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號 | 016024605/2019-000052 | 籤發日期 | 2018-12-23 |
發布機構 | 渭南市人民政府辦公室 | 發文日期 | 2018-12-26 |
名稱 | 渭南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於印發渭南市溼地保護修複製度方案的通知 | ||
文號 | 渭政辦發〔2018〕172號 | 主題詞 | 渭南市 人民政府 政府辦公室 印發 溼地 保護 制度 的通知 |
有效性 | 有效 | 公開時限 | 長期公開 |
各縣、市、區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有關工作部門,渭南高新區、經開區、滷陽湖、華山景區管委會:
《渭南市溼地保護修複製度方案》已經市政府同意,現印發給你們,請遵照執行。
渭南市人民政府辦公室
2018年12月25日
渭南市溼地保護修複製度方案
溼地是極其珍稀的戰略生態資源和空間,是重要的自然生態系統,在涵養水源、淨化水質、蓄洪抗旱、調節氣候和維護生物多樣性等方面具有重要功能,對保障區域經濟社會發展發揮著重要作用。為加快建立系統完整的溼地保護修複製度,增強溼地保護修復系統性、整體性、協同性,根據《國務院辦公廳關於印發溼地保護修複製度方案的通知》(國辦發〔2016〕89號)和《陝西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印發全省溼地保護修複製度方案的通知》(陝政辦發〔2017〕80號)要求,結合全市溼地保護修復實際和溼地資源特點,制訂本方案。
一、總體要求
(一)指導思想。全面貫徹落實黨的十九大精神,深入學習領會習近平總書記系列重要講話精神,緊緊圍繞統籌推進「五位一體」總體布局和協調推進「四個全面」戰略布局,牢固樹立創新、協調、綠色、開放、共享的發展理念,認真落實市委、市政府的決策部署,建立健全溼地保護修複製度,提升全社會溼地保護意識,不斷改善生態環境,為推進生態文明建設提供重要保障。
(二)基本原則。堅持生態優先、保護優先的原則,維護溼地生態功能和作用的可持續性;堅持全面保護、分級管理的原則,將全市所有溼地納入保護範圍,重點加強自然溼地、重要溼地的保護與修復;堅持政府主導、社會參與的原則,各縣市區政府對本行政區域內溼地保護負總責,鼓勵社會各界參與溼地保護與修復;堅持綜合協調、分工負責的原則,充分發揮林業、國土資源、環境保護、水利、農業等相關部門的職能作用,協同推進溼地保護與修復;堅持注重成效、嚴格考核的原則,將溼地保護修復成效納入對各級政府領導幹部的考評體系。
(三)目標任務。實行溼地面積總量管控,到2020年,全市溼地保有量不少於121.7萬畝,溼地保護率提高到70%以上。著力恢復溼地,嚴格溼地用途監管,確保溼地面積不減少,溼地生態功能不斷增強,切實維護溼地生物多樣性,全面提升溼地保護與修復水平。
二、完善溼地分級管理制度
(四)建立溼地分級體系。根據溼地生態區位、系統功能和生物多樣性,將全市溼地劃分為國家重要溼地、省級重要溼地、市級重要溼地和一般溼地,列入不同級別溼地名錄,定期更新。明確相關管理規則和程序,由市級林業主管部門會同有關部門發布市級重要溼地和一般溼地的認定標準、名錄及管理辦法,建立溼地分級體系。(市林業局牽頭,市發展改革委、市國土資源局、市環保局、市水務局、市農業局、市文物旅遊局等配合,各縣市區政府落實。以下均需全市各縣市區政府落實,不再列出)。
(五)明確溼地管理事權劃分。堅持權、責、利相統一的原則,明確市、縣兩級財政溼地管理事權和支出責任,明晰國家重要溼地、省級重要溼地、市級重要溼地和一般溼地的事權劃分和監管職責。市級重要溼地(陝西黃河溼地省級自然保護區)的保護、恢復和管理為市級事權,建設投資主要由市級財政承擔,其餘為縣級事權,建設投資由各縣市區財政承擔。(市財政局牽頭,市林業局、市發展改革委、市國土資源局、市環保局、市水務局、市農業局等配合)
