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們的宇宙是如此之浩瀚遼闊,以至於無論您朝哪個方向看,都能發現一群恆星或星系!按照這個推測,整個宇宙所有恆星的光會加起來,無論您選擇什麼時間抬頭,我們的天空應該是24小時明亮的。那麼為什麼太空是黑色的?我們所看到的每個方向上不都有星星嗎?
這個看似簡單的問題,最常見的答案可能就是光線不足。然而,這問題曾困擾了科學家數百年,而真正的答案要比想像中複雜、深奧。
德國天文學家海因裡希·威廉·奧爾伯斯(Heinrich Wilhelm Olbers)於1823年對此問題進行了著名的提問,學界將其稱為奧爾伯斯悖論。悖論是這樣的:「如果宇宙是無限的、靜態的、並且已經永遠存在,那麼無論您以何種方式看待空間,您都將看到一顆恆星。」他曾提出一個解釋,認為星際間的塵埃阻擋了星光的傳播。但要是這樣,星際塵埃積聚的輻射能也會令其發光發熱,所以這也不是真正原因。在他看來,這不是真正原因,不過他沒有找到更好的解釋。
其實奧伯斯並不是第一位思考此問題的人,克卜勒早在1610年就提出類似的疑問,認為是宇宙大小有限;哈雷在18世紀初期覺得是遙遠的星體太暗所致等等。為解決奧爾伯斯悖論,科學家提出了許多不同的解釋。但那時的宇宙觀是根深蒂固的「穩態宇宙」:宇宙是穩定、靜止、均勻、無限的。直到1920年,天文學家埃德溫·哈勃(Edwin Hubble)發現了宇宙不是靜止的,並且證實宇宙正在膨脹,導致「宇宙大爆炸」的出現。
目前,對奧爾伯斯悖論的最佳解決解釋包括兩個部分。首先,即使我們的宇宙無限大,它也不是無限古老的,這一點很關鍵。
現在所有的證據似乎都表明宇宙沒有邊緣,但是宇宙本身確實有一個邊緣,不過只是暫時的邊緣。宇宙誕生不到150億年,這意味著我們可以接收光的最大距離為150億光年。換句話來說,當我們將望遠鏡指向天空時,我們只能看到那些能夠照亮我們的恆星。而距離較遠的恆星發出的光還沒來得及到達地球,因此它無法使天空變亮。
同時根據哈伯定律,星系遠離我們而去的速度與它和我們的距離成正比,因此超過某個距離以外的星系,遠離我們的速度就會比光速還快,結果這些星系的光就永遠到不了地球。所以宇宙中只有部分恆星所發出的光會到達地球,有限的星光無法填滿整個夜空。ps:這點和相對論不衝突,因為這是宇宙膨脹的速度,並非星系本身運動所致。
其次,所有的恆星和星系並非無限長壽,最後都會死亡。相信大家都知道,光以每秒約300000公裡的有限速度傳播,我們每天看到的陽光都是太陽在8分鐘前發出的光。同理,當你在望遠鏡中看到恆星的樣子時,並非恆星當前的樣子,而是它的過去。更令人著迷的是,其中一些恆星可能已經死亡,但因宇宙的浩瀚,離開該恆星表面的最後一個光子還在路上,還未抵達地球。因此,當我們仰望夜空時,我們真正看到的是宇宙的過去。
此外,宇宙其實是非常「明亮」的。因為就物理學而言,黑色不是一種顏色。據定義,顏色是光波的可見光譜。黑色物體吸收光譜的所有顏色,使「黑色」不存在任何顏色。另一方面,「白色」是所有顏色的混合,並且包含可見光的所有波長。宇宙大爆炸之後不久,整個宇宙又熱又稠,就像一顆恆星的核心一樣。幾十萬年,當第一批恆星形成時,亮度是太陽的百萬倍,宇宙各個方向都被照亮。
不過由於宇宙的膨脹,初始可見光的波長被拉長並拖到電磁波譜的最寬端,發生了紅移(變成了紅外光),直到它們變成微波為止(被科學家稱為「宇宙微波背景輻射」)。簡單來說,宇宙的膨脹將可見光的波長拉長,使我們的人眼看不到光。但如果你用高解析度望遠鏡,就可以看到各個方向的亮度。
紅外圖像看起來像這樣……
值得一提的是,最早猜對奧爾伯斯悖論的人不是科學家,而是著名作家愛倫坡,他在1848年的作品就寫有:「我們只能假設那些看不見星星的距離是如此遙遠,以至於它的光線仍無法到達我們這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