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7月2日,湖北星明康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根據《鹹豐縣星明康生物質能源加工項目竣工環境保護驗收監測報告表》並對照《建設項目竣工環境保護驗收暫行辦法》,嚴格依照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建設項目竣工環境保護驗收技術規範/指南、本項目環境影響評價報告表和環保部門審批決定等要求對本項目進行驗收。
參加現場檢查驗收的有:湖北星明康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建設單位)、鹹豐藍博諮詢有限責任公司(驗收監測報告編制單位)等單位代表,會議邀請2名專家參加驗收組的工作。
驗收組成員現場實地檢查了項目實施情況和環保設施的建設、運行情況,聽取了建設單位關於該項目環保執行情況的報告、驗收報告編制單位關於該項目竣工環境保護驗收監測報告表的匯報,審閱並核實了有關資料,經認真討論,形成驗收意見如下:
一、工程建設基本情況
(一)建設地點、規模、主要建設內容
為了滿足國內市場對生物質能源的需求,增加企業效益,湖北星明康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在鹹豐縣黃金洞鄉金洞寺村租賃恩施嘉和綠色產業有限公司廠房一幢並擴建,購置生產設備4臺,建設年產生物質顆粒燃料20000噸項目。
(二)建設過程及環保審批情況
2018年8月,湖北星明康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委託成都中環國保科技有限公司承擔其「鹹豐縣星明康生物質能源加工項目」的環境影響評價工作,成都中環國保科技有限公司於2018年11月編制完成《鹹豐縣星明康生物質能源加工項目環境影響報告表》並提交建設單位報鹹豐縣環境保護局審批。2018年12月27日,鹹豐縣環境保護局以鹹環審[2018]44號文批覆了該項目環境影響報告表。項目於2019年1月開工建設,2019年4月投入試運行,目前各項環保設施運行正常,具備竣工環境保護驗收監測條件。
2019年5月,鹹豐藍博諮詢有限責任公司受湖北星明康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委託,承擔該公司「鹹豐縣星明康生物質能源加工項目」竣工環境保護驗收監測工作。鹹豐藍博諮詢有限責任公司於2019年5月組織專業技術人員對該項目進行了實地踏勘和相關資料的收集工作,結合國家有關建設項目竣工驗收監測工作的技術要求,編制完成《鹹豐縣星明康生物質能源加工項目竣工環境保護驗收監測方案》。根據該驗收監測方案,湖北星明康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委託湖北華信中正檢測技術有限公司於2019年6月14日~6月15日對該項目產生的廢氣和噪聲等汙染物排放現狀以及汙染防治設施處理能力和效果進行了監測,根據該監測數據及自查結果,鹹豐藍博諮詢有限責任公司編制完成《鹹豐縣星明康生物質能源加工項目竣工環境保護驗收監測報告表》,作為該項目竣工環境保護驗收的依據。
根據建設單位描述,本項目從立項至調試過程中無環境投訴、違法或處罰記錄等。
(三)投資情況
湖北星明康能源科技有限公司鹹豐縣星明康生物質能源加工項目實際總投資1000萬元,其中環保投資31萬元,佔總投資的3.1%。
(四)驗收範圍
本次驗收範圍為:湖北星明康能源科技有限公司鹹豐縣星明康生物質能源加工項目。
二、工程變動情況
項目實際建設情況與環境影響報告書及其批覆有部分不一致,主要變動情況如下:
表2-1項目建設內容變動情況一覽表
類別原環評設計建設內容實際建設內容
廢氣①破碎、篩分廢氣經布袋+沙克龍除塵器處理後通過15m高排氣筒(1#)排放①破碎、篩分廢氣經布袋+沙克龍除塵器處理後在密閉車間內以無組織形式排放,除塵器收集粉塵回收利用
