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韓國首次對性犯罪者實施「化學閹割」一事在中國國內引起熱議。中國著名刑法學家趙秉志31日就此話題接受記者採訪時表示,這一對強姦慣犯實施性衝動藥物治療的做法在中國以往的立法研究中從未觸及,立法尚不成熟。中國不會輕易採納這一做法,但可在今後立法研究上做進一步探討。(5月31日國際在線)
「化學閹割」始於美國,它並非真正的「閹割」,而是一種藥物控制法,既不切除人體任何器官組織,也不是一種避孕結紮手術,不「閹」也不「割」,因此有人指出,「化學閹割」的說法用詞不當。韓國國會稱,由於「化學閹割」一詞有損男人尊嚴,所以將其改稱為「防止性衝動的藥物治療」。可見「化學閹割」是通過注射或服用荷爾蒙,使男性性犯罪者降低睪丸激素分泌,抑制性衝動,但並不會使人喪失性能力。
目前,美國加利福尼亞州、俄勒岡州等數個州已通過對性犯罪者強制實施「化學閹割」的法律。在歐洲,丹麥、德國、英國、瑞士、瑞典也都通過法律,允許在自願原則的基礎上對性犯罪者進行「化學閹割」。而對於採取「化學閹割」的做法,有支持的,也有反對的。比如支持者認為,被犯罪分子侵犯後,帶著身心創傷生活的人所承受的痛苦更是常人難以想像的,「化學閹割」勢在必行。不過從專家「化學閹割」立法尚不成熟的表示中可以看出,「中國不會輕易採納這一做法」是有理由的,這種理由除了這一對強姦慣犯實施性衝動藥物治療的做法在中國以往的立法研究中從未觸及、立法尚不成熟外,應該還有以下幾種理由:
一種是認識誤區。主要表現為中國公民對「化學閹割」這一做法的認識和理解還存在著誤區,主要因為「化學閹割」對中國百姓來說還是個新名詞,很多人可能還不明白什麼是「化學閹割」以及「化學閹割」的危害。由於公眾對「化學閹割」認識膚淺,往往存在著一些偏見和誤區,因此,輕易採取「化學閹割」的做法,是不明智的。
另一種是人權擔憂。儘管「化學閹割」有一定效果,但人們一直在爭論其是否違背醫療道德以及侵犯人權。有觀點認為,這一做法不但違反自然定律,更涉及人道、人權等問題。罪犯的內分泌腺功能受外力抑制,在藥力失效之後是否能恢復男人的正常功能,實在無法肯定。正如反對者所認為,無論性侵犯者怎麼罪大惡極,這樣做都難免嚴重侵犯其人權。美國公民自由聯盟(ACLU)曾強烈反對對性侵犯者實施任何藥物注射,他們認為「化學閹割」不僅是「殘酷、非同尋常」的懲罰,而且在本質上與美國憲法相違背。
再者,「化學閹割」也有一定的副作用,比如它會使男人變胖,骨密度流失。長期接受這一療法的人容易患心臟病和骨質疏鬆。另外,男人可能因此在外形上「女性化」,體毛逐漸褪去,乳房逐漸脹大。這種由副作用引起的疾病,不僅會加大社會救助的成本,而且這種做好法也與中國以人為本的文化傳統不相符合。
除外,恐怖擔憂。「化學閹割」雖然能夠從生理上防止強姦罪,但「化學閹割」後的罪犯會不會因此在其他行為犯罪中更加報復社會,比如打砸搶犯罪,從在,從而影響社會穩定,是值得慎重的。正如專家所言,犯罪不僅僅是一種生理現象,也是一種心理現象,在人際交往日益複雜的社會,刑法既要考慮到懲罰作用,也要考慮到預防功能。不能為了懲罰犯罪而採取極端的刑罰措施,從而使整個社會變得更加恐怖。
基於以上這些分析,筆者以為,中國不會輕易採納「化學閹割」的做法是明智的,尤其是這一對強姦慣犯實施性衝動藥物治療的做法在中國以往的立法研究中從未觸及,立法尚不成熟的背景下,輕言採納「化學閹割」的做法是不慎重的。不過,如果在今後立法研究上做進一步探討,通過科學論證,確定「化學閹割」確有必要,切實可行,公眾普遍認可,並通過「化學閹割」立法來實施「化學閹割」,也不是不可以,況且,這也是與國際接軌。
(責任編輯:武曉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