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在網消息據中新社電衛生部網站12日發布《衛生部辦公廳關於進一步規範B肝項目檢測的通知》,通知強調,各級各類醫療機構在就業體檢中,無論受檢者是否自願,一律不得提供B肝項目檢測服務。
通知指出,對非就業體檢,受檢者本人主動要求進行B肝項目檢測的,醫療機構除應當妥善保存好受檢者籤署的知情同意書外,還應當制發獨立於常規體檢報告的B肝項目檢測結果報告。
通知規定,無論體檢費用是由受檢者本人承擔還是由受檢者所在單位承擔,一律由受檢者本人或受檢者指定的人員領取。體檢報告應當完全密封,並在顯著位置註明本體檢報告僅限受檢者本人拆閱。
通知進一步明確,地方各級衛生行政部門對收到的違規開展B肝項目檢測的投訴、舉報等,要調查核實。凡查證屬實、違反規定的,一律要予以通報批評,並依法依規嚴肅處理;情節嚴重的,對醫療機構主要負責人和直接責任人予以行政處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