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12-03 18:33 來源:澎湃新聞·澎湃號·媒體
網際網路不斷替代的信息傳播技術和不斷豐富的信息服務方式,極大地便利了人們利用網際網路從事與信息傳播相關的各類娛樂、認知和生產、生活、學習活動,為更好實現人民對美好生活的追求,發揮著越來越重要的作用。
與此同時,虛假信息在網絡空間的泛濫,也日益成為困擾政府、企業、個體和社會各界的棘手問題。網絡虛假信息敗壞網絡空間的信息生態,損害網民正常的認知、決策,挑戰政府的各項管理制度,妨害個體更好地通過網際網路行使憲法、法律賦予的知情權、參與權、表達權等,因此,如何有效治理網絡虛假信息,也一直是中央和地方各級政府的一項重要工作。
近日,天津市制定發布的《天津市網絡虛假信息治理若干規定》(以下簡稱《規定》),是地方政府為解決網際網路虛假信息問題而提供的整體方案,是地方政府構建網絡綜合治理體系的一次有益嘗試。該《規定》的出臺和實施,對更好落實十九大報告中關於網信工作的目標要求、對地方政府更好構建地方網絡綜合治理體系、更好通過治理網絡虛假信息推動地方網際網路信息治理法治建設,都具有非常重要的價值和意義。
隨著網際網路生活化和生活網際網路化程度的不斷提高,隨著十九大報告提出的網絡綜合治理體系建設工作在全國各地的不斷推進,網絡安全和信息化相關工作也在不斷向地方、向基層轉移,地方政府在網絡安全和信息化工作方面也正在面臨越來越多的新情況、新問題、新挑戰。這也意味著,在網絡安全和信息化工作中,地方政府肩負的責任會越來越重,天津市制定網絡虛假信息治理方案,為地方政府更好完成國家部署的網絡安全和信息化任務,及時處理地方網絡安全和信息化工作中存在的問題,提供了一攬子解決方案。
在全面推進網絡綜合治理體系的過程中,既要將地方網絡安全和信息化工作主動納入全國網絡安全和信息化工作的各項布局當中,也更需要根據地方經濟、社會等方面存在的特殊情況,在全面遵守國家法律相關規定的前提下,結合地方特色、地方實踐需要,制定地方性方案,努力構建地方性網絡綜合治理體系。天津市發布的《規定》順應了地方構建網絡綜合治理體系的現實需要,是地方政府為完善地方網絡綜合治理體系而進行的有效嘗試。
同時,天津市出臺的《規定》,也是地方政府、網際網路企業和廣大網際網路用戶基於共同的地方性法規所提供的綜合性解決方案,會成為有效處理各類虛假信息傳播的權威依據。落實《規定》的相關要求,不僅有助於提升各類網絡虛假信息處理流程的規範性,提升各類網絡虛假信息快速依法、依規處理的效率,也有助於從總體上提升地方網信工作的法治化水平。
本期特邀專家 王四新(中國傳媒大學人類命運共同體研究院 副院長)
原標題:《【聞鼓論津】王四新:天津構建網絡綜合治理體系,提升網信工作法治化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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