蘇政發〔2017〕7號
各市、縣(市、區)人民政府,省各委辦廳局,省各直屬單位:
現將《蘇北蘇中地區生態保護網建設實施方案》印發給你們,請認真組織實施。
江蘇省人民政府
2017年1月19日
蘇北蘇中地區生態保護網建設實施方案
為貫徹落實省委、省政府「兩減六治三提升」專項行動方案要求,大力推進蘇北蘇中地區生態保護網建設,特制定本實施方案。
一、總體要求
立足蘇北蘇中地區生態功能定位和資源環境稟賦,以海岸帶、京杭運河(江淮生態大走廊)、通榆河為「三縱」,以南線新通揚運河-泰東河、中線蘇北灌溉總渠(淮河入海水道、黃河故道、大沙河、徐洪河)、北線新沂河(沭新河-善後河-薔薇河)為「三橫」,以洪澤湖、駱馬湖和高寶邵白湖群(高郵湖、寶應湖、邵伯湖、白馬湖)為「三湖」,突出重點生態功能保護,建設形成「三縱三橫三湖」生態保護網絡,堅持生態優先,發展綠色產業,加強汙染防治,打造清水廊道,保護良好湖泊,守護「藍色國土」,努力把生態優勢轉化為發展優勢,更好地保護生態環境,更好地促進民生改善,更好地推動可持續發展。
二、主要目標
到2020年,蘇北蘇中地區「三縱三橫三湖」的保護格局基本形成,區域生態環境質量和城鄉環境面貌明顯改善,生態環境狀況指數和綠色發展指數逐步提升。南水北調東線、通榆河幹流及主要供水河道水質穩定達到考核目標,洪澤湖、駱馬湖和高寶邵白湖群水質達到Ⅲ類,入海河流全面消除劣V類,近岸海域水質總體穩中趨好。沿海大陸自然岸線保有率達到35%以上。空氣品質優良比例明顯提升。林木覆蓋率比2015年提高3個百分點以上,自然溼地保護率達到50%以上。
三、重點任務
(一)形成一條海岸保護廊道(省沿海辦、省海洋與漁業局牽頭,蘇北蘇中相關市、縣人民政府負責落實。以下均需市、縣人民政府落實,不再列出)
堅持陸海統籌、河海協同,系統治理和保護沿海生態環境,全面開展近岸海域環境整治,加強沿海重要溼地和自然保護區建設,加大對自然資源和生物多樣性的保護力度,科學開發利用沿海灘涂岸線資源,科學配置海域資源和節約利用土地資源,在建設江蘇重要的經濟增長極中著力打造生態競爭優勢。
全面建立實施海洋生態紅線制度,到2020年,全省海洋生態紅線面積佔管轄海域面積比例不低於26%。建設海州灣、如東小洋口國家海洋公園等海洋保護區,到2020年,各級各類海洋保護區佔全省管轄海域面積比例達到11%。加強近岸海域「滸苔」的監測與防治。
加強主海堤、入海河口的管理和保護,規範主海堤管理範圍內開發利用行為。科學確定圍填海規模,堅持新發展理念和生態優先原則,穩步推進灘涂圍墾項目,嚴格用海規劃管理,嚴厲打擊灘涂區域的非法圍墾活動,合理配置圍墾區內生態、農業、建設用地比例,儘量保證生態用地集中連片。
嚴格實施自然岸線保有率控制制度。禁止在受保護岸線區域進行生產活動,清理臨近岸線的養殖項目,恢復部分人工岸線的自然生態功能。嚴控不能滿足岸線保有率管控目標和要求的項目在沿海布局。
綜合整治入海河流及排汙口。全面清理非法或設置不規範的入海排汙口,開展大浦河、排淡河、新沂河、灌河、五灌河等重汙染入海河流水環境綜合治理。
(二)打造兩條清水輸送廊道(省水利廳、省南水北調辦、省環保廳牽頭)
