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已經工作了的人都非常抗拒加班,尤其是「996」的高強度工作很少有人可以接受和抗住。而近期有人說如果有員工拒絕加班將會被罰款,這是真的嗎?「社畜」們表示心酸不已:加班的錢不一定拿得到手,咋不加班還要我罰錢呢?讓我們來看看是怎麼回事吧。
原來引起爭議,是因為發生了這麼一件事情。浙江揚州的一家公司要求自己的兩位員工,需要加班完成產品的質量檢驗,以儘快完成客戶訂單。但是兩位員工涉及到有故意逼公司續籤合同的行為,因拒絕加班完成工作導致公司直接損失12萬,雙方爭得不眠不休 。
最後的結果是,兩位員工被罰款近2萬元。雖然這件事情員工自身也存在過錯,不過可引來了「社畜」們的熱議。有人覺得身為公司的員工,還是要有最基本的責任心,這種傷害公司利益的事情確實該罰。另外一些人覺得:身為員工就沒有拒絕加班的自由了嗎?這其中也很難把控這個是否故意為之的程度呀!一時間眾說紛紜。
確實,這種公司和員工之間的矛確實比較難處理。加班需要公司和員工之間進行溝通協商,而不是一味地強迫加班,畢竟加班這種事情也不是天經地義的。有其他專業人士認為,身為員工是可以拒絕進行加班的,加班不是義務。如果企業在員工拒絕加班的情況下,完全是有能力再組織其他人員完成緊急工作,不應該完全的過失由員工承擔。
但是也確實有相關規定,要求員工必須服從公司的安排進行加班。主要是需要緊急處理的自然災害和人為突發事故、公共設施等的損壞故障和其他公共安全等情況。這幾種情況著實需要員工加班工作,不容商量的。
每個工作者都在為生活而努力奮鬥,對於加班也有不同的選擇。對此,你有何看法?歡迎同我們一起分享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