(六)完善保護管理體系。各縣市區林業部門指導本行政區域溼地保護修復工作,對國家和省級重要溼地要通過設立國家公園、溼地自然保護區、溼地公園、水產種質資源保護區等方式加強保護,在生態敏感和脆弱地區加快保護管理體系建設。在國家和省級重要溼地、市級重要溼地設立溼地管護機構,建立健全縣、鎮、村三級管護聯動網絡,不斷完善溼地保護管理體系。(市林業局、市發展改革委、市財政局、市國土資源局、市環保局、市水務局、市農業局等按照職責分工負責)
三、建立溼地生態紅線保護制度
(七)實施溼地面積總量管控。在全市範圍內逐級分解落實管控目標,劃定納入溼地保護紅線的溼地範圍,明確溼地名錄,落實具體地塊,按照「先補後佔、佔補平衡」的原則,確保溼地面積不減少,生態質量、生態服務功能不降低。(市林業局牽頭,市環保局、市發展改革委、市國土資源局、市水務局、市農業局等配合)
(八)提升溼地生態服務功能。制定溼地生態系統功能和價值評價標準,定期對影響溼地生態系統健康的水量、水質、土壤、野生動植物以及溼地各種服務功能進行監測評價。到2020年,重要江河湖泊水功能區水質達標率提高到80%以上,溼地野生動植物種群數量不減少。(市林業局、市國土資源局、市環保局、市水務局、市農業局等部門按照職責分工負責)
(九)建立溼地保護成效獎懲機制。各縣市區政府對本行政區域內溼地保護負總責,政府主要領導承擔主要責任,其他有關領導在職責範圍內承擔相應責任。將溼地面積、溼地保護率、溼地生態狀況等指標納入各縣市區生態文明建設目標評價考核等制度體系,建立健全獎勵機制和終身追責機制。(市林業局、市發展改革委、市財政局、市國土資源局、市環保局、市水務局、市農業局、市文物旅遊局等按照職責分工負責)
四、實行溼地佔用和資源利用項目準入制度
(十)建立溼地用途管控機制。按照溼地功能,禁止擅自徵收、佔用國家和省級重要溼地以及市級重要溼地,在保護的前提下合理利用一般溼地。禁止侵佔自然溼地等水源涵養空間,已侵佔的要限期予以恢復。禁止開(圍)墾、填埋、排乾溼地,禁止永久性截斷溼地水源,禁止向溼地超標排放汙染物,禁止對溼地野生動物棲息地和魚類洄遊通道造成破壞,禁止破壞溼地及其生態功能的其他活動。(市林業局、市國土資源局、市環保局、市水務局、市農業局、市文物旅遊局等按照職責分工負責)
(十一)規範溼地用途管理。合理設立溼地相關資源利用的強度和時限,建立資源利用項目準入制度,避免對溼地生態要素、生態過程、生態服務功能等造成破壞。各縣市區政府要加強對取水、汙染物排放、野生動植物資源利用、挖砂、取土、開礦、引進外來物種和涉外科學考察等活動的管理。(市林業局、市發展改革委、市工業和信息化局、市財政局、市國土資源局、市環保局、市水務局、市農業局、市文物旅遊局等按照職責分工負責)
(十二)強化溼地保護執法。市縣林業主管部門應根據職責分工依法對溼地利用進行監督,遏制各種違法利用和破壞溼地生態環境的行為。嚴厲查處違法利用溼地的案件,造成溼地生態系統破壞的,責令其限期恢復原狀;情節嚴重或逾期未恢復的,依法給予相應處罰;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機關處理。(市林業局牽頭,市環保局、市國土資源局、市水務局、市農業局、市文物旅遊局等配合)
五、建立健全溼地保護修複製度
(十三)明確溼地修復責任主體。對未經批准將溼地轉為其他用途的,按照「誰破壞、誰修復」的原則實施溼地恢復和重建。責任主體明確的由其自行修復溼地,也可委託第三方機構進行修復。對因歷史原因或公共利益造成生態破壞的、重大自然災害受損的溼地,確需恢復的,由溼地所在地政府承擔修復責任,所需資金列入本級財政預算。(市林業局牽頭,市發展改革委、市財政局、市環保局、市國土資源局、市水務局、市農業局、市文物旅遊局等配合)