加強京杭大運河(南水北調東線)、通榆河及其沿岸地區的生態環境保護和建設,構建江淮生態大走廊和通榆河清水廊道。以京杭大運河為主幹線,以南水北調東線工程沿線為重點,堅持保護優先、生態引領,立足沿生態走廊地區的自然稟賦、文化底蘊等優勢,在生態承載力與環境容量約束下適度規劃產業,完善城鎮、基礎設施建設,創新跨流域區域協調與聯防聯控機制,構建空間利用集聚高效、生態環境良好、產業結構優化、區域互聯互通的生態大走廊。加快實施連雲港市境內通榆河貫通工程。深入實施排汙口整治、城鎮汙水處理廠建設、清汙分流、幹流疏浚整治、面源治理與控制、船舶汙染物接收、轉運與處置,水源地及備用水源地建設等七大類工程項目。規範提升河道管護、水環境監測體系建設。
全面關閉兩條清水輸送廊道兩側1公裡範圍內的化工、印染、製革、電鍍等重汙染企業以及未達標排放的規模化畜禽養殖場,關閉或搬遷未取得合法手續的港口、碼頭、排汙口。規劃實施汙染重的主要平交河流立交改造工程建設。禁止運輸劇毒化學品以及國家規定禁止通過內河運輸的其他危險化學品的船舶進入京杭大運河、通榆河及主要供水河道。
加快推進水源地達標建設,強化飲用水水源地保護與管理,深入推進蘇北蘇中地區城鄉統籌區域供水設施建設,加快鹽城市新飲用水水源地及飲水工程建設。推動城鄉統籌區域供水和農村飲水安全工程同步實施,加強縣以上城市應急備用水源地建設和管理。分步全面完成既有自來水廠深度處理改造,新建水廠一律達到深度處理要求,逐步由安全供水向優質供水轉變。到2020年,市、縣基本實現「雙源供水」和自來水深度處理兩個全覆蓋。
(三)建設三條生態安全輸水河道(省水利廳牽頭)
以疏通水系、清淤拓浚為重點,進一步加強新通揚運河-泰東河、蘇北灌溉總渠(淮河入海水道、黃河故道、大沙河、徐洪河)、新沂河(沭新河-善後河-薔薇河)等沿線地區的生態保護與建設,採取區域聯合調度、引排結合、生態補水等措施,發揮水利工程在改善水質中的作用,維持河湖基本生態用水需求,重點保障枯水期生態基流,把三河沿線打造成防洪排澇、安全供水、尾水導流與生態涵養並重的生態安全廊道。
加快推進淮河入海水道二期工程項目前期工作,「十三五」期間開工建設。鞏固擴大淮河下遊入海安全洩量,進一步提高淮河下遊防洪能力,使洪澤湖防洪標準提高到300年一遇。結合區域治理,實施水系連通工程,開展清淤疏浚,提高渠北排澇能力。實施薔薇河整治工程,逐步清淤疏浚,提高防洪排澇、送水能力。繼續推進黃河故道綜合治理與開發,實施相關生態保護與修復項目。
強化三河岸線生態保護,在滿足相關管理規範規定要求的基礎上,根據需要實施部分生態護坡,推動兩岸沿線河道管護範圍內綠化、美化、潔化全覆蓋,加強自然溼地和人工幹預溼地對水生態的修復與涵養,努力把生態安全廊道建設成江淮平原特色風光帶。
(四)保護三大水質良好湖泊(省環保廳、省水利廳、省林業局牽頭)
實施水質較好湖泊保護工程,對列入國家《水質較好湖泊生態環境保護總體規劃》的洪澤湖、駱馬湖和高寶邵白湖群等湖泊,開展生態環境安全與健康調查評估,以削減氮、磷入湖汙染負荷為主要措施,綜合整治入湖河流,突出「一湖一策」,防止水體富營養化。
