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網絡上有新聞說,長春某住宅小區業主入住之後還在使用臨時用電,經常遇到停電,苦不堪言。
網絡上,大致一搜索類似問題,很多地方都有這種情況,有的竟然是開發商故意的!
那究竟什麼是臨時用電呢?今天小編就來為大家普及下臨時用電的相關知識!
臨時用電定義
臨時用電,顧名思義就是臨時性的用電,主要為基建施工、農田水利、搶險救災等臨時性用電提供電力服務。
比較常見的就是房地產開發、軌道交通建設、市政工程建設等建設施工的工地供電,基本上都是採用臨時用電的方式。
相對於正式用電,臨時用電具有審批快、標準低、費用低等特點。
臨時用電的期限
臨時用電是有期限的,超過期限供電公司是有權利停止供電的。
按照《供電營業規則規定》:一般不超過六個月。
但實際工作當中,臨時用電期限一般為兩年,超過兩年的可以辦理臨時用電延期手續,延期兩年繼續使用臨時電。
至於為何實際工作中如此設置臨時用電期限,小編無從知曉。
臨時用電的容量
臨時用電一般都是採用箱變,具有佔地面積小,施工簡單,可以循環利用等優勢,箱變的規格常見的是250kVA和500kVA。
用戶一般根據自己的工程量大小申請相應的容量,安裝若干箱變滿足自己的需求。
一般情況,一個開發商會申請兩個250kVA的箱變,加起來就是500kVA,來滿足建設階段的用電需求。
臨時用電的收費
一般申請臨時用電時的費用主要包括:帶電作業費、臨時接電費、業擴接入工程費等。
其中,帶電作業費2000--4000不等,臨時接電費7月份開始已經取消,業擴接入工程費是根據現場實際工程情況收取。
臨時用電的電費
臨時用電的電費執行兩種方式:一種的裝表計量(常用),一種是按容量計算電費。
其中,裝表計量就是按照表計計量的電量收取電費,電價在0.8元每度左右,不考核功率因素。
大家可能對這個電價不太敏感,其實就是和一般開商店、飯店的電價差不多。
以上,就是對臨時用電的簡單介紹,各位有什麼疑問,歡迎評論交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