汪女士花1萬元給孩子報體適能課,
一節課都沒上,提出退課申請,
對方表示可以退課,但是要扣3500元,
這讓汪女士難以接受。
家長:1萬元的課程一節沒上
汪女士介紹說,去年9月,段莊附近的兔加熊兒童運動館有活動,她交了1萬元給孩子報了體適能100節課程。「報名時孩子生病了,就沒有立即上課,後來運動館裝修了兩個月時間,到去年12月我提出讓孩子上課,對方讓等到下批再上。」
今年1月份正好遇到疫情,又耽擱了一段時間。自從報名後,一節課都沒上,汪女士就不想再讓孩子上課了。今年5月中下旬,汪女士提出退課申請。「前幾天,對方告訴我,退課申請成功了,但要扣掉3500元左右。」汪女士表示難以接受。對方回覆說,再給申請,讓汪女士繼續等。
汪女士提供了兔加熊兒童體適能課程入學協議書,第六條是關於中途退費的約定,內容為:如果在開學後兩周內因個人原因需要退費的,將扣除已發生課時等費用及體測、檔案、書包、園服費800元後退款,如果在開學兩周以後退款,除扣上述費用外,還將扣除剩餘費用的30%作為班級管理費。產生退費的剩餘費用從申請日期算起將在30個工作日後退還到帳。
汪女士說,她小孩一節課都沒上過,根本不能算開過學,所以也就不適用這條退費約定。
運動館:根據協議書約定條款進行處理
當日上午11點多,記者聯繫了該運動館,一位工作人員表示將向負責人反映後回復。
7月14日,記者再次聯繫了該運動館,一位自稱是該店面負責人的男士表示,和家長籤有入學協議書,協議書第六條有關於中途退費的約定,現在由於非運動館方面的原因,家長提出退費,就要按照協議書上的約定條款來處理。
對於家長不接受這個處理方案,這位負責人表示,正和家長積極溝通。
律師:只能扣除合理手續費用
就此事,江蘇帝伊律師事務所張玉龍律師說,經營者與消費者進行交易,應當遵循自願、平等、公平、誠實信用的原則,不得違背公序良俗。營利性非學歷教育培訓服務經營者,應當如實告知消費者教育培訓內容設置、師資狀況、費用標準等情況。法律、行政法規對其有資質資格要求的,應當依法取得資質資格。
「兔加熊兒童運動館屬於營利性非學歷教育培訓服務經營者,應當適用上述規定。消費者交了1萬元費用,但一節課都沒上,在提出退課要求後,運動館只能扣除合理手續費用,並退還剩下學費。」張律師說,現在該運動館主張依據協議第六條予以扣除相關費用,顯然不能成立。首先,並未開學,因此沒有已經發生的課時費,不存在中途退學。其次,即便開學,也不能按照協議約定方式扣款,該條款屬于格式條款,排除了消費者的權利,增加了消費者的負擔,顯失公平,屬於無效條款,對消費者無約束力,消費者有權予以拒絕。
徐報融媒記者 孟麗
【來源:都市晨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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