尼爾森把屍體輕輕地放進了浴缸,然後放水,開始洗那個年輕人的頭髮。「他的頭髮十分的柔軟和蓬鬆。」他試著把屍體弄出來,然後把它擦乾。而後,把屍體扛到了另外一個房間,然後把它放在床上。他的新朋友永遠都不會再離開他了。尼爾森用手輕輕的撫摩著屍體,屍體仍然保持著溫暖與鮮嫩,但他注意到屍體的嘴唇開始變色了。
用床單蓋住了屍體後,他思考了起來。「我知道這是我生命結束的開始,」尼爾森寫道。「我驚訝的發現我在死亡林蔭道上有了一位新的室友,雖然他算不上一個完全的室友。」比起人們對屍體的恐懼,他離奇地認為屍體有幾分美感。他也不知道自己為什麼要殺那個年輕人,他只是不希望他離開而已。他已經一個人孤單地度過了好幾個聖誕節,他不希望再過和以往一樣的新年了,不過,有人陪他過了。
——摘自「丹尼斯·安德魯·尼爾森」百科詞條
文、編輯、排版丨阿修羅·M
上周,英劇《丹斯》的播出在網上引發劇迷熱議。這部根據真人真事改編的故事因為克制而冷冽的敘事手法,為觀眾還原了一樁上世紀80年代英國最駭人聽聞的連環殺人案。
主角丹斯(Des),全名丹尼斯·安德魯·尼爾森,在先後謀殺15名(劇中後來改口稱12人)無辜被害者後被警方緝拿歸案。沒有戲劇化的反抗,沒有黑白之間的鬥智鬥勇。相反,供述期間,尼爾森一直很配合警方的調查,甚至一度放棄聘用律師為自己辯護。
是什麼原因導致丹斯接連犯下如此多命案?又是什麼導致他擁有異於常人的心理素質?看過這部劇後,那句反覆被提及的箴言不得不又說一次:惡魔就潛藏在和你擦肩的普通人之中。
變態殺手中的奇葩
儘管只有三集,但《丹斯》的敘事節奏非常緊湊高效。故事一上來就告訴觀眾,有人在一棟公寓的排水管發現了人體殘骸。根據警方調查,拋屍的源頭及可能來自丹斯的房間。
抵達案發現場後,撲面而來的屍臭很快讓警方鎖定了丹斯的嫌疑人身份。面對警方的追責,丹斯幾乎在同一時間就對自己犯下的惡行供認不諱。在警局的配合調查中,他事無巨細地將犯案的恐怖細節一一交代,當中諸如碎屍、煮屍等諸多橋段都令人不忍卒讀。
令人奇怪的是,丹斯能清晰記得作案手法和經過,卻唯獨對受害者的名字模稜兩可。在警方的多次問詢中,一些受害者的名字開始浮出水面。除了引起警方注意的碎屍案,丹斯還曝出驚人猛料——早在這以前他就已經犯下多起命案,受害者多以年輕男子為主,跨度14到20多歲不等。
更令人叫絕的是丹斯在供述時採用的態度。和被警方帶走時的淡然一樣,審訊過程中,丹斯對自己的過錯幾乎沒有任何明顯的情緒起伏,仿佛受害者的死亡與他無關,他只是一個局外人。這種不合情理的超然態度,以及他不時對大眾社會的藐視和鄙夷,都讓人物顯現出諾蘭電影中小丑式的心理特徵。即,最大程度合理化自己的謀殺動機,然後將引發惡行的成因推給社會。
自大的冷血動物
要理解丹斯冷漠面具下的本質,或許得從那個年代的背景著手。
80年代的英國頗有「金玉其表敗絮其中」的意味。這一時期的英國雖然在第三產業獲得了進一步發展,城鄉一體化也具備了相當規模,但另一邊,社會上居高不下的失業率,也導致了大量失業人口淪落街頭。來倫敦尋找新工作和新生活的年輕人既得不到工作,也沒有穩定住所。他們很快意識到,倫敦並不像電視裡那樣光鮮亮麗,於是只能被迫淪為小偷和騙子。
而丹斯下手的目標恰巧就來自這部分群體。在向警方供述其中一位受害者時,丹斯強調,他在後來清洗受害者的過程中,發現了對方手腕上的割痕,這說明,對方曾嘗試過自殺。丹斯認為,自己的謀殺某種程度上而言是在成全受害者,幫助其終結痛苦。更重要的是,通過對他謀殺的報導,讓社會能重新喚起對這類邊緣人群的關注。乍一看,他的作案動機似乎還挺「高尚」。
為了證明自己的犯罪合理性,丹斯甚至讓僥倖逃脫的倖存者難堪。庭審時,其中一位倖存者因從事過易裝表演(男扮女裝),而在事後被場外憤怒的人群叫囂著「娘炮」「當初就應該去死」。諷刺的是,這位倖存者當初被丹斯發現時沒有被殺害,後者反而將他救了下來。在沒有任何束縛的情況下,二人甚至約定再聚(儘管後來倖存者沒有赴約)。
一邊是被認為應該善良的大眾在對倖存者惡言相向,一邊是本應該冷酷無情的殺手在當初卻出手相助。丹斯借用這一案例,不但打出了自己無蓄意謀害的底牌(可以幫助減刑),甚至還反將了喜歡站在道德制高點評判自己的大眾一軍。那一刻,你仿佛能聽到他在說:瞧,這些批判我冷血的人多麼虛偽!
