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東每年80天雷暴日居全國之首,但不少單位和市民防雷意識淡薄狀況令人憂慮。
雷暴驚心!防雷漫不經心
今年入夏,挾帶著雷鳴閃電的雷暴頻頻「發作」,至今仍讓人心有餘悸。進入9月,雷暴期基本過去,防雷設施在戰鬥了大半年後有的傷痕累累、有的完全失效,正進入防雷設施檢測、修復的黃金季節。但近日對廣州市內一些單位、住宅區的防雷設施檢查發現,超過60%的管理者沒有按照要求做檢測!
過去30年,廣東省雷暴日每年都保持在80天左右,雷暴持續的時間之長堪居全國之首。以目前的防雷設施的檢測狀況,專家們擔憂:「廣州明年的雷期恐怕難以安全度過啊!」
我國是世界上唯一立法防禦雷電的國家。但記者調查發現,處於雷暴多發區的廣州人,防雷意識確實令人擔憂……
一組數字十分驚心,既是天災也是人禍
一組數字觸目心驚:今年截至9月,廣州市內發生雷災事故170宗,死亡11人,傷20多人;僅8月份,市內就出現接近20宗雷電傷人、損壞物件事件,造成直接經濟損失100萬元以上。
7月3日,花都區赤坭供電所遭雷擊,燒毀變壓器7臺,直接經濟損失達20萬元;時隔8日,該所再遭雷擊,又燒毀價值2.8萬元的50kVA變壓器一臺。防雷專家說:「實在是很可惜。如果做好防雷工作,這些損失本可避免。」
7月24日下午3時,南沙經濟開發區南沙港客運公司內的辦公樓屋脊遭雷擊,屋角一個2米長的造型被擊落,從3米高空墜落;8月20日下午3時,白雲區犀牛角一棟6層高民房的頂被炸雷劈中,人民南路37號5層樓的一個陽臺被悶雷打缺一個角……
「雷災是天災,但如果不做防範或防範不力,那便是人禍!」廣州市防雷減災管理辦公室常務副主任鄧春林說,「雷電災害造成的損失90%的損失本來都可以通過做好防災措施來避免的。」
在過去的30年內,廣東省雷暴日每年都保持在80天左右,雷暴持續的時間之長堪居全國之首,而且近年來還有增加的趨勢。現在雷暴期基本已過,正是防雷檢測、修復的黃金季節,但是市民和一些單位管理者的檢測意識薄弱、檢測工作不足。8月28、29日,廣州市氣象局會同市法制辦、市安監局、市建設局、市消防局對市內一些單位、住宅區的防雷設施進行檢查,在抽查的19個單位、住宅區中,竟有超過60%的管理者沒有按照要求做檢測!
廣東省防雷中心專家們頗為擔憂:「廣州明年的雷期恐怕難以安全度過啊!」
買房不知看避雷針,電器不懂防雷檢測
提起災害,許多人都認為雷電是自然災害、無法抵擋,懂得預防措施的寥寥無已。
記者在採訪中發現,許多市民在買房時,比較注重樓房的朝向、採光、通風、樓層數及小區環境等,往往忽視了最重要的一個環節———防禦雷電安全功能。剛搬入天河北某小區的黃先生承認:「在買房時我從未考慮過察看建築物有沒有《防雷設施合格證》,有沒有達到防雷專業技術要求的標準。」
家住正南路的陳小姐說:「我住在這棟樓都有10年了,這麼多年我從來沒有上天台去看看避雷設施有沒有更換、還能不能使用。」在記者提醒之後,陳小姐10年來第一次跑上天台去看避雷針,回來很緊張地告訴記者:「樓頂的防雷針有的生鏽了,有的全燒黑了,東南角的竟然被小孩子玩的時候弄斷了。如果被雷打中,真是很危險!」
信息系統及易燃易爆場所最容易在這種高雷暴天氣遭雷擊,但目前市內大量通信、計算機系統網絡等弱電設備並未按照國家技術規範進行防雷設計便投入業務使用。今年8個月內發生的170宗雷擊事故中,有160宗事故的信息系統、科技設備遭受雷擊。從事軟體編程工作的梁先生說:「我只知道打雷的時候要關掉電視、拔去家電的開關。但辦公室和家裡的電器開關還要進行防雷檢測?這我倒真是沒想過!」
老邁避雷針難防雷,防雷設施先天缺位
據專家介紹,每年過了雷暴期後應該對避雷針等防雷設施進行檢測。比如避雷針發黑,說明它曾被雷擊中並且發揮了作用;生鏽的避雷針說明它服役期滿已失去效力,需要及時更換,為第二年的防雷做好準備。