嚴格保護湖濱溼地,實施水生植物修復、退耕(退圩)、退養還湖還溼、不合理佔用湖濱溼地和湖岸線清理等綜合整治工程,嚴禁一切形式的佔用,確保湖泊水域面積不減少。實施退化溼地生態修復工程,對重要溼地區域建立溼地自然保護區、溼地公園和保護小區,著力提高自然溼地保護率。
打造環湖生態涵養區,採取預防措施,清理和治理現有的和潛在的汙染源,嚴格保護湖濱生態敏感區,給湖泊留下更多的自然修復空間,防止湖泊生態環境退化。禁止非法採砂等生態破壞活動。加快推進江蘇泗洪洪澤湖溼地保護區和洪澤湖東部溼地保護區內網圍養殖拆除工作。
(五)優化調整區域產業結構(省發展改革委、省經濟和信息化委牽頭)
加大淘汰落後和低端產能力度。全面排查裝備水平低、安全風險大、環保設施差的小型工業企業,完成違法違規建設項目清理整頓和小型化工、冶金、塑料、印染、造紙、電鍍等「十小」行業取締整治工作。著力化解過剩產能,淘汰落後低端低效產能,推動產業由中低端向中高端邁進。嚴格控制低端產業轉入,傳統「雙高」產業比重只能下降不能增加。清理整頓縣級以下工業園區,關停並轉區內布局不合理的化工、焦化、鋼鐵、水泥等重汙染企業。
提高環境準入門檻和技術進步標準。把主體功能區、生態紅線區域作為產業布局的前置條件,對不同主體功能區的產業項目實施差別化環境準入政策,化工、水泥、鋼鐵等重點行業建設項目嚴格按照能耗、資源承載力、環境容量、安全生產等準入要求布局。限制發展高耗水行業,嚴格控制新建醫藥、農藥、染料的中間體項目。強化規劃環評的約束和指導作用,制定產業開發規劃的產業、工藝環境準入清單。編制蘇北蘇中地區產業結構調整、限制、淘汰指導目錄,實施年度動態調整。
實施化工園區環境整治提升工程。完善現有化工園區環保基礎設施,落實環境防護距離,2018年底前,對企業數量少、規模小、基礎設施差、環境防護距離拆遷不到位、老百姓投訴多的化工園區,取消化工園區定位,加快淘汰安全環保不達標的小化工。推動化工企業整合入園,除現有企業節能、環保措施項目外,禁止園區外(除重點監測點化工企業外)一切新建、擴建化工項目。加強化工園區化學品儲運、環境監控、應急響應等一體化建設,提升化工園區規範化建設水平。
發展綠色產業。積極發展農業生產性服務業,支持農產品深加工和特色加工業發展,培育壯大農業龍頭企業,推進農業全產業鏈標準化、品牌化建設。充分發揮蘇北蘇中地區生態優勢,加快發展生態旅遊、健康養老、運動休閒等產業,依託農村綠水青山、田園風光、鄉土文化等資源,大力發展休閒觀光農業和鄉村旅遊,打造一村一品、一村一韻的魅力村莊。
深入實施綠色製造工程。加快傳統產業綠色改造升級,高起點高標準引進重大項目,進一步整合沿海港口資源。探索用市場手段倒逼企業節能減排,推進重點產業能效「領跑者」計劃,重點行業單位工業增加值能耗、物耗及汙染物排放達到國內先進水平,工業主要汙染物排放量降低20%。推進資源高效循環利用,實施循環發展引領計劃,開展工業園區循環化改造,建立綠色循環低碳產業發展體系。
(六)持續開展城鄉綜合整治(省住房城鄉建設廳、省環保廳牽頭)