這和《黑暗騎士》中小丑的行事邏輯如出一轍。影片中,小丑也無數次嘗試向蝙蝠俠韋恩證明:你幫的這些人實際上比你想像的更病態。只不過和《丹斯》的區別在於,小丑的人性實驗(AB遊輪引爆事件)失敗了,而《丹斯》中「習慣性向受害者發難,而不是質問加害人」則是一種無解的常態。看看每天的新聞報導,這樣的事距離你我並不遙遠(比如「女人被害一定也有女人的問題」)。
一旦邏輯上形成自洽,丹斯就更願意將自己粉飾成一個無辜的「加害者」。儘管他對自己殺人的事實供認不諱,但他也並不認為社會上的守法公民就比自己更健康。如此一來,他似乎既是兇手,又借自己的雙手來喚起大眾良知。正如他在面對鋪天蓋地的報導時所講,媒體的捕風捉影其實是在二度傷害被報導的受害人,因為這類報導只不過是上層人群茶餘飯後的談資,而無法真正促進社會對這類人群展開實質性幫助。
和這種「博愛」價值體系相矛盾的是丹斯無情的屠戮手段,無論從哪方面看,你都很難感受到他對受害者有絲毫共情。丹斯看似擁有完整的合理殺人解釋,卻不過是對過去的逃避。其逃避的東西是每個人都會面對的問題,只不過他選擇了用極端方式排解。
戀屍癖患者的孤獨排解法
《丹斯》對兇手的過去採用了非常模糊的方式進行敘述。如果仔細閱讀過現實中丹斯的過去,你會發現病態人格其實早已經寫進了他的童年。
現實中的丹斯來自一個單親家庭,因為母親再嫁,母子關係並不融洽。唯一和自己親近的祖父,因為病故的關係,留給幼年丹斯的記憶也非常恐怖。畢竟對小孩來講,沒有什麼是比親眼見證死亡更可怕的事了。
而恰恰是死亡這件事,成為丹斯潛意識中的一個圖騰。在缺乏家庭關懷的氛圍中長大的丹斯儘管成長期間人畜無害,但過早接觸死亡的真相,潛移默化塑造了他的性格,並間接影響了他一生。
從後來的案件調查可以了解到,丹斯實際上參過軍,甚至一度打算成為一名警察(劇中直接將其改寫成退役警察)。因為打小就見證過死亡的模樣,對屍體已經見怪不怪的丹斯,此時已經對遺體的恐懼轉換為一種病態的迷戀。劇中有個細節曾提到,他當初之所以被逐出警隊,是因為被人逮到在停屍間對著屍體自慰。
這種扭曲的人格不但沒有在童年得到矯正,反倒在成年後惡化。一種鮮為人知的惡趣味,很容易在一些特殊節點爆發。對丹斯來說,這個節點正是來自他日後的孤獨。
雖然劇中的丹斯向警方坦誠,自己也不清楚自己到底是不是同性戀,但現實中,童年丹斯被大齡男童猥褻應該也間接影響了他隨後的性取向,這從他從軍期間和一位軍士的「特殊情誼」中便能窺得一二。在這段感情不了了之後,丹斯又與別的男性友人有過同居經歷,但最終以性格原因分居,也正是這次分居,點燃了潛藏在丹斯內心深處的欲望:既然活人無法與自己長期共處,死人也許才是最好的伴侶。
從小在一種缺乏關愛的環境中長大的丹斯,因為缺少對同類的共情能力,加上生活中缺少交心的朋友,他只能長期在邊緣人物中尋找慰藉。而那些缺乏生活經驗的年輕人,無疑就是他最好的下手對象。
觀看《丹斯》時讓我想起另一部影片——《金手套》。作為同樣講述連環殺人案的電影,片中主角同樣展現出因邊緣性人格帶來的孤獨情景之中。對後者來說,緩解孤獨的辦法就是和妓女共度春宵,然後將其處決。而對丹斯來講,這樣的處決是隨機的。上一秒可能想殺的人,下一秒他就可以放生(正如那位女裝倖存者一樣)。他充分享受這種掌握他人生死的暢快感,因為那讓他看起來宛如上帝。
但他終究不是上帝。當嘗試用「限定責任能力」為自己換取有期徒刑的算盤落空,在坐完無期徒刑的最後一天牢後,他於2018年死於英格蘭最高安全級別的福爾蘇頓監獄。
(文中觀點僅代表作者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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