團體動力學(英文:group dynamics),又稱群體動力學、集團力學,是研究諸如群體氣氛、群體成員間的關係、領導作風對群體性質的影響等群體生活的動力方面的社會心理學分支。
團體動力學一詞最初由勒溫於1939年提出。自1945年勒溫在麻薩諸塞理工學院創辦團體動力學研究中心以來,團體動力學無論在理論研究上還是在實際應用上都得到迅速的發展,推動了美國社會心理學的研究。
團體動力學的基本概念是生活空間,它包括人與環境。但人既是個體的存在,也是團體的存在;而環境既是物理的、心理的,也是社會的。個體不是孤立的個別屬性的機械相加,它是在一定的生活空間裡組織為一個完整的系統。從這一點出發,很容易達到這樣的結論:團體決不是各個互不相干的個體的集合,而是有著聯繫的個體間的一組關係。作為團體它不是由各個個體的特徵所決定的,而取決於團體成員相互依存的那種內在的關係。由此認為,雖然團體的行動要看構成團體的成員本身,但已經建立起來的一個團體有著很強的紐帶使個體成員的動機與團體目標幾乎混為一體,難以區分。所以一般說來,引起社會團體變化而改變其個體要比直接改變個體容易得多。這就是整體比部分重要得多的場論的基本思想。
團體動力學主要包括五個方面的內容:團體內聚力,團體成員之間的相互影響力,領導方式與團體生產力,團體目標與團體成員動機以及團體的結構性。
1、群體內聚力
群體內聚力是作用於所有成員並促進其參與群體活動的各種力的組合。群體動力學家一般將具有內聚力的群體描述為其成員為了一個共同的目標而一起工作,每個成員都願意為群體分擔責任,一致反對外來的攻擊等。賦予諸個體一件共同的任務,在成員中造成一種友好的合作氛圍,諸成員具有相同的背景和態度,經常的接觸和交往,擁有共同的遭遇或不幸,都是形成群體內聚力的因素。一般來說,提高群體內聚力可以產生如下效果:
(1)群體成員的責任性行為;
(2)成員之間的相互影響;
(3)價值取向的一致性;
(4)成員安全感的發展;
(5)群體生產力的提高。
2、群體壓力和群體標準
一般來說,該課題的研究重點是探討群體的一致性。對此,群體學專家有三種解釋:一是,群體作為整體在很大程度上決定了個別成員的思想和行動;二是每個個體都傾向於像群體中的其他成員那樣行事;三是個體在行動上與群體成員保持一致是受求同壓力的影響。群體中的求同壓力主要有兩種:一種是當一個人發現自己的觀點和行為與他人不同時所產生的內在壓力。另一種是那些試圖影響他人行為的成員所施與的外在壓力。由於這些壓力都直接導向群體成員的一致行為,所以通常又被歸之於群體標準。
3、個人動機和群體目標
任何一種群體都會有一種目標,一種存在和行動的理由。被群體所選定的目標,在很大程度上決定該群體的行為,群體作用的發揮,成員對群體的依賴性,成員的態度和信心等。研究表明,群體目標與成員的個人動機是密切相關的,盡心接受群體目標的成員會表現出最為強烈的需求動機,並努力為使群體達到目標而工作。
4、領導與群體性能
領導者的素質及其領導作風,在所有的群體生活中佔有非常重要的地位。在群體動力學中,一般把領導作為群體的一種功能來研究,這涉及到群體性能的發揮以及群體生產力的高低。另外,對領導方式的研究將有助於解決如何調動群體成員內在活力的問題。
5、群體的結構性
當一個群體在其成員之間的關係安排上獲得一種穩定時,它也就擁有了一定的結構。群體結構變量包括:正式領導、角色、規範、地位、群體規模、群體構成。群體結構塑造群體成員的行為,使人們有可能解釋和預測群體內大部分的個體行為以及群體本身的績效。群體中包含正常成員、非正常成員、領導成員和孤立者,其中,正常成員接受並遵守群體的絕大多數規範,非正常成員接受其中的某些規範而拒絕其中的一項或幾項規範,但仍是群體成員之一,領導成員在保持群體的團結方面作出最大的貢獻,而孤立者卻基本上不屬於群體,通常嚮往另外一個群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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