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0日,中國水網從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網站獲悉,為貫徹落實《中華人民共和國清潔生產促進法》(2012年),建立健全系統規範的清潔生產技術指標體系,指導和推動企業實施清潔生產,國家發展改革委、生態環境部、工業和信息化部制定了《汙水處理及其再生利用行業清潔生產評價指標體系》,現予以發布,於發布之日起施行。據了解,三部委今年4月份曾發布了《汙水處理及其再生利用行業清潔生產評價指標體系(徵求意見稿)》。
與此同時,三部委此次還發布了以下四個行業的清潔生產評價指標體系,分別為:《煤炭採選業清潔生產評價指標體系》、《硫酸鋅行業清潔生產評價指標體系》、《鋅冶煉業清潔生產評價指標體系》、《肥料製造業(磷肥)清潔生產評價指標體系》。
附:《汙水處理及其再生利用行業清潔生產評價指標體系》
前 言
為貫徹《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清潔生產促進法》,指導和推動汙水處理及其再生利用行業企業依法實施清潔生產,提高資源利用率,減少和避免汙染物的產生,保護和改善環境,制定汙水處理及其再生利用行業清潔生產評價指標體系(以下簡稱「評價指標體系」)。
本指標體系依據綜合評價所得分值將清潔生產等級劃分為三級,Ⅰ級為國際清潔生產領先水平;Ⅱ級為國內清潔生產先進水平;Ⅲ級為國內清潔生產一般水平。隨著技術的不斷進步和發展,本評價指標體系將適時修訂。
本指標體系起草單位:生態環境部華南環境科學研究所、中國環境科學研究院、北控水務集團有限公司、上海市環境科學研究院、北京正豐易科環保技術研究中心有限公司。
本指標體系起草人:王煒、李豔萍、王建利、張欽凱、楊奕、史彥偉、幸毅明、楊麗麗、張青玲、周銘、葉新、溫勇。
本指標體系由國家發展改革委、生態環境部會同工業和信息化部聯合提出。
本指標體系由國家發展改革委、生態環境部會同工業和信息化部負責解釋。
1 適用範圍
本評價指標體系規定了汙水處理及其再生利用企業清潔生產的一般要求。本指標體系將清潔生產指標分為六類,即生產工藝及裝備指標、資源能源消耗指標、資源綜合利用指標、汙染物產生指標、產品特徵指標和清潔生產管理指標。
本指標體系適用於以城鎮汙水為主要處理對象,接納的工業廢水量不超過總處理水量的20%的汙水處理及其再生利用企業的清潔生產審核、清潔生產潛力與機會的判斷以及清潔生產績效評定和清潔生產績效公告制度,也適用於環境影響評價、排汙許可證、環保領跑者等環境管理制度。
2 規範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對於本指標體系的應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僅所注日期的版本適用於本指標體系。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單)適用於本指標體系。
GB 12348 工業企業廠界環境噪聲排放標準
GB 14554 惡臭汙染物排放標準
GB 18599 一般工業固體廢物貯存、處置場汙染控制標準
GB 18918 城鎮汙水處理廠汙染物排放標準
GB 24188 城鎮汙水處理廠汙泥泥質
GB/T 7494 水質 陰離子表面活性劑的測定 亞甲藍分光光度法
GB/T 11893 水質 總磷的測定 鉬酸銨分光光度法
GB/T 11901 水質 懸浮物的測定 重量法
GB/T 11919 城市汙水再生利用 分類
GB/T 13466 交流電氣傳動風機(泵類、空氣壓縮機)系統經濟運行通則
GB/T 13470 通風機系統經濟運行
GB/T 18920 城市汙水再生利用 城市雜用水水質
GB/T 18921 城市汙水再生利用 景觀環境用水水質
GB/T 18923 城市汙水再生利用 補充水源水質
GB/T 19923 城市汙水再生利用 工業用水水質
GB/T 24001 環境管理體系要求及使用指南
GB/T 50335 汙水再生利用工程設計規範
CJJ 60 城市汙水處理廠運行、維護及其安全技術規程
CJ/T 51 城市汙水水質檢驗方法標準
HJ 505 水質 五日生化需氧量(BOD5)的測定 稀釋與接種法
HJ 535 水質 氨氮的測定 納氏試劑分光光度法
HJ 576 厭氧-缺氧-好氧活性汙泥法汙水處理工程技術規範
HJ 577 序批式活性汙泥法汙水處理工程技術規範
HJ 578 氧化溝活性汙泥法汙水處理工程技術規範
HJ 579 膜分離法汙水處理工程技術規範
HJ 636 水質 總氮的測定 鹼性過硫酸鉀消解紫外分光光度法
HJ 637 水質 石油類和動植物油類的測定 紅外分光光度法
編輯:徐冰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