(十四)加快退化溼地修復。各縣市區政府要通過退耕還溼、退養還灘、排水退化溼地恢復和鹽鹼化土地復溼等措施,恢復原有溼地。實施溼地保護修復工程,堅持自然恢復為主、人工修復為輔的方式,合理配置溼地生態用水,對集中連片、破碎化嚴重、功能退化的自然溼地進行修復和綜合整治,優先修復國家和省級、市級重要溼地,開展溼地修復績效評價,接受公眾監督。逐步恢復溼地生態功能,增強溼地碳匯功能,維持溼地生態系統健康。(市林業局牽頭,市發展改革委、市財政局、市國土資源局、市環保局、市水務局、市農業局、市文物旅遊局等配合)
六、實施溼地生態監測評估及績效考核制度
(十五)明確溼地監測評價主體。市林業局會同市級有關部門根據國家有關法規和技術標準,組織實施重要溼地和一般溼地的監測評價,並加強部門間溼地監測評價協調工作,統籌解決重大問題。(市林業局、市質監局牽頭,市發展改革委、市財政局、市國土資源局、市環保局、市水務局、市農業局、市文物旅遊局等配合)
(十六)完善溼地監測網絡。統籌規劃全市溼地監測站點設置,建立溼地監測評價網絡,提高監測數據質量和信息化水平。加強生態風險預警,防止溼地生態系統特徵發生不良變化。健全溼地監測數據共享制度,林業、國土資源、環境保護、水利、農業等部門獲取的溼地資源數據要有效集成、互聯共享。(市林業局牽頭,市發展改革委、市財政局、市國土資源局、市環保局、市水務局、市農業局、市文化廣電局、市文物旅遊局等配合)
(十七)定期發布監測及考評信息。建立統一的溼地監測評價信息發布制度,規範發布內容、流程、權限和渠道等。市林業局會同有關部門發布溼地監測評價信息,建立監測評價與監管執法聯動機制,運用監測評價信息,為考核縣市區政府落實溼地保護責任情況提供科學依據和數據支撐。(市林業局牽頭,市發展改革委、市財政局、市國土資源局、市環保局、市水務局、市農業局、市文化廣電局、市文物旅遊局等配合)
七、完善溼地保護修復保障制度
(十八)加強組織領導。各縣市區政府要把溼地保護納入重要議事日程,認真履行各自職責,及時解決重大問題,進一步完善綜合協調、分部門實施的溼地保護管理體制,形成溼地保護合力,確保完成溼地保護修復任務。(市林業局、市發展改革委、市財政局、市國土資源局、市環保局、市水務局、市農業局、市文化廣電局、市文物旅遊局等按照職責分工負責)
(十九)理順溼地保護管理體制。進一步規範部門間溼地保護管理機制,明確各部門溼地保護管理的職責,抓緊研究制定系統的溼地保護管理規章制度,完善溼地管理政策與制度體系,使全市溼地資源保護管理工作進入科學化、規範化、法治化軌道。(市政府法制辦、市林業局牽頭,市發展改革委、市財政局、市國土資源局、市環保局、市水務局、市農業局、市文化廣電局、市文物旅遊局等配合)
(二十)建立健全溼地保護投入制度。發揮政府投資的主導作用,形成政府投資、社會融資、個人籌資等多渠道投入機制。通過財政貼息等方式引導金融資本加大支持力度,探索建立溼地生態效益補償制度、溼地佔用補償制度和溼地利用生態功能損失補償制度。(市財政局牽頭,市林業局、市發展改革委、市國土資源局、市環保局、市水務局、市農業局、市文化廣電局、市文物旅遊局、渭南銀監局等配合)
(二十一)提升溼地保護科技支撐水平。加強溼地基礎和應用科學研究,突出溼地與氣候變化、生物多樣性、水資源安全等關係研究。開展溼地保護與修復的科技推廣與示範,在溼地修復關鍵技術上取得突破。建立溼地保護管理決策的科技支撐機制,提高科學決策水平。(市林業局、市科技局牽頭,市發展改革委、市財政局、市國土資源局、市環保局、市水務局、市農業局、市文化廣電局、市文物旅遊局等配合)
(二十二)強化溼地保護交流與宣傳。面向公眾開展溼地科普宣傳教育,利用網際網路、移動媒體等手段,普及溼地科學知識,努力形成全社會保護溼地的良好氛圍。抓好廣大中小學生溼地保護知識教育,樹立溼地保護意識。研究建立溼地保護志願者制度,動員公眾參與溼地保護。(市林業局、市教育局、市財政局、市國土資源局、市環保局、市水務局、市農業局、市文化廣電局、市文物旅遊局等負責)
圖解:《渭南市溼地保護修複製度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