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後實施住房保障卡管理制度
每月10日前繳納租金
我市限時退出經適房計劃 已取得建設計劃的項目須在年底前開工
三環外公租房探索租售並舉
鄭州市全面推行廉租住房、公共租賃住房、經濟適用住房「三房合一」住房保障管理新機制,停止新的項目選址建設廉租住房、經濟適用住房,今後新建的保障性住房以及已建和在建的廉租住房統稱為公共租賃住房。昨日,市政府下發《關於進一步完善住房保障制度的通知》,要求限時退出經濟適用房計劃,對已取得建設計劃且已辦理建設項目選址意見書的項目,須在2013年底前開工建設。
申請條件
人均月收入在最低生活保障金6倍以上不發補貼
今後我市將經濟適用住房、廉租住房資格申請併入公共租賃住房資格申請,原已進入資格認定程序的經濟適用住房申請家庭,仍按照規定進行家庭資產核定。公共租賃住房的租金標準略低於同區域住房市場租金水平,實行年度動態調整。
政府對承租人實施分級補貼,主要依據家庭人均月收入分4個層級進行補貼。家庭人均月收入在最低生活保障金6倍以上的不發放補貼。
保障標準
公共租賃住房保障面積不超過60平方米每戶
公共租賃住房保障面積標準為20平方米每人,公共租賃住房保障面積原則上不超過60平方米每戶,應遵循戶型小、功能齊、配套全的原則,單套面積控制在60平方米以內。
公共租賃住房可進行配租,滿足轄區內租住需求後多餘的公共租賃房,可實施跨區域配租,跨區域配租申請條件日後公布後執行。
公共租賃住房租賃合同期限原則上不超過5年。合同期滿前3個月,經複查仍符合保障條件的,可重新籤訂租賃合同。不符合條件的應騰退住房。
後期管理
今後實施住房保障卡管理制度
今後實施住房保障卡管理制度,卡上應顯示保障家庭的住房保障信息,卡內補貼金額僅限於支付公共租賃住房租金。
市內五區屬政府產權的公共租賃住房租金收取實行「先補後繳」的辦法,市住房保障部門應於每月5日前將補貼金額撥入住房保障卡,承租人應於每月10日前將住房租金通過銀行代收系統繳入市級財政國庫。
政府產權的公共租賃住房水、電、氣實施刷卡式管理,改造和安裝費用統一計入房屋裝修費用。
土地供應
公共租賃住房用地所建住房只能租賃
今後,市政府要把公共租賃住房建設用地納入年度土地供應計劃,予以重點保障。
面向經濟適用住房對象供應的公共租賃住房,建設用地實行劃撥供應。其他方式投資的公共租賃住房,建設用地可以採用出讓、租賃或作價入股等方式有償使用,並將所建公共租賃住房的租金水平、套型結構、建設標準和設施條件等作為土地供應的前置條件,所建住房只能租賃,不得出售。
優先將符合棚戶區改造政策的城中村改造、舊城改造中的多餘安置住房納入公共租賃住房管理;並結合各地產業園區、產業聚集區發展實際,通過合村並城、城中村改造,將除村民自住安置住房外的剩餘房源,納入公共租賃住房管理。
探索
三環外公租房探索租售並舉
「三房合一」住房保障機制啟動後,我市也將開始探索一些新的管理機制。
比如,「三環」之外商品住房項目配建且由開發企業持有經營的公共租賃住房可以有選擇性地面向已取得經濟適用住房資格證的家庭或符合政府規定條件的保障對象實施供應,探索實施「先租後售、購買自願」的管理新途徑。
再比如,探索出臺優惠扶持政策,吸引社會閒散型的可租賃型房源納入公共租賃住房管理,合理引導市場租金。
另外,位置相對偏遠(四環以外)且遠離產業聚集區的商品住房項目不宜配建公共租賃住房的,商品住房項目配建公共租賃住房套數在50套以下的,原則上可以繳納易地移建款的方式置換建設。易地移建款統籌用於我市公共租賃住房建設。
提醒
限時退出經濟適用房計劃
市內五區要將已取得經濟適用住房建設計劃的項目作為2013年項目落地重點,主要用於解決已取得經濟適用住房購買資格家庭的住房困難。第三次輪候到位仍選擇放棄的家庭,其經濟適用住房購房資格證應轉為公共租賃住房資格證。對已取得建設計劃且已辦理建設項目選址意見書的項目,須在2013年底前開工建設。
凡經濟適用住房購房人自願申請繳納土地收益等相關價款的,繳納差價款後均可取得完全產權。現行的差價款補繳標準執行至2014年12月31日。屆時,經濟適用住房差價款補繳標準按照新的規定標準執行。記者 孫娟 實習生 董迪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