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一區長受賄三百餘萬 與老闆比富致心理失衡
2008年04月07日 14:43 來源:民族與法制時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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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和我愛人的工資足夠用了,平時也花不了什麼錢,但當我看到存摺上的數字不斷地往上增加時,心裡有說不出的舒服;看到自己的財產和那些家產上千萬的大款越來越接近時,我的內心就會有一種滿足感。我愛錢都愛得變態了……」——合肥市瑤海區委原副書記、區長王廣玉。
2008年1月30日上午,身穿囚服的王廣玉從安徽淮南市第一看守所轉到合肥監獄。王廣玉走進的是入監大隊,是罪犯進入監獄改造的第一站。所有判了刑的貪官,都要在這裡統一接受軍訓、入監教育,3個月後再分到各監獄勞動改造。
王廣玉的罪名是受賄罪和巨額財產來源不明罪。2007年12月29日,淮南市中級人民法院以上述兩罪判處其有期徒刑14年,並處沒收個人財產20萬元;追繳犯罪所得及違法所得332萬餘元上繳國庫。
與老闆攀比心理失衡
按照安徽省委統一部署,2006年7月1日,合肥市三縣四區黨委換屆工作全面結束。由於此次換屆工作黨政領導職位被大量精簡,連任瑤海區區委副書記的王廣玉在接受媒體採訪時,連稱「肩上的擔子更重了」。作為區政府一把手,王廣玉對未來描繪了藍圖:要將瑤海區打造成現代化製造加工區、省城商貿物流集聚區,到2010年實現營業額20億元;打造旅遊休閒區,構建「生態瑤海」名片。
王廣玉的藍圖還停留在醞釀階段便終止了。一周後,他從延安考察回來剛走進辦公室,就被安徽省紀委的辦案人員帶走了。因涉嫌濫用職權罪、受賄罪,2006年7月12日,安徽省檢察院決定對其依法立案偵查。
根據王廣玉的交代,偵查人員從其辦公室書櫥裡,搜出了他以多個戶名,分別存入合肥市建設銀行、工商銀行、徽商銀行等金融機構的存款、國債等,共計371.37萬元。
2006年7月19日上午,經安徽省檢察院決定,王廣玉被刑事拘留,同年8月1日被逮捕。此時,王廣玉擔任區長還不到兩年時間。
出身農家的王廣玉大學畢業就進了縣委機關,無論是當計委主任,還是財政局長,王廣玉都經常提醒自己,一定要把握好自我,不能在權錢色上出問題。
然而,隨著職務的升遷,王廣玉的思想開始發生變化。在2000年9月擔任肥東縣委常委、常務副縣長後,他的應酬多了起來,經常被一些老闆約去吃喝、洗澡、唱歌。
時間長了,他漸漸開始收別人送的菸酒等禮品。到省城任職後,由於分管經濟、科技、政法等多項工作,被拉去娛樂、休閒的機會就更多了。看著老闆們出手闊綽地花錢,王廣玉的心理開始失衡。他雖然有職有權,一個月的收入還不及這些老闆一頓飯錢。他期望自己也能成為千萬富翁。
有了和老闆們比富的想法後,王廣玉開始與開發商稱兄道弟,對送禮者來者不拒。到瑤海區任職還不到一個月,他就迎來了第一個行賄者——靜安公司(靜安實業集團有限公司)董事長孫斌(另案處理)。
孫斌也是肥東人,王廣玉在肥東任職時,兩個人就熟絡了。2002年11月的一天,王廣玉到孫斌的辦公室,孫斌向王提出,靜安公司今後到瑤海區投資項目,希望能得到王的關照。說著,從抽屜裡拿出兩萬元,說:「王書記,聽說你小孩剛考上大學,我也沒什麼表示的,這點心意您收下。」王廣玉笑了笑,把錢收下了。
2003年5月,經王廣玉介紹和推薦,孫斌和安徽省幫才公司(幫才置業有限責任公司)合夥,取得了瑤海工業園區瑤海家園恢復樓的項目。為表示感謝,當年5月26日,孫斌在合肥一家五星級酒店宴請王廣玉,席間送給王一張存有近10萬元的工商銀行牡丹卡。王廣玉收下之後,孫斌分6次給這張卡存入120萬元。孫斌每次存入後,都會及時告訴王廣玉,以便王用著方便。
在接受孫斌巨額賄賂的同時,王廣玉還先後3次收受孫的合伙人幫才公司董事長許某所送20萬元。
按照當初《建築工程施工合同》的定價,瑤海家園恢復樓項目建築面積價格是650元/平方米,王廣玉收錢後,孫、許兩位老闆提出,建築原材料價格上漲,要求提高建築成本60元/平方米。王廣玉按照孫、許的要求,提高了建築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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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編輯:吳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