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當數量的地方民政部門將殯葬「準入審批權」轉化為「經營獨佔權」
壟斷滋生腐敗,難怪落馬的貪官說:「死人錢好賺,不腐敗也難!」
有政協委員建議儘快修訂《殯葬管理條例》
記者今天從浙江溫州市紀委獲悉,因接受骨灰盒銷售商的賄賂,浙江省蒼南縣殯儀館主任蔡德順、副主任黃崇煥、高泉可相繼落馬,受到開除黨籍、行政撤職處分,其中兩人被法院判處有期徒刑。
近年來,浙江省殯葬系統的腐敗案件頻頻曝光,這個昔日不為人注意的「清水衙門」,已變成行業不正之風盛刮、人民群眾意見很大的「腐敗熱點」。
殯儀館主任為何敢狂發「死人財」?預防和遏制殯葬腐敗該從何處入手呢?
殯儀館已成腐敗高危區經蔡德順同意,骨灰盒銷售商殷傳帆將其代理經銷的骨灰盒銷售給蒼南縣火化殯儀館,從中牟取暴利。殷傳帆為表示感謝,送給蔡德順人民幣1萬元。
蔡德順跌倒後,他的兩個副手也先後落馬。檢察機關查明,利用職務便利,高泉可先後四次收受骨灰盒銷售商殷傳帆所送的24000元,黃崇煥先後三次收受殷傳帆送給的19000元。
案發後,蒼南縣法院以受賄罪,判處高泉可有期徒刑一年零六個月,緩刑二年;判處黃崇煥有期徒刑一年,緩刑一年零六個月。蔡德順因認罪態度好、有悔罪表現等原因,被免予刑事處分。
來自浙江省檢察院職務犯罪預防處的調查表明,一年間,浙江省檢察機關在全省殯葬行業立案查處貪汙賄賂犯罪11件16人,其中單位「一把手」10人,涉及相當一部分殯儀館、殯葬管理所、公墓等殯葬服務單位,發案率之高、犯罪面之廣,大大超乎人們對該行業的想像。
屠某原系杭州市蕭山區殯儀館主任,也是因為骨灰盒銷售,幾年來,先後收受8個個體戶老闆的賄賂,最小一筆800元,最大一筆2萬元,共收受賄賂8多萬元。身為殯儀館主任的屠某在修建殯儀館新館過程中,還接受了3個包工頭所送3.8萬元。在焚屍爐改造過程中,他又從耐火磚供應商手中收受2萬元賄賂。
據了解,類似屠某這種發「死人財」的行徑,在杭州市蕭山區檢察院查處的區民政系統的串案中十分普遍。此案涉及十餘人,上至民政局長、下至一般工作人員,貪汙、賄賂數額高達上百萬元。這批貪官在「死人」身上大動腦筋,大到陵墓工程發包、墓料購進,小到砌焚屍爐的耐火磚和骨灰盒的採購,無不雁過拔毛,或開高進價,集體貪汙私分,或收取賄賂和回扣,中飽私囊。
不少被查處的殯儀館主任案發後對檢察官坦言:「死人錢好賺,不腐敗也難!」
壟斷經營是腐敗的主要誘因「殯葬行業成為腐敗重災區,壟斷經營是罪魁禍首。」浙江省社會科學院研究員王志邦說,殯葬業作為國家事業單位,有其壟斷性。《浙江省殯葬管理辦法》就明確規定,殯儀館是專門從事遺體的運送、防腐、整容、冷藏和火化等殯葬業務的服務單位,其他單位和個人未經縣級以上民政部門批准,不得從事上述殯葬服務業務。
由於法規性限制,地方殯儀館都是「僅此一家,別無分店」。這一壟斷體制,催生出了一批像「電霸」、「水霸」那樣的「殯霸」。
清明節前夕,浙江省樂清市人大代表萬毅到該市殯儀館明察暗訪,發現了壟斷經營的幾多怪事:首先是買不買紙棺「待遇」不一樣。樂清當地習俗,火化時要蓋三條壽被。工作人員說,「紙棺680元/具,買不買自願。如果不買紙棺,只能蓋一條壽被。買了紙棺,只要塞得下,無論蓋幾條都可以。」
