籤署協議並辦理相關手續。小額貸款公司註冊資本擬定為人民幣2億元,各發起人均以貨幣資金出資,其中,本公司以自有資金出資4,000萬元,佔註冊資本總額20%,為第一大股東。 詳細內容請見2011年8月10日刊登於《證券時報》、《上海證券報》和巨潮資訊網(http://www.cninfo.com.cn)的《新海股份:關於發起設立慈谿匯邦小額貸款股份有限公司的公告》。 特此公告。 寧波新海電氣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會 二○一一年八月十日 寧波新海電氣股份有限公司 關於發起設立慈谿匯邦小額貸款 股份有限公司的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保證公告內容真實、準確和完整,並對公告中的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承擔責任。 一、對外投資概述 公司擬作為主發起人與慈谿地區其他8位(法人或自然人)發起人共同出資設立慈谿匯邦小額貸款股份有限公司(暫定名,最終名稱以工商部門核准為準,以下簡稱「小額貸款公司」)。小額貸款公司註冊資本擬定為人民幣2億元,各發起人均以貨幣資金出資,其中,本公司以自有資金出資4,000萬元,佔註冊資本總額20%,為第一大股東,其他8位(法人或自然人)發起人各出資2,000萬元,分別佔註冊資本總額10%。 小額貸款公司的設立需報慈谿市政府初審、寧波市金融辦審批,目前投資各方尚未籤署協議。 本次投資不構成關聯交易,亦無需提交公司股東大會審議。 二、小額貸款公司其他投資方介紹 目前設立小額貸款公司的發起人擬定為9名,包括本公司、慈谿市銅業有限公司、慈谿天地花苑酒店有限公司等7名法人和2名自然人。擬投資的股權結構為: 小額貸款公司其他發起人基本情況如下: 1、公司名稱:慈谿市銅業有限公司; 住 所:慈谿市新浦鎮榮譽村; 企業類型:有限責任公司; 註冊資本:壹佰壹拾捌萬伍仟元; 主營業務:水錶配件、水暖器材、塑料製品、電器配件製造、加工;金屬材料、焦炭批發、零售。 2、公司名稱:慈谿天地花苑酒店有限公司: 住 所:慈谿市白沙路街道三北大街東段(汽車東站南); 企業類型:有限責任公司; 註冊資本:壹仟萬元; 主營業務:住宿服務,中型餐供應。 3、公司名稱:慈谿市金源車業有限公司: 住 所:慈谿市勝山鎮一灶村; 企業類型:有限責任公司; 註冊資本:貳佰零壹萬捌仟元; 主營業務:自行車配件、汽車配件、摩託車配件、運動滑板、童車配件、五金配件製造、加工。 4、公司名稱:慈谿市欣茂金屬材料有限公司: 住 所:慈谿市滸山街道劍山路163號; 企業類型:有限責任公司; 註冊資本:伍拾萬元; 主營業務:金屬材料、化工原料批發、零售。 5、公司名稱:慈谿天地物流有限公司: 住 所:慈谿市龍山鎮範市工業開發區; 企業類型:有限責任公司; 註冊資本:壹仟肆佰捌拾萬元; 主營業務:倉儲服務,塑料原料、紡織原料批發、零售。 6、公司名稱:浙江冠亞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住 所:慈谿市崇壽鎮六塘村; 企業類型: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 註冊資本:伍仟零貳拾捌萬伍仟零叄拾元; 主營業務:新型合金材料的研究、開發。 以上發起人與本公司、實際控制人、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均不存在關聯關係,本次交易不構成關聯交易。 三、小額貸款公司的基本情況 1、公司名稱:慈谿匯邦小額貸款股份有限公司 企業類型: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 註冊地: 寧波慈谿 經營範圍:辦理各項貸款、票據貼現、小企業發展與管理、財務諮詢等業務。具體以公司登記管理部門核准的經營範圍為準。 2、出資方式及資金來源:全體股東均以自有貨幣資金按持股比例一次性足額出資認購相應股份。 公司目前不存在使用閒置募集資金暫時補充流動資金或募集資金投向變更為補充流動資金的情形。 公司承諾:此次投資設立小額貸款公司後的十二個月內,不使用閒置募集資金暫時補充流動資金或將募集資金投向變更為補充流動資金。 