滬建安質監[2009]第029號
各有關單位:
為貫徹落實住房和城鄉建設部《民用建築能效測評標識管理暫行辦法》建科[2008]80號要求,確保竣工的民用建築節能工程實際節能效果達到設計標準,現將開展上海市民用建築節能竣工檢測評估工作通知如下。
1、民用建築節能竣工檢測評估,是指納入能效測評標識範圍內的民用建築在竣工驗收之前,由建設單位委託經本市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認定的能效測評機構,對建築能源消耗量及其能源系統效率等性能指標進行檢測、計算,給出建築能效是否達到節能設計標準的活動。建築節能竣工檢測評估屬於建築能效測評標識的理論值階段,其結果如達不到節能設計標準,不得予以竣工驗收。
2、以下工程應實施建築節能竣工檢測評估:
1)新建(改建、擴建)國家機關辦公建築和大型公共建築(單體建築面積為2萬平方米以上的);
2)新建大型住宅項目(同一立項建設的小區總建築面積30萬平方米以上的);
3)實施節能綜合改造並申請國家財政支持的國家機關辦公建築和大型公共建築及住宅建築;
4)申請國家級或上海市節能示範工程的建築;
5)申請綠色建築評價標識的建築。
3、從事本市民用建築節能竣工檢測評估活動的能效測評機構應獲得上海市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認定(首批經認定通過的五家能效測評機構名單見附件)
4、建設單位應在竣工驗收之前,按規定收集和整理相關設計圖紙和資料,委託經上海市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認定的建築能效檢測評估機構進行建築節能竣工檢測評估。委託合同應報受監質量監督站備案。
5、能效測評機構應根據委託合同和有關要求,及時對受委託的建築進行節能竣工測評,得出能效測評理論值,並出具節能竣工測評報告。能效測評機構應對建築節能竣工測評結果的準確性和真實性負責。
6、監理單位應對建設單位提供給能效測評機構的設計圖紙和資料予以確認,並根據能效測評機構出具的節能竣工測評報告,將節能竣工測評情況和結果寫入工程監理評估報告。
7、施工單位應配合建設單位收集相關設計圖紙和資料,並做好節能竣工測評現場配合工作。
8、質量監督機構應加強對建築節能竣工檢測評估的監督,並將節能竣工測評的情況記入監督報告。
9、建築節能竣工檢測評估結果未達到節能設計標準,應按以下要求進行處置:
1)能效測評機構應在節能竣工檢測評估報告中提出進一步改進和加固的初步建議;
2)建設單位應組織設計單位、施工單位、監理單位以及能效測評機構,對節能竣工檢測評估結果不合格的原因進行分析、論證,並研究制定改進方案。設計單位應出具設計改進方案,施工單位在設計改進方案基礎上應編制改進施工方案,改進施工方案應經監理單位審批後,方可實施。
3)改進施工完成後,應按照改進設計方案和驗收標準進行質量驗收,並重新進行節能竣工檢測評估,直至結果合格後方可進行工程竣工驗收。
10、民用建築節能竣工檢測評估是民用建築能效標識管理重要組成部分,是第一階段理論值測評。
11、本通知自發布之日起實施。
附件:首批經認定通過的五家能效測評機構名單
上海市建設工程安全質量監督總站
二〇〇九年三月十六日
附件:
首批經認定通過的五家能效測評機構名單
1、上海市建築科學研究院
2、上海市房地產科學研究院
3、上海同濟建設工程質量檢測站
4、上海眾合檢測應用技術研究所有限公司
5、上海浦東新區建設工程技術監督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