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10月9日,外交部發言人在例行記者會上透露,「沿海城市已全部建立垃圾分類和『海上環衛』機制」。
海上環衛,這個名詞說起來也算不上新鮮,尤其是對於沿海城市來說。簡單意義上的理解,就是
環衛清潔領域從陸地轉換到了海洋上,工作難度有所增加。
海南省,應該算得上是「海上環衛」制度建立的主場了。提到「海上環衛」,人們關於海南的印象也更為深刻一些。因為自2019年開始,海南將試點「海上環衛」制度的消息就不脛而走,直到2020年初《海南省建立海上環衛制度工作方案(試行)》發布,敲定了海口、三亞、洋浦經濟開發區3大試點區域。
而就相隔一年的時間,海南省要求其他沿海市(縣)也要在2021年全面啟動海上環衛工作。到2023年,海上環衛工作實現常態化、規範化管理。
據悉,海南省鼓勵市縣政府委託有資質、有實力的第三方機構開展海上環衛工作,也鼓勵合理運用衛星遙感、無人機、視頻監控等手段,推進海上環衛工作。
當然,除了海南,沿海城市走「海上環衛」這條路的不在少數。
如天津,剛剛在9月,市規劃資源局還強調持續加強「海上環衛」,助力打好渤海綜合治理攻堅戰。8月已完成轄區海域岸線巡查21次,海上巡航4航次;目前已委託技術單位編制了「天津市渤海灣海漂垃圾路徑預測預報」項目工作方案,宣告該計劃的正式啟動。
如福建,早在2011年就傳出消息,寧德市霞浦縣三方聯合組建了「海上環衛隊」,定期對東衝海域的主要航道和海上漂浮垃圾進行清理,保護海洋環境。如今,廈門早已能夠熟練運用無人機追蹤海上垃圾,派出機械清掃船打撈,通過海上環境衛生管理站實施監管。
以及大連,也下發了《大連市海上環衛工作方案》,確定了「以環渤海海域為主、其他海域為輔,廣泛開展近岸海域海上環衛」的工作方向。明確海上環衛安全文明作業規範,制定了「四不四淨」標準,將海上環衛納入環衛市場化招標範疇,計劃2020年底前實現入海河流和近岸海域垃圾汙染的常態化防治。
實際上,也能看出,目前海上環衛的主要工作就是垃圾打撈,和其他一些常規保潔工作。海上環衛的工作範圍包括近岸海域、河流入海口、港口碼頭以及灘涂等。
進一步追根溯源,海上環衛制度的出現與海洋垃圾有直接關係。
一方面,陸地垃圾大量湧入海洋造成不可忽視的汙染;另一方面,進入海洋的垃圾以塑料威脅為首,發展成為全球性環境問題,並且讓「微塑料」隱患甚囂塵上。牽一髮而動全身的海洋環境汙染,成為擺在我國海洋環境保護和藍色經濟發展面前的障礙。
為此,針對海洋汙染的保護行動開始了,針對「白色汙染」的「限塑」轉為了「禁塑」,針對微塑料汙染防治的措施層出不窮,針對海洋環境保護和近岸海域保護的「灣長制」、「灘長制」緊隨河湖長制在沿海城市興起,海上環衛制度也如期而至。
綜上來看,海上環衛制度的建立沒有意外,對於各類非原生海洋廢棄物的圍追堵截仍將聚焦多種陸地垃圾轉移渠道,如漁船、碼頭、入海口、旅遊區、餐飲酒店等。
未來,海上環衛工作發展的方向仍會保留陸上環衛工作的基本配置,發展以機械為主、人工為輔的海上環衛作業模式,強化科技力量的協同作用,落實好監督管理以及考核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