3、小額貸款公司設立背景及可行性分析 中國銀行業監督管理委員會和中國人民銀行聯合發布的《關於小額貸款公司試點的指導意見》和《寧波市小額貸款公司試點管理暫行辦法》等一系列政策文件的出臺,明確了政府對於設立小額代管公司的試點政策,表明了政府支持和鼓勵有實力的企業和個人出資設立小額貸款公司。 在金融業日益發展壯大的今天,民間金融活動在一些地方作為一種體制外循環的形式一直存在,包括一些民間的借貸行為都是小額貸款公司開辦的雛形。本公司通過對慈谿地區民間借貸市場的調研,從需求、效益和風險狀況等方面對設立小額貸款公司進行了可行性分析,認為在慈谿地區投資設立小額貸款公司擁有良好的發展前景。 四、對外投資的目的、存在的風險和對公司的影響 投資設立小額貸款公司,一方面可以全面落實支持中小企業發展、服務三農的金融政策,進一步完善對小企業、農民、農業和農村經濟的金融服務;另一方面可以為民間資本提供一條合理的出路,使民間融資正規化、可控化,促進資金的有效利用和配置,滿足本地區眾多中小企業日益增長的資金需求,有效拓寬中小企業融資渠道;同時公司可以利用小額貸款公司的平臺進一步加強與本地區企業的合作關係,為本地區優勢小企業和供應商提供小額貸款的資金支持,利用小額貸款公司方式靈活的優勢,實現供應商、其他中小企業和小額貸款公司的共贏。 小額貸款公司存在以下風險:1、小額貸款公司的設立尚需報慈谿市政府初審、寧波市金融辦審批,存在審批無法獲準通過的設立風險;2、因央行利率水平的變化而影響小額貸款公司利率波動的市場風險;3、中小企業資信狀況複雜、資產規模小及資本金小等信用風險;4、由於小額貸款公司只能以股東出資額進行貸款,不能吸收存款,經營中可能出現流動性風險;5、由於內部控制程序和外部事件導致經營損失的操作風險。 慈谿地區優質企業眾多,具有持續良好的業務市場,相對廣闊的發展前景,小額貸款公司擁有專業的管理團隊,內部按照金融企業的模式運營,監管嚴格,整體投資風險可控。同時,小額貸款公司運營後投資預期收益相對穩定,有利於公司盈利水平的提升。 五、審計委員會意見 對於公司投資設立慈谿匯邦小額貸款股份有限公司事項,公司審計委員會經過事前審核,發表意見如下: 同意公司作為主發起人,聯合其他8位發起人投資設立慈谿匯邦小額貸款股份有限公司。本次投資,不存在違反相關法律法規和公司章程制度規定的情形。公司對於小額貸款公司的經營風險做了周密的考慮,並已進行了初步的體系設計,從制度建立、人員選派、治理結構和公眾監督等方面為小額貸款公司經批准依法設立後的健康運作提供了基礎保障,本次對外投資活動風險可控。 本次對外投資目的是為了提高公司資金使用效率,獲得相應的收益。公司的絕大部分人力物力均投向當前主營業務。公司將繼續利用現有資產、人員、技術做好主營業務,對外投資對公司當前主業及未來的發展不構成重大影響。此次對外投資符合全體股東的利益。 六、獨立董事意見 公司擬作為主發起人與慈谿地區其他8位(法人或自然人)發起人共同出資設立慈谿匯邦小額貸款股份有限公司(暫定名,最終名稱以工商部門核准為準,以下簡稱「小額貸款公司」)。小額貸款公司註冊資本擬定為人民幣2億元,各發起人均以貨幣資金出資,其中,本公司以自有資金出資4,000萬元,佔註冊資本總額20%,為第一大股東,其他8位(法人或自然人)發起人各出資2,000萬元,分別佔註冊資本總額10%。我們認為公司的此次投資行為是公平、合理的,未發現損害上市公司和中小股東利益的情況;董事會針對此議案進行審議的程序和過程符合有關法律、法規和公司章程的規定。 我們對公司以自有資金4,000萬元發起設立小額貸款公司無異議。 七、備查文件 1、寧波新海電氣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屆董事會第十六次會議決議; 2、寧波新海電氣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審計委員會決議; 3、寧波新海電氣股份有限公司獨立董事關於公司擬發起設立慈谿匯邦小額貸款股份有限公司的獨立意見。 特此公告。 寧波新海電氣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 二○一一年八月十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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