隨著生活條件的提高,好多人都喜愛上了養寵物,不過,封丘縣一名男子因為養「寵物」(蒼鷹)被拘留了。
11月7日上午,封丘縣森林公安局將一隻解救的蒼鷹送到了省野生動物保護中心。據森林公安民警介紹,11月2日下午,有群眾報警稱,在封丘縣文化路某小區一店鋪前,發現有人將一隻蒼鷹當成寵物飼養訓練。
接到報警後,民警迅速趕到現場。「這隻蒼鷹站在一個專用鳥架上,當我們去解救時,出現了意外。」辦案民警翟愛賓告訴記者,飼養人拒不配合,阻止解救,並當場將蒼鷹放走。沒想到的是,蒼鷹在空中轉了一圈後又飛了回來,落在一個廣告牌上。民警調來升高設備,最終將蒼鷹解救下來。
經過詢問,嫌疑人王某承認蒼鷹是從外地購買的,王某因觸犯法律已經被拘留,該案目前正在進一步審理中。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野生動物保護法》及《河南省野生動物保護條例》的有關規定,蒼鷹屬於國家二級保護動物,不允許私自圈養。」民警提醒市民,私自馴鷹不僅觸犯法律,而且會對老鷹繁殖的後代產生不良影響。最重要的是,這種猛禽具有很強的攻擊性,對馴養人的安全也會造成威脅。
市民若遇到受傷或迷途的猛禽,不要擅自收養,違法收養可能會面臨處罰,最好是儘快聯繫森林公安或專業救助機構。(記者 張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