②制粒粉塵經沙克龍除塵器處理後通過15m高排氣筒(1#)排放②制粒粉塵經沙克龍除塵器處理後在密閉車間內以無組織形式排放,除塵器收集粉塵回收利用
項目變動分析:
破碎、篩分、制粒工序主要廢氣汙染物為生物質顆粒物。項目生產時,車間門窗為關閉狀態,無組織排放的生物質顆粒物經人工收集後與沙克龍除塵器收集的生物質顆粒物一起回收利用,減少向車間外環境排放,經分析不屬於重大變更。
三、環境保護設施建設情況
(一)廢水
項目無生產廢水產生,主要廢水為員工生活汙水。本項目現勞動定員10人,年工作300天,聘用周邊員工,不提供食宿,生活汙水排放量約為0.4t/d(120t/a),生活汙水經旱廁(化糞池10m³)處理後,定期清掏,用作周邊林地農肥。
(二)廢氣
項目廢氣主要為裝卸揚塵、破碎、篩分工序粉塵、制粒工序粉塵和生物質鍋爐燃燒廢氣。
(1)項目原材料外購後卸料堆放於室內原料倉庫,項目原材料為木屑,其含水率相對較低,卸料過程中會產生少量粉塵,由於裝卸過程在廠房內進行,無組織排放粉塵較少。
(2)破碎、篩分廢氣經布袋+沙克龍除塵器處理後在密閉車間內以無組織形式排放,經收集後與除塵器收集粉塵一起回歸生產線利用。
(3)制粒粉塵經沙克龍除塵器處理後在密閉車間內以無組織形式排放,經收集後與除塵器收集粉塵一起回歸生產線利用。
(4)熱風爐廢氣經布袋除塵器處理後通過15m高排氣筒(1#)排放。
(三)噪聲
項目噪聲主要為廠房內送料皮帶、制粒機、輸送皮帶、裝料機、破碎機、風機等設備運行時產生的機械噪聲,採用封閉廠房,合理安排生產時間,設備經減振、消聲及牆體隔聲等措施處理,減少噪聲汙染。
(四)固體廢物
本項目固體廢物主要為除塵灰渣、熱風爐灰渣、生活垃圾和廢包裝材料等。
除塵灰渣全部回用於制粒工段,不排放;熱風爐燃燒生物質產生的灰渣用作周邊林地肥料;生活垃圾委託環衛部門定期清運;包裝產生的廢包裝材料經收集後出售給物資回收部門。
(五)環境管理
該公司建立了較為完善的環保檔案管理制度,各類環保檔案由專職人員進行管理,並協調與政府、環保等部門的聯繫。
四、環境保護設施調試效果
湖北華信中正檢測技術有限公司提供的監測數據表明:
(一)廢氣
驗收監測期間,廠界無組織排放廢氣中顆粒物監測濃度滿足《大氣汙染物綜合排放標準》(GB16297-1996)表2中無組織排放監控濃度限值要求。
驗收監測期間,熱風爐(生物質燃料)排氣筒出口廢氣中顆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的排放濃度均滿足《鍋爐大氣汙染物排放標準》(GB13271-2014)表2中燃煤鍋爐標準。
(二)噪聲
驗收監測期間,廠界東、西、北側晝間、夜間噪聲監測值均滿足《工業企業廠界環境噪聲排放標準》(GB12348-2008)中2類標準限值要求;廠界南側晝間、夜間噪聲監測值均滿足《工業企業廠界環境噪聲排放標準》(GB12348-2008)中4類標準限值要求。
五、驗收結論
根據本次建設項目竣工環境保護驗收資料及現場檢查結果,本項目在建設和實施過程中,竣工驗收監測條件符合《建設項目竣工環境保護驗收暫行辦法》的相關規定。環保設施運行正常。根據驗收監測單位提供的監測結果,項目排放的主要汙染物滿足相關標準要求,項目符合建設項目竣工環保驗收條件。
六、後續要求
1、加強環境管理,建立完善的環保檔案,安排專人負責環保工作。
2、加強汙染防治設施正常維護,保證正常運行。
3、加強企業環保培訓和宣傳。
七、公示信息及聯繫方式
項目名稱:鹹豐縣星明康生物質能源加工項目;
建設地點:湖北省恩施州鹹豐縣黃金洞鄉金洞寺村;
建設單位:湖北星明康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建設內容:驗收監測報告表(含檢測報告),詳見附件;
公示時間:2019年7月5日--2019年8月2日(20個工作日)。
聯繫人:楊總
聯繫電話:17707186103
公示期間,對上述公示內容如有異議,請以書面形式反饋,個人須署真實姓名,單位須加蓋公章。
點擊下載:附件-鹹豐縣星明康生物質能源加工項目竣工環境保護驗收報告表(公示版).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