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鄂農村有些家庭會自己買一張粘網,布置在山間地頭捕一些斑鳩來食用以改善夥食,這些農民大多不懂法律,認為自己捕捉斑鳩和釣魚差不多,或者隱隱約約懂一些法律,但覺得自己這不違法犯罪……
捕捉工具一般是一張長約12米,高約5米的大網,網的兩端一邊用一根7-8米的竹竿把網撐起來,因為網絲很細,在空中不易被發現,斑鳩飛過時,不小心就會撞到網子上。捕捉人隔一段時間就會來檢查一下,看有沒有收穫。若有斑鳩被纏住,就會看斑鳩是從哪面撞上網的,然後慢慢取下,發現的早一般取下來都是活的,且沒受太大的傷……
這些農民支起粘網都是為了捕捉斑鳩,因為斑鳩胸脯肌肉多,身肥體壯,味道鮮美。在湘鄂農村有句話叫「世間美味,飛斑走兔」,意思是說,人世間的美味,天上飛的莫過於斑鳩,地上跑的莫過於野兔。若是捕捉到其他小型鳥類可能就直接取下放飛了。
今天我就看到朋友圈裡有人發了一個動態,是好事,有人看到網上纏住了一隻貓頭鷹,隨即將其解救放生了:




為這位農民大哥的做法點讚,解救了一隻國家二級保護動物。
在網上看到這樣一則案例:1月6日,郟某因持氣槍,打死一隻貓頭鷹被台州市黃巖區人民法院以非法殺害珍貴、瀕危野生動物罪判處有期徒刑1年,並處罰金2千元。
科普一下:貓頭鷹是國家2級保護動物,獵殺會觸犯法律的,輕者罰款放生,重者會被判刑。據《野生動物保護法》第三十一條:非法捕殺國家重點保護野生動物的,依照關於懲治捕殺國家重點保護的珍貴、瀕危野生動物犯罪的補充規定追究刑事責任。《刑法》中第三百四十一條:非法獵捕、殺害國家重點保護的珍貴、瀕危野生動物的,或者非法收購、運輸、出售國家重點保護的珍貴、瀕危野生動物及其製品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罰金。
那麼我們說回捕殺斑鳩這種在農村較為普遍的現象,這是否犯法呢?
雖說野生斑鳩屬於一般保護動物中的三有保護動物,不是珍稀保護動物,但非法捕殺20隻以上,則構成非法狩獵罪。
最後我希望村裡能加強法律知識的宣講,沒收捕鳥粘網,增強村民保護野生動物的意識。
在防控此次新冠肺炎的村級廣播中也說到:不要食用野生動物。此次原發於武漢的新型冠狀病毒導致的肺炎在全國乃至世界範圍內廣泛傳播,給全社會帶來了巨大的損失,是繼2003年的SARS病毒導致的肺炎之後的新一輪公共衛生事件。來自國家疾控部門和專業研究者的初步信息都表明,這次的新型冠狀病毒的來源,和SARS一樣指向了野生動物貿易市場。
所以禁止捕殺,運輸,交易,食用野生動物勢在必行!杜絕食用野生動物,從我做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