雙十一的時候,我在天貓TCL官方旗艦店給我爸買了一臺55寸的電視機,收到電視機時快遞員通電測試指示燈亮,就把電源拔了,屏幕並未開啟,快遞員就叫我爸在收貨單上簽字(當時就我爸在家,我在杭州,我爸在上虞),證實電視機已收,我爸就稀裡糊塗的籤字了,我爸以為電源通了就好了,沒想太多,也沒想到會有屏碎這一出,就籤字後等待安裝,籤收後到來安裝前也沒移動過電視機。
後來安裝人員上門安裝,牆上架子都裝好了,開機發現屏碎,並開了一張鑑定單寫明開箱屏裂,撇清了與他自己的關係,並拍照留存,跟我爸說這電視機需要換貨,到時候把鑑定單給來收取快遞的人,就走了(我爸只會拍照不懂得怎麼發給我,後期照片我還是找安裝人員要的)。
我跟商家反映這一情況,商家說要去核實一下,一核實就花了7天時間,中間催他們快點,一度不理我,等到的結果卻是我爸的籤字單,單子上有「通電測試通過」幾個字以及我爸的籤名,商家就一口咬定是人為損壞,不退不換需要自費維修,現在買一個電視機和修一個電視機屏幕價格幾乎沒差。
跟他們理論他們也就一句人為損壞我們這邊是不處理的。後來我打電話問安裝人員什麼原因碎的,他說看得出來是運輸途中震碎的,是內屏碎,必須通電屏幕開起來才能看得見,但是他不肯把是運輸途中震碎幾個字寫在鑑定單上,只肯寫屏碎。
我找TCL售後要求再次鑑定,但是鑑定的人就是之前的安裝人員,他打電話給我爸,說他已經開了鑑定單了,就那樣,是不會改的,也不會上門,言外之意,要他寫運輸途中震碎這幾個字是不可能的(很懊惱手機沒有錄音功能),沒辦法,我找天貓小二維權,又等了一禮拜,小二說無法判定,不了了之,再次提出申訴,又是一禮拜,他們給我回了一個信息「維權申請不在保障範圍,交易維持原處理,感謝親的支持」
從收到貨到現在已經整整一個月了,我爸天天看著電視機心煩,自己又不會處理,3700元買個破電視機擱誰誰都鬧心,如果真是人為損壞也就認了,每次找商家都是左一句人為損壞右一句人為損壞,真的分分鐘原地爆炸。
物流是日日順物流,是TCL包給第三方的,讓日日順承認是他們運輸途中的問題也是不可能的,安裝工程師也不肯重開鑑定單,我又沒證據證明不是人為損壞!各路大俠我該怎麼辦?我投訴到上虞市場監督管理局人家不受理,人家說不屬於他們管轄,難道我是要投訴到TCL公司的註冊地惠州嗎?不是說發生地或公司所在地都可以嗎?快遞是從寧波發過來的,難道投訴到寧波?法律小白我已經暈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