在業務大廳,喪家邱先生詢問骨灰盒可否自備?工作人員反唇相譏:「外面有骨灰盒賣嗎?不買骨灰盒,其他手續辦不了!」無可奈何,邱先生只得花555元購買了一個相對便宜的骨灰盒。而最貴一款「大富貴」骨灰盒,標價10080元。
萬毅說他經過調查,骨灰盒的成本和售價比大體為1:5,一些高檔骨灰盒的利潤甚至達到1000%。通過明察暗訪,萬毅還發現,在樂清殯儀館辦喪事,鮮花不能從外面買,樂隊不能從外面請。殯儀館獨霸買賣後,價格遠遠高於外面。
「作為壟斷部門,最忌諱的就是它是否跟贏利掛鈎。一旦壟斷部門以贏利為目的,勢必產生暴利。」王志邦說,壟斷經營下,成本十餘元的花圈,賣上百元。幾十元購進的骨灰盒,到了殯儀館,就賣幾百元甚至幾千元。
「壟斷經營也是導致職務犯罪高發的主要原因。」王志邦說,以骨灰盒產銷為例,雖然有多家企業從事骨灰盒生產,但採購商卻只有殯儀館一家。而對於用戶來說,殯儀館又是惟一的銷售商。當殯儀館兼採購和銷售於一身時,腐敗就產生了。生產商想推銷產品,必須跟負責採購的殯儀館負責人搞好關係,回扣和紅包便是處理關係的最好手段。
分析人士指出,受傳統喪葬習俗影響,一些地方互相攀比、大辦喪事,使得殯葬行業尤其是殯葬用品的生意越來越興旺,這也給這一行業的腐敗分子違法犯罪提供了可乘之機。
以法制預防殯葬行業腐敗溫州市委黨校教授陳中權認為,殯葬行業的審批制度改革相對滯後,為殯葬行業的腐敗蔓延提供了空間。
陳中權說,雖然1997年7月國務院發布的《殯葬管理條例》中規定「殯葬設施」要審批,對殯葬設備和殯葬用品提出三個「禁止」,允許對有關火化機、運屍車等殯葬設備和骨灰盒、石料等殯葬用品的生產銷售通過市場調節。但目前,仍有相當數量的地方民政部門將「準入審批權」轉化為「經營獨佔權」,使得壟斷堅冰仍未打破,殯葬業還是壟斷經營一統天下。比如,浙江一些地方對喪葬用品、殯葬設備的生產銷售仍然利用行政審批的手段進行限制,對殯葬用地、設施也是層層審批,設置壟斷堡壘,結果造成了誰有權誰就得利的局面。
「只有引入競爭機制,才能打破壟斷經營。」王志邦說,今年全國兩會上,有政協委員遞交提案,建議儘快修訂《殯葬管理條例》、出臺殯葬法,以此規範殯葬業,蕩滌暴利。他認為,法制是預防和遏制殯葬行業腐敗的治本之策。要抑制殯葬行業腐敗犯罪高發勢頭,最根本的辦法應該是通過立法途徑,深化殯葬制度改革,打破行業壟斷,引進民營資本,逐步形成「民」字號與「國」字號殯葬服務同臺公平競爭的局面。
「殯葬業是社會公益事業,不合理的高消費加重了老百姓負擔。」萬毅認為,在新的《殯葬管理條例》還沒有出臺前,遏制殯葬行業的暴利,政府部門是可以有所作為的。民政部門應加大行業管監力度,對大宗殯葬用品的採購應實行一定範圍的公開招投標,杜絕採購環節「錢權交易」腐敗現象發生。物價部門應將價格聽證制引入殯葬行業,規範價格,限定其最高零售價。
陳中權認為,殯葬行業由於長期跟死人打交道,很少有人給予關注。其實每個行業都有腐敗,反腐倡廉工作沒有空白和禁區,越是小、遠、偏的單位,越要加強教育監督,為死人「善後」的殯儀館也概莫能外。建議紀檢監察今後也要加強監督管理,讓反腐陽光照到這個不為人所注意的邊緣行業。(陳東升) (來源:法制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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