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31年,國民黨政府曾經頒布過3海裡領海制,但領海制度形同虛設,列強的軍艦自由遊弋在中國的海洋江河。
新中國成立後,毛澤東認為,中國人民站起來了,必須結束有海無防的歷史,就要把中國的領海主權管起來。但中國的領海在哪裡?他強烈感覺到:連自己國家的「宅基院牆」都搞不清,外國軍艦開到家門口來耀武揚威,我們拿不出明確的法律依據,何談保衛領海主權!
為了弄清楚「海洋國門」在哪裡,毛澤東打電話給周恩來,「由外交部請國際海洋法的專家一起來研究一下中國的領海問題。」
1958年8月22日,由周恩來安排,將著名法學家、曾參與審判日本甲級戰犯的中國法官倪徵燠和外交部部長助理喬冠華從北京接到了北戴河毛澤東住所。
倪徵燠向毛澤東等領導人詳細地介紹了世界各國採用的領海制度。在1930年召開的第一次國際法編纂會議上,到會的40個國家中,有33國提出了各自不同的主張,其中美、英、日等12國堅持3海裡的領海寬度,而主張採用大於3海裡的領海寬度的有21個國家。所以「歷史上還沒有一個公認的統一的領海寬度」。
毛澤東問:「為什麼各國採用的領海寬度相差這樣大?」倪徵燠回答說:「發達國家憑藉經濟、軍事實力,肆意侵犯其他國家海域,掠奪海洋資源,他們主張領海寬度為3海裡;而發展中國家為保護自己領海主權及國土安全,多主張12海裡甚至更多的領海寬度。」倪徵燠建議:「必須限制軍事大國在領海、領空的自由活動,設立12海裡領海寬度比較符合我國實際情況。」
1958年9月1日至2日,毛澤東在北戴河再次召集會議,李少奇、周恩來、彭德懷、總參謀長黃克誠和總參作戰部部長雷英夫,以及喬冠華、著名法學家劉澤榮和州鯁生等參加了會議。
兩位法律專家對各種國際法特別是《海牙協議》作了進一步說明,他們引經據典主張沿用民國時期的3海裡領海制,認為如果宣布12海裡,美、英可能會出來反對,搞不好會打仗。毛澤東思考了一會,最後作出總結:「老先生們的意見很好,很可貴,使我們可以從另外的角度多想一想。但是,研究來研究去,《海牙協議》不是聖旨,也不能按照美英等國的意志辦,我們的領海線還是擴大一點有利。從各方面判斷,仗一時半會兒打不起來,我們不願打,帝國主義就那麼想打?我看未必。一定要打,我們也不怕,在朝鮮已經較量過了,不過如此,要有這個準備。」毛澤東從中國的經濟、安全利益出發,並考慮到當時我國海岸火炮有效射程在12海裡以上,最後確定採用12海裡的領海寬度,並且決定立即公之於世。
當前,世界上大多數國家採用了12海裡領海制度。這說明我國當初的決策既維護了國家主權,又符合國際潮流。
(《中國共產黨新聞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