開展汙染治理。統籌實施大氣、水、土壤汙染防治行動計劃,加快燃煤鍋爐大氣汙染綜合整治,加強重點行業揮發性有機物汙染防治,實施煤電機組超低排放改造,實施熱電以及鋼鐵、水泥、焦化、平板玻璃等非電行業的脫硫、脫硝、除塵提標改造,確保大氣汙染物達標排放。開展京杭大運河、淮河、蘇北灌溉總渠、灌河、通榆河等流域水環境綜合整治。實現縣鄉河道、村莊河塘清淤疏浚全覆蓋。強化土壤環境綜合監管,支持蘇北蘇中地區開展土壤汙染綜合治理和修複試點示範。
提升城鎮環境品質。以提升城市宜居環境品質為重點,持續開展城市環境綜合整治工程。實施特色小鎮培育與小城鎮建設整治行動,建設一批「重點中心鎮」「特色小鎮」。到2020年,所有小城鎮(含被撤併鄉鎮集鎮區)環境面貌得到普遍改善。
實施村莊環境改善提升行動,推進美麗宜居鄉村建設。依據鎮村布局規劃,分類持續推進農村人居環境改善,確保「一般村莊」達到「整潔村莊」標準,引導規劃發展村莊持續提升人居環境質量並建設成為「美麗宜居村莊」。將「重點村」作為城鎮基礎設施向農村延伸、公共服務向鄉村覆蓋的中心節點,持續推進基礎設施改善和基本公共服務水平提升,吸引農民自願適度集中居住,建設「康居村莊」。突出鄉村特色風貌塑造,保護歷史文化、傳統肌理和自然景觀,凸顯鄉村美景和田園風光,培育「美麗村莊」。
加強城鄉環境基礎設施建設。加強城鄉生活汙水處理體系建設,到2020年,基本實現縣以上城市建成區汙水全收集全處理,縣級以上城市汙水處理廠全面完成一級A提標改造,實現建制鎮汙水處理設施全覆蓋。加強汙泥處理處置設施建設,到2017年,設區市建成永久性汙泥處理處置設施;到2020年,縣(市)實現永久性汙泥處理處置設施全覆蓋。加強生活垃圾收運體系建設,到2020年,實現縣以上生活垃圾無害化處理設施全覆蓋,初步建成較為完善的「組保潔、村收集、鎮轉運、縣處理」的城鄉生活垃圾統籌收運處置體系;實現縣以上城市餐廚廢棄物處理全覆蓋,設區市全面完成建築垃圾資源化利用設施建設。有條件的地區積極開展農村生活垃圾分類收集、源頭減量試點工作。大力推進海綿城市建設,儘可能減少汙水處理廠尾水長距離導流。提高村莊生活汙水處理設施覆蓋率,建立村莊生活汙水處理設施運行保障機制。到2020年,蘇中地區行政村村部所在地村莊、蘇北地區規模較大的規劃發展村莊生活汙水處理設施覆蓋率達到90%以上。
(七)持續提升整體綠化水平(省林業局、省住房城鄉建設廳牽頭)
進一步加大植樹造林力度,提升林木覆蓋率、提升森林品質、提升林地集中度。堅持「綠地、林地、溼地」三地同建,「綠化、美化、文化」三化結合,「經濟、生態、景觀」三效兼顧,推動森林資源總量持續增長,著力提高森林資源質量。
實施綠化質量提升工程。重點在道路兩側、城鎮周邊、風景名勝區和森林公園等區域,增加充分體現四季景相的優良彩色樹種。針對林分質量差、生產力低的部分人工林,實施低效林分改造。大力調整與優化楊樹結構。開展珍貴用材樹種培育,因地制宜逐步擴大銀杏、櫸樹、楸樹、紫楠和紅豆樹等珍貴用材樹種種植面積與規模。加強清水輸送廊道沿岸防護林體系建設,重點提高現有林網建設標準,逐步推廣優良鄉土樹種。
實施生態綠色通道工程。在重要水系生態景觀廊道等建設防護林帶,規劃造林2萬公頃。加強沿海防護林建設,新增集中連片造林面積50萬畝。實施交通幹線環境整治工程,全面整治1400公裡快速鐵路、8900公裡普通國省道、2900公裡高速公路、1900公裡高等級幹線航道兩側「髒亂差」問題,優化路域環境,提升綠化水平,全面打造交通綠色廊道。加快推進露天開採礦山關閉及礦山生態環境治理工作,重點加強徐州採煤塌陷地復墾整治,積極推動綠色礦山建設。
