樂山市醫療廢物處置設施是《全國危險廢物和醫療廢物處置設施建設規劃》確定的建設項目之一,2006年,樂山市垃圾處理中心委託中國市政工程西南設計研究院編制完成了《樂山醫療廢物集中處置設施可行性研究報告》,並通過了四川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批覆(川發改投資[2006]267號)。四川省環境保護科學研究院於2006年4月編制完成了《四川省樂山市醫療廢物處置設施建設項目環境影響報告書》,原四川省環境保護局於2006年5月31日以川環建函[2006]249號文對該環境影響報告書給予了批覆。按照原國家環境保護總局《關於印發<全國危險廢物和醫療廢物處置設施建設規劃>的通知》(環發[2004]16號)的相關要求,樂山市垃圾處理中心將該項目可研報告送原國家環境保護總局進行覆核審查,由原國家環境保護總局環境規劃院組織召開了該項目可行性研究報告的專家技術覆核會議,於2006年12月30日出具了「四川樂山醫療廢物集中處置設施可行性研究報告覆核報告」(環規院[2006]91號),並將項目覆核意見報告了原國家環境保護總局。
覆核通過後,該項目納入了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下達的2007年第一批危險廢物和醫療廢物處置設施建設中央預算內專項資金(國債)投資計劃。2009年1月,四川中聯工程設計建設有限責任公司編制完成該項目初步設計,四川省發改委於2009年2月3日以川發改投資[2009]83號對初步設計進行了批覆,批覆工程概算總投資850萬元,中央預算內投資645萬元,地方配套及企業自籌205萬元。
樂山市醫療廢物處置設施建設項目於2009年9月開工建設,2010年5月建成,2010年8月9日取得四川省環境保護廳試運行批覆(川環建驗(2010)039號)並開始試運行。項目設計醫療廢物處置規模為5噸/日,項目土地、供水、供電、道路、汙水預處理後的生化處理設施、醫療殘渣衛生填埋場所均依託樂山市生活垃圾衛生填埋場已有設施。四川省環境監測中心站承擔了該項目的竣工環境保護驗收監測工作。
2.驗收監測結果
四川省環境監測中心站於2011年8月3~4日對該工程進行了驗收監測,驗收監測期間,醫療廢物高溫蒸汽處理鍋處理負荷達到設計能力的75%以上,滿足驗收監測工況要求。各監測結果如下:
2.1廢氣監測結果
本項目位於樂山市生活垃圾衛生填埋場範圍內(鄰近垃圾填埋區),受垃圾填埋區惡臭無組織排放影響較大,且周圍500m範圍內無敏感建築物,項目廢氣排放不會對外環境敏感點造成影響。
2.2廢水監測結果
驗收監測期間,項目生產廢水經廢水預處理裝置處理後進入樂山市生活垃圾衛生填埋場滲濾液處理站處理後再進入樂山市汙水處理廠處理,最終進入岷江。樂山市醫療廢物處置設施建設項目的廢水排放量對樂山市生活垃圾衛生填埋場滲濾液處理站的貢獻量約9.5%,項目COD、氨氮排放總量對樂山市生活垃圾衛生填埋場滲濾液處理站的貢獻量分別約0.082%、0.008%。
2.3噪聲監測結果
本項目位於樂山市生活垃圾衛生填埋場範圍內(鄰近垃圾填埋區),且周圍500m範圍內無聲學敏感建築物,項目噪聲排放不會對外環境敏感點造成影響。
2.4固體廢棄物
高溫滅菌處理後的醫療廢物殘渣送樂山市生活垃圾衛生填埋場衛生填埋區專門區域衛生填埋(堆放後用生活垃圾進行覆蓋);工作人員生活垃圾送樂山市生活垃圾衛生填埋場衛生填埋。
2.5環境管理檢查
該項目在建設過程中,執行了「三同時」制度,環保審批手續完備。項目總投資850萬元,均為環保投資。
制訂了環保管理制度和汙染事故應急處理預案,明確了環保組織機構、風險事故應急處理機構與其職責。樂山市垃圾處理中心醫廢處置廠辦公室作為項目環保管理機構,有兼職環保管理人員1人。
環保設施(措施)基本按照環評要求落實,衛生防護距離內無新增敏感建築物。根據市環保局和公眾意見調查表反饋的信息,該項目施工期和試生產期間,未發生過環境影響投訴事件。
2.6公眾意見調查
驗收期間發放公眾意見調查表30份,收回27份,有效調查表27份。經統計對本工程環保工作表示滿意的佔92.6%,表示基本滿意的佔7.4%。
現將驗收監測公示如上,公示日期為2011年9月26日至2011年10月1日七個工作日,如有意見請在此時間上報四川省環保廳環境影響評價監督管理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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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 李莎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