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
人民網2010年04月29日10:04
國家三部委不久前聯合下文,要求在入學和招工過程中,除國家法律、法規禁止從事的工作外,不得強行將B肝病毒血清學指標作為體檢標準。然而,3名B肝「鬥士」近來明查暗訪武漢133家醫院,卻發現僅有10家按章辦事。對此,社會各方均希望國家關於「禁查B肝」的細則早日出臺(據《武漢晚報》)。
國家「禁查B肝」的政令發布已兩個多月,然而武漢133家醫院居然僅有10家按章辦事,這一方面說明,從紙上權利轉變到現實權利需要一個過程,社會上根深蒂固的B肝歧視觀念,非一朝能除。另一方面也說明,「禁查B肝」政策還存在漏洞。目前的政策對醫院違規檢測B肝行為,未設定嚴格的處罰標準,也缺乏必要的監管。而醫院在B肝檢測上,又存在利益驅動。在這種情況下,醫院對執行「禁查B肝」禁令必然存在「陽奉陰違」的現象。
我國B肝病毒攜帶者超過1億人,約佔總人口的10%,其中部分是因不安全注射造成的,40%是通過母親傳染的。雖然,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衛生部早已下發《關於維護B肝表面抗原攜帶者就業權利的意見》,不得歧視B肝患者,更不能因為求職者攜帶B肝病毒,在入學就業上設置障礙。教育部也曾明確要求高校不得拒絕錄取B肝病毒攜帶者,有關部門要求各地在公務員招考中不得將攜帶B肝病毒作為拒絕錄用的條件。然而,這些規定在現實中流於形式,並沒有得到很好的貫徹和執行,B肝歧視問題在現實中還相當普遍,在一定程度上影響到求職者的入學、就業等方面的權利。而所有這些B肝歧視,往往是從B肝檢測開始。從這個角度來看,取消B肝檢測可謂意義重大,是走出消除B肝歧視的重要一步。
政策是標,意識是本。消除B肝歧視,包括用人單位在內的各方,陳舊、固有的觀念應緊隨政策一道改變,一道進步。要想讓「禁查B肝」政令不再淪為一紙空文,筆者以為,一方面是要加強B肝公共衛生教育,將B肝教育納入中小學健康教育,加大科普力度,讓所有人認識到B肝只通過血液、性接觸和母嬰途徑傳播,B肝病毒攜帶者對社會和他人並無傳染的危險;另一方面要嚴格法律政策的執行,職能部門加大執法的力度,同時,儘早出臺相關細則,消除B肝歧視存在的土壤。 (來源:《工人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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