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將監督抽檢不合格食品具體情況通告如下:
(一)寶雞市老實人購物廣場有限公司銷售的柳葉桔,1批次丙溴磷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檢驗機構為陝西省產品質量監督檢驗研究院。
(二)寶雞市恆豐園蔬菜批發市場****(高有生)銷售的芹菜,1批次毒死蜱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檢驗機構為陝西省產品質量監督檢驗研究院。
(三)宜川縣雙明肉食店銷售的由畜禽定點屠宰場動物產品加工廠生產的豬肉(五花肉),1批次揮發性鹽基氮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檢驗機構為陝西省產品質量監督檢驗研究院。
(四)宜川縣雙明肉食店銷售的由畜禽定點屠宰場動物產品加工廠生產的豬前腿肉,1批次揮發性鹽基氮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檢驗機構為陝西省產品質量監督檢驗研究院。
(五)富縣客都購物廣場有限公司銷售的雞胸,1批次揮發性鹽基氮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檢驗機構為陝西省產品質量監督檢驗研究院。
(六)富縣楠溪商貿有限公司銷售的農家雞,1批次揮發性鹽基氮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檢驗機構為陝西省產品質量監督檢驗研究院。
(七)富縣綜合市場魏冬梅銷售的芹菜,1批次毒死蜱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檢驗機構為南京市產品質量監督檢驗院。
(八)西安市長安區金萬民蔬菜配送中心銷售的青椒,1批次克百威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檢驗機構為南京市產品質量監督檢驗院。
(九)西安市雁塔區小邵精品蔬菜經銷部銷售的線椒,1批次鎘(以Cd計)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檢驗機構為南京市產品質量監督檢驗院。
(十)洛川百全天天鮮疏果店銷售的韭菜,1批次克百威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檢驗機構為中國檢驗認證集團湖南有限公司。
(十一)黃陵縣客都購物廣場銷售的標稱延安·甘泉刺榆釀造有限公司生產的刺榆牌刺榆·延安米酒, 1批次酒精度、山梨酸及其鉀鹽(以山梨酸計)、糖精鈉(以糖精計)和甜蜜素(以環己基氨基磺酸計)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和產品明示標準的規定。檢驗機構為陝西省食品藥品監督檢驗研究院。
(十二)西安民樂好又多購物廣場銷售的由西安樂哈哈食品有限公司生產的炒瓜籽,1批次過氧化值(以脂肪計)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檢驗機構為陝西省產品質量監督檢驗研究院。
(十三)西安百之惠實業有限公司銷售的由西安市豆煌上食品廠生產的琥珀豆,1批次酸價(以脂肪計)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檢驗機構為陝西省產品質量監督檢驗研究院。
對抽檢中發現的不合格產品,省市場監督管理局已責成生產經營者所在地的市場監督管理部門立即組織開展處置工作,查清產品流向,採取下架召回不合格產品等措施控制風險;對違法違規行為,依法處理。
消費者如在市場上發現或購買到本次公布信息中所涉不合格產品,請撥打投訴舉報電話12315反映。
特此通告。
陝西省市場監督管理局
2020年11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