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超個人心理學》一書是西方深度心理學與東方高度心理學的整合,它致力於將心理學的關注點從個人的病態擴展到超越性與靈性,也就是將宗教、哲學所關注的人生終極議題納入心理學的研究範疇中。
《超個人心理學》,【美】布蘭特·寇特萊特 著,易之新 譯,上海社會科學院出版社
本文摘自《超個人心理學》,【美】布蘭特·寇特萊特 著,易之新 譯,上海社會科學院出版社,出版時間:2013年7月。
超個人心理學的定義
超個人心理學結合了世界各種靈性傳統和現代心理學的知識。
各種靈性傳統和現代心理學為古老的基本疑問「我是誰」提供了兩個最令人感嘆和關心的答案。各種靈性傳統在回答這個疑問時,深入內心所得到的答案是「靈魂,一種靈性的存在」;各種宗教的修行就是這些靈性傳統試圖與這種內在本體聯結的方法。相反,現代心理學則提出非常不同的答案,心理學所提出的答案是「自我,一種心理的存在」,而深度心理治療就是重新認識自我、療愈自我、自我成長的心靈旅程。
超個人心理學試圖結合這兩種答案,以全新的方式綜合這兩種深入人類意識的方法,並保持對兩者的尊重。超個人學術圈有一種陳腔濫調:「你需要先成為某人,然後才能成為無我之人。」其實這個議題非常複雜,但這句話確實反映出超個人心理學關注的重點:發展自我,同時重視超越自我的需要。
就超越自我的範疇而言,意識可以開啟形形色色的經驗,遠超過弗洛伊德最初關於本我、「自我」與超我的構想。意識被視為一種廣闊、多維的存在,可以展現「終極存有」(Being)、萬古常新的諸多面貌。這種集體的宗教智慧認為所有存在都是一種浩瀚的靈性實相,所有人類(以及所有生靈萬物)都具有這種靈性實相。
這些存在已久的傳統認為,自我(心理的存在)是基本的靈性素質、存有基礎中最表面、最容易看見的部分,心理學的任何詮釋都只考慮到事物的表面,所以必然有不足。現代深度心理學穿越心靈的表層,發現了不為人知的潛意識(unconsciousness)動力,而宗教傳統的教導指出維持外在「自我」心理存在有賴於至高、終極的靈性意識來源。
不論是遺傳學、生物化學、神經科學的研究,還是家庭系統、母嬰互動、童年早期發展的研究,都無法為生命的基本問題提供滿意的答案,也就是說,只考慮到天性或教養的表面解釋,都不是真正的答案。只有涵蓋並超越先天因素和後天環境的靈性維度,才能為人類存在的問題提供適當的答案。
從另一個角度來定義超個人心理學,就是探討「超個人」(transpersonal)的字義。《韋氏大詞典》說明前綴「trans—」出自拉丁文,有兩個意思:超越和跨越。trans—的第一個定義是指「在上方和超越」,比如「超經驗」(transcendent experience)會使我們超越平常的意識。第二個定義是指「跨越」或「從一邊到另一邊」,比如「跨越大西洋的飛行」(transatlantic flight)是指飛機從大西洋的一邊飛到另一邊。這兩個意思都適用於超個人心理學的定義。
「超越個人」的定義是超個人心理學草創時,最初所強調的意義。事實上,超個人心理學有時被認為只包括超越個人的內容,比如神秘經驗、超常意識狀態、拙火①經驗(詳見第六章)、各種超心理現象(如超感官知覺、神視、通靈、心靈感應等)、巫師的歷程、合一狀態、瀕死經驗,等等。雖然這些「超越個人」的現象確實是超個人心理學的一部分,但超個人心理學近年來的重心已逐漸轉變方向,試圖尋找日常生活、一般意識中的神聖性。
「Trans—」的第二個定義「跨越」也適用於超個人心理學,因為超個人心理學橫跨個人的範疇,不但承認和繼續探索傳統心理學探討的自我和潛意識,而且把個人心理學放入更大的架構中。自我仍是超個人心理治療關注的焦點,但是超個人心理學把傳統心理學帶進更大的靈性上下文裡,使個體的自我跳出空虛的存在,進入靈性教導指出的更廣闊的層面。
將「超越」和「跨越」兩種意義結合起來,就可以說「超個人」的意義涵蓋了個人和超越個人的兩個層面,所以超個人心理學不但研究靈性如何在個人身上表現,也研究自我的超越。
從這個角度來看,超個人心理學為所有傳統心理學的知識提供了更寬廣的視野,不但涵蓋傳統的心理學,更使心理學進入嶄新的模式和靈性的架構。
超個人心理治療的定義——理論與實務
我們習慣把心理治療區分為理論和實務。理論層面包括哲學的世界觀、對人性的基本假設、研究對象的概念,以及形成理論和實務間橋梁的方法學。實務則是指實踐方法學的手段。每一種治療取向的背後都或多或少有明確的理論、產生改變的方法學,以及實踐方法學的一個或一整套技術。
舉例來說,在傳統精神分析中,理論的層面包括潛意識、防禦機制、本我及「自我」和超我、本能理論、夢等觀念;方法學(或改變的方法)則是移情的處理;實務層面則包括自由聯想、釋義和釋夢。
再以生物能量學為例,理論層面除了以身體為焦點外,其他部分非常類似精神分析;方法學則是軟化身體的盔甲(這裡的盔甲是指長期緊繃的肌肉模式,它會導致活力的喪失);實務則包括各種呼吸訓練和壓力的宣洩,使身體像被充電一樣,增加能量的流動,軟化盔甲。
在各個取向中,實務來自方法學,方法學則來自理論。不論是哪一種學派的心理治療,每一種技巧隱含的理論都包括對人性的基本假設。當對方哭泣時,不論是根據老祖母的理論,把感受視為需要壓抑的危險,而說「好啦,好啦,別哭了,一切都會沒事的」,還是根據感受的體驗和表達是有益的理論,而說「請你和眼淚同在,繼續呼吸,讓眼淚說話」,兩者都隱含有對人性和成長的假設。本章和下一章要檢視超個人的理論,下一章還會檢視超個人理論產生的方法學。本書其餘部分則探討理論和方法學在臨床應用中的意涵。
沒有任何特定作者的理論能完全涵蓋整體的超個人心理治療,各個理論家如肯·威爾伯(Ken Wilber)、卡爾·榮格(Carl Jung)、斯坦尼斯拉夫·格羅夫(Stanislav Grof),分別代表超個人心理學的某些特定觀點,就好像政治和藝術有許多觀點並存一樣。不論是佛教、基督教還是巫術的「心理學」所定義的超個人心理治療都不能完全代表當前的超個人心理學。拉塞爾(Russell,1986)認為這些靈性體系都缺乏西方心理學的重要洞識,如果將它們稱為心理學,會遺漏大部分現代心理學的發現,比如鑑別診斷的分類、兒童發展理論、精神病理學理論,以及內在衝突、防禦機制、潛意識驅力等。超個人心理治療也不能由特定的主題來界定,比如禪修靜坐、超意識或靈性危機(雖然這些是最顯而易見的主題)。超個人理論不只是這些特定的觀點,而是從廣泛的心理靈性視野來說明人生的歷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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