進一步優化城市綠地生態系統,不斷完善城市綠色開放空間體系,合理布局綠心、綠楔、綠環、綠廊等結構性綠地,強化城市綠地與城市外圍山水林田湖等各生態要素的銜接,打造城市生態廊道、通風廊道。均衡布局城市公園綠地,加快推進城市綠道系統和公園綠地十分鐘服務圈建設,建成一批高品質的綜合公園、郊野公園、溼地公園、特色濱水空間。推進以鄉土適生落葉喬木為行道樹的林蔭路體系建設,充分發揮林蔭路降噪、隔塵、遮陽、淨化空氣等生態功能,充分利用城市河湖水系,增強城市綠地系統的海綿能力。到2020年,城市綠化覆蓋率達到40%、林蔭路推廣率達到70%。
四、保障措施
(一)強化組織領導(省「兩減六治三提升」專項行動領導小組辦公室牽頭)
根據「兩減六治三提升」專項行動部署設立領導小組及其辦公室,落實各市、縣政府及其部門的主體責任,切實履行職責,完善工作制度,加強督促檢查,統籌用好我省已出臺的沿海發展、蘇北發展、「一帶一路」等政策支持,更大力度加強區域生態環境保護。對蘇北蘇中地區採取差異化考核政策,制定和實施體現生態優先的評價體系、考核機制和獎懲辦法,把生態保護、環境質量作為重要考核內容。加大對生態保護特區、生態保護引領區、集中連片生態農業示範區的財政轉移支付力度。
(二)強化整體保護(省環保廳、省財政廳、省農委、省林業局牽頭)
建立生態保護特區。將鹽城珍禽、大豐麋鹿國家級自然保護區中的核心區、緩衝區和實驗區涉及的部分鄉鎮整體從原有行政區剝離,設立獨立的生態保護特區,對其財政實行單獨核算與考核。泗洪洪澤湖溼地國家級自然保護區按同樣辦法設立相應的生態保護特區。
建立生態保護引領區。選取蘇北「三湖」上遊、清水廊道兩側和部分自然稟賦較好的地區作為生態保護引領區進行整體保護,建立具有地方特色的綠色產業體系,實行生態優先的差異化考核。
將糧食生產功能區作為集中連片生態農業示範區進行整體保護,降低農藥化肥施用強度,大力發展生態農業、循環農業、有機農業。
(三)強化源頭管控(省發展改革委、省經濟和信息化委、省國土資源廳、省環保廳、省財政廳、省農委牽頭)
嚴守生態保護紅線,儘快劃定城鎮開發邊界和永久基本農田保護紅線,合理布局生態、生活、生產空間。實施建設用地總量和強度「雙控」,根據生態基底狀況和資源環境承載能力,引導沿海城鎮軸、徐州都市圈城鎮集聚發展,引導蘇北蘇中水鄉溼地點狀地區特色發展。對海岸線實施統籌管理,嚴控岸線開發利用強度。省財政加大對小城鎮、村莊環境基礎設施建設以及重點流域水環境綜合整治的支持力度。
(四)強化環境監管(省環保廳牽頭)
加強汙染源自動監控數據質量監督,對重點汙染源開展監督性監測,加大現場檢查、隨機抽查力度。完善網格化環境監管體系建設。全面清理違法違規建設項目,採取綜合手段,始終保持嚴厲打擊環境違法的高壓態勢。加強生態環境質量動態監測,對自然保護區、飲用水源地保護區、湖泊溼地、城市群等重點地區的典型生態問題進行監測與評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