身為大法官的莫爾,在有關異教邪說的案件中沒有一點決定權
莫爾在從政治上論證必須鎮壓異教徒的同時,還指出了此舉在宗教上的理由。這是他從「教父」那裡借用過來的。伊拉利·皮克塔維斯曾經指責阿利安教徒迫害異己者。莫爾在引用伊拉利的話時證明,古代教會的異教徒,其中也包括阿利安人,只要不對虔誠的基督教徒訴諸暴力的話,是不會採用武力來對付他們的。其結果只是在尼其亞會議上譴責了阿利安教。教會反對異教邪說的首要的武器是「神意之劍」,它反對的不是異教徒個人,而是其書籍。然而,奧古斯丁已清晰地知道,叛亂的異教徒將作惡多端,並開始證明,為制止他們必須採用武力。
莫爾斷言,凡是在異教徒得勢的地方,他們就迫害「真正的僧侶」。例如,在奧古斯丁時代,新教派就對北非的僧侶採取過暴虐的行為,而現在,德國的異教徒正在迫害薩克森和瑞士的天主教徒。所以,天主教會就應該像國家一樣,為了自衛而要制服異教徒。除了業已指出的之外,莫爾還在《關於邪道的對話》中自稱是奧古斯丁的信徒,後者認為,對異教徒採取暴力措施,甚至是把他處死,可以使墮落的靈魂擺脫永久的痛苦。如莫爾認為,牟把路德在英國的追隨者一一被指責為散布異教邪學的託馬斯·比利涅伊活活燒死是完全合法的行動,因為這個異教徒的靈魂因此而得到了拯救。
從莫爾反對廷德爾的論文中可見,這位人道主義者確實相信存在著地獄。在那裡,被上帝詛咒的叛教者的靈魂將註定苦海無邊氣莫爾聲稱,他作為一個大法官的天責是:像醫生為拯救整個身體而採取割除惡性腫瘤的辦法一樣,把異教徒從社會中清除出去。然而,錢伯斯說的對,莫爾同在其任職期間所發生的對宗教改革運動支持者的鎮壓都沒有聯繫。錢伯斯推翻了新教歷史學家炮製的關於莫爾要對大屠殺負罪責的無稽之談。在莫爾任大法官的整個時期,只有三個人曾因被指控散布異教邪說而被處以火刑。這是由教會一級對他們進行審判,而世俗政權執行處決的。
從法律角度看,莫爾雖身為大法官,但在教會當局做出判決之前,他在有關異教邪說的案件中甚至沒有一點決定權。然而,他個人形成的應該如何對付宗教改革運動擁護者的看法是十分肯定的。他的《駁廷德爾的回答》從頭至尾貫穿著必須鎮壓異教徒的思想。因此,莫爾個人與三名異教徒在其任職期間被處死一事無關,也絕不證明他對宗教改革者的態度是「溫和」和「不堅決」的。對此,馬裡尤斯解釋道,在莫爾任大法官期間,英國最高統治政權反對宗教改革運動支持者的措施之所以「不堅決」,是由其國內政局的特點所決定的。我們認為,馬裡尤斯的解釋是對的。在國內宗教改革時機已經成熟並且出現了亨利八世個人婚姻問題的情況下,國王一方面加強了對英國天主教會的壓力,推行一條進一步迫使教會服從其專制制度的政策,另一方面為了尋找盟友需要和廷德爾和巴恩斯拉關係。形勢明顯地不利於身處逆境的英國教會採取主動性措施。由於專制國家加強控制和宗教改革運動思想在國內的傳播,教會已身不由己,無法對宗教改革運動的支持者進行大規模的迫害。這就是在莫爾任職時期依法鎮壓的異教徒人數不多的原因。
由社會經濟發展過程所決定的這種政局特點、專制政體想完全制服教會和沒收其財產的意圖——這一切都十分不利於英國天主教會的整個政治地位。這一點也反映在莫爾的論文中,他維護英國教會的利益並冒險地奏稟亨利八世捍衛和支持遭受宗教改革擁護者全面攻擊的教會。但他顯然並不相信能得到國王的支持。看來,莫爾揭露異教邪說及其可怕的後果,只是想對國王施加心理上的影響。莫爾清楚地知道,國內外形勢與二十年代初期相比已發生了變化。但他仍決心希望國王想想自己在同路德論戰中所博得的「信仰捍衛者」的榮譽。這位人道主義者的目的在於再一次提醒國王支持搖搖欲墜的英國教會。這個教會與其說是受到路德的威脅,倒不如說是受到諸如廷德爾和巴恩斯這樣一些人的威脅。當然,莫爾相信,國王是不會聽他規勸的。我們從《駁》中知道,廷德爾的戰友羅伯特·巴恩斯擁有亨利八世發給的護照,儘管它早已失效,但他們卻昂然自得地居住在英國。莫爾對這個「蠻橫無理,危險和有害的異教徒」束手無策。他能夠做的也就是恫嚇巴恩斯並迫使他離開英國。
莫爾在自己的論文中聲稱,他知道巴恩斯非法地居住在哪個旅館裡。為了從事秘密活動,此人剃掉了鬍子,把自己打扮成了個外商。這就是莫爾力所能及的一切。當然,在對待巴恩斯的過程中,反映出了莫爾的人道主義精神。但看得出來,下面一種情況起了更大的作用,即亨利八世認為同宗教改革運動的個別思想家拉關係是有益的,可以利用他們為迫使英國教會服從王權的鬥爭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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