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氣象報通訊員黃文燕 李永順報導 6月4日,寧夏回族自治區氣象局印發了《寧夏氣象局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實施細則》),明確寧夏氣象部門各級領導幹部在黨風廉政建設中的具體責任,全面落實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
《實施細則》包括總則、責任內容、檢查考核與監督、責任追究和附則等內容,明確了落實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的指導思想;規定了寧夏氣象局領導班子及其成員在全區氣象部門黨風廉政建設中的責任分工和應當承擔的八項領導責任;明確了寧夏氣象局黨組、紀檢組在全區氣象部門黨風廉政建設中承擔六項責任;細化分解了寧夏氣象局各內設機構及領導成員的黨風廉政建設方面的相關責任;規定了檢查考核的組織領導、考核內容、考核方式、成果運用等內容,以及民主生活會與述職述廉監督、專題報告、巡視監督和群眾監督等措施;規定了寧夏氣象局及其內設機構領導幹部違反《實施細則》進行責任追究的七種情形、辦理程序、集體責任和個人責任劃分、追究時效、影響期以及對實施責任追究情況進行監督檢查等方面的內容。明確了授權制定配套實施細則的單位、解釋機關和實施時間。
據悉,全區各級氣象部門將依照《實施細則》,結合本單位實際,制定本單位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實施細則。最終形成「一崗雙責」,誰主管、誰負責,一級抓一級、層層抓落實的工作機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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