記者翻閱《廣州市2004年雷電災害實例彙編》後發現,在今年8個月內發生的170宗雷擊事故中,80%以上的事故與舊建築物不按時做好防雷檢測和修復工作有關。7月11日凌晨,一個大雷劈中了五羊新城某高層居民建築物東塔頂層建築物的牆角(本報曾作報導),碎石從頂層的34樓飛落,碎石散落了一地。該樓在去年的9月16日也出現過被雷劈爛牆角的事情。該樓物業管理處的李主任說,去年發生雷劈中建築物頂層的事情後,防雷所前來鑑定時表示,頂層防雷防護網出了問題,需要整改。防雷所的工作人員說,事實上他們遲遲未能整改,以至於今年又遭雷擊。
按照規定,易燃易爆場所的防雷設施應每半年檢測一次;普通建築物每年都需要做至少一次的防雷檢查,對已經毀壞或者遺失的避雷設施應及時進行修復。廣東省防雷中心的江良梧總工程師擔憂地告訴記者,目前大部分管理者總是等到事故發生後才去「補牢」,為時已晚。
另一方面,防雷設施缺位情況嚴重。廣東省防雷中心的江良梧總工程師告訴記者:「市內相當一部分的建築商沒有這種科學知識和防雷意識,有的建築物無防雷設計或不按規範設計,也有的先開工、後設計,還有些『有設計無施工』,造成無法彌補的防雷功能缺陷、建築物防雷能力先天不足,留下永久的安全隱患。」
今年5月,白雲區廣花八路某山坡地帶正在修建的別墅群遭遇雷擊、發生意外,市防雷設施檢測所白雲分所的工作人員趕到現場實地考察後發現,該別墅群從設計到施工均未考慮到修建防雷設施。「確保防雷設施的建設質量,必須做到『三同時』,即防雷設計與建築設計同步進行、防雷施工與建築施工同步進行、同時投入生產和使用」,鄧主任說,「沒有人願意看到災難的重複發生,對安全工作的不負責,同時也是對消費者和住戶的不負責。」
我國立法防禦雷電,有人無知阻擋查雷
我國是世界上唯一對雷電防禦進行立法的國家。按照法律法規的規定,所有新建建築物都必須依法進行防雷設計審核。今年6月29日,溫家寶總理籤署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令》第412號令———《國務院對確需保留的行政審批項目設定行政許可證的決定》。鄧主任說:「原來國家有4000多個項目需要頒發許可證,現在只保留了500項,其中防雷檢測佔了2項。可見防雷檢測工作的重要。」
但執法難的問題一直比較突出。在上月的檢查中執法隊員就遭遇重重阻礙。在檢查廣州某鞋袋有限公司時,發現該廠廠區存放易燃易爆物品、防雷設施簡陋、無防雷證,執法人員多次上門進行防雷執法檢查、傳達文件時均被態度惡劣的管理人員拒之門外;黃埔區某村委會屬下的十幾棟出租廠房防雷設施存在的問題相當嚴重,村委會把守村口,不讓執法隊員進入……
負責執法工作的許主任感嘆道:「這項的工作推進確有難度。有的企業,既拒絕檢查、也拒絕整改。有的單位、樓房只是象徵性地豎幾枚避雷針,沒有任何意義,不僅不能將雷引入地下,反而會將雷引來並造成意外。」
防雷重在消除誤區,防雷不當可以索賠
鄧主任說:「在與建築商、物業管理人員等接觸時,很多人都認為防雷成本高。實際上,這種想法是錯誤的。」
據了解,如果新建建築物的防雷設施按照國家強制性技術規範建設的話,每年廣州市可直接節省工程建設投資1.5億元以上(以每棟樓最少節省20萬元計算,綜合性建築每棟可節省50萬元以上)。
江總工程師說:「比如在挖地基時,每條鋼筋連在一起,層層相通。這個工作不需花費太多成本,防雷效果特別好。防雷設施從建房的基礎做起,實際上節省了時間和成本,還能保證安全。推倒重來其實更費事兒。」
劉先生6月份在中華廣場參加了防雷知識宣傳活動,了解到,市民如果購買的商品房因沒有防雷設施或防雷設施不合格而遭雷擊造成的損失,可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氣象法》第31條第二款「安裝的雷電災害防護裝置應當符合國務院氣象主管機構規定的使用要求。」向主管部門進行索賠。劉先生說:「在老觀念裡,我們覺得雷公發怒是天災,擋也擋不住。現在如果發生類似事件,我們就會有辦法處理了。」(中國氣象報/童雯霞魏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