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廣東省重大行政決策聽證規定》和《深圳市行政聽證辦法》的有關規定,深圳市城市管理和綜合執法局於2019年7月2日下午組織召開了《深圳市城市景觀照明設施維護費及電費補貼辦法》(以下簡稱《補貼辦法》)聽證會。現將聽證會情況報告如下:
一、聽證會基本情況
本次聽證會通過向社會公開徵集的方式,共產生聽證參加人8名,其中市民代表2人、管理部門或行業代表2人、業主或建設方代表4人。本次聽證會參加人員情況如下:
(一)聽證組成員:
聽證主持人:深圳市燈光環境管理中心副主任 顧應平
聽證人:深圳市燈光環境管理中心高級工程師 孫 麗
(二)聽證陳述人:
深圳市燈光環境管理中心景觀部部長 許海文
深圳市燈光環境管理中心景觀部副部長 李 振
深圳市燈光環境管理中心景觀部工程師 廖雯瑜
(三)聽證參加人:
1.深圳市福田區城市管理和綜合執法局市容管理科副科長 羅 偉
2.深圳市城市照明學會副秘書長 徐超鵬
3.深圳市皇庭物業發展有限公司皇庭中心分公司工程總監 姚大鐘
4.深圳東海集團有限公司主任 劉智文
5.深圳市千百輝照明工程有限公司項目經理 陳 浩
6.深圳市廣海投資有限公司經 理 平友成
7.北京清美道合景觀設計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 平面設計部部長 溫保明
8.深圳市永達理保險經紀有限公司業務員 倫榮瑛
(四)聽證書記員:
深圳市燈光環境管理中心景觀部工程師 衛 遠
本次聽證會應到聽證參加人8人,實到8人,符合《廣東省重大行政決策聽證規定》和《深圳市行政聽證辦法》的相關規定,會議如期舉行。
在聽證會上,聽證陳述人代表許海文陳述了《深圳市城市景觀照明設施維護費及電費補貼辦法》的內容、依據、理由和有關背景。隨後,聽證會參加人圍繞《補貼辦法》發表了意見,進行了諮詢,聽證主持人和聽證陳述人分別對聽證參加人提出的問題作出了解釋說明。
二、聽證會主要議題
本次聽證會主要針對《補貼辦法》中公眾較為關心的問題進行聽證,希望就以下議題收集更多的意見和建議。聽證主要議題包括:
(一)《深圳市城市景觀照明設施維護費及電費補貼辦法》的必要性和適用範圍;
(二)《深圳市城市景觀照明設施維護費及電費補貼辦法》的補貼對象、補貼比例、補貼考核係數和補貼金額計算方法。
三、聽證參加人提出的主要觀點、問題和建議
聽證會參加人就聽證會兩個議題進行了相關提問並提出了合理性建議。
平友成:考核辦法和考核標準是如何確定的?
羅 偉:福田區有400多棟樓宇通過物業接電,這些樓宇的電費都是由物業公司墊付金額的,他們提出建議縮短電費補貼的間隔時間,能否一個季度補貼一次?另外,城市景觀照明主管部門指定亮燈的是指哪些樓宇?
姚大鐘:《補貼辦法》的補貼對象中提到需滿足的條件有一條是在《深圳市城市照明專項規劃》夜景重點照明控制對象分級表一級範圍內,具體有哪些?
徐超鵬:《補貼辦法》中提到,該《辦法》可以提高業主自主建設及維護景觀照明設施的積極性,那麼我想問,這次考核不合格的樓宇,是否會影響下次補貼?另外,《辦法》裡提到能夠提高業主自主建設的積極性,是否意味著對建有景觀照明的樓宇有什麼約束機制?
溫保明:《補貼辦法》第四條(三)中電費補貼金額計算方法要乘以一個規定亮燈時間,想問一下,規定亮燈時間是什麼時間?
劉智文:《補貼辦法》對維護費及電費補貼對象均要求要納入城市照明智能控制系統,我想問一下這個必要性和背景是什麼?
陳 浩:新申請維護費及電費補貼的樓宇需要提交哪些資料?
倫榮瑛:同樣是納入景觀照明控制系統的樓宇,維護費和電費的補貼比例為什麼住宅樓是100%,其他樓宇是50%?
四、陳述人對聽證會參加人提問的回答和建議的採納情況
本次聽證會上,聽證陳述人對聽證會參加人提出的問題均作出了回答,詳見報告附件1《深圳市城市景觀照明設施維護費及電費補貼辦法》聽證會會議記錄。此外,對聽證會參加人的建議均已研究採納,詳見附件2《深圳市城市景觀照明設施維護費及電費補貼辦法》聽證會建議及採納情況一覽表。
附件:1.《深圳市城市景觀照明設施維護費及電費補貼辦法》聽證會會議記錄
2.《深圳市城市景觀照明設施維護費及電費補貼辦法》聽證會建議及